南京市民李先生最近自主創業,他的烘焙小店在今年國慶期間開張。沒想到進的第一批食品原料竟然大都是過期的,有的甚至是沒有标明生産日期。這批原料價值兩萬多元,如今批發商隻願意退4000多元。這讓他剛起步的小生意頓時就陷入了困境。 揚子晚報記者
焦哲 文/攝
李先生告訴記者,這批貨是他9月26日從建邺區長虹路上的食品批發市場内購進的。29日晚上,批發商将貨品送到店裡,由于小店忙着10月1日開張,當時他隻對貨品做了清點,并沒有仔細查看貨品質量。直到開張後,才陸續發現這批原料存在已經過期或是臨近過期的情況。
“像這個果味粉,你看都已經漏袋了。生産日期我在包裝上找了很久,隻發現很模糊地顯示是2015年生産的,但後面幾月份就看不清楚了。”李先生說,刨去設備費用,這批食品原料價值兩萬多元,經過一番交涉,批發商隻願意退他4000多元,這讓他不能接受。
10月10日上午,李先生向建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莫愁湖分局進行了舉報。在了解相關情況後,執法人員帶着李先生來到了長虹路食品批發市場内的涉事店鋪。
在現場,李先生指着一批拼配紅茶的原料說,上面顯示的生産日期是2016年1月,但是用手一擦,這個日期就沒了,因此他懷疑這個生産日子是後期非法印上去的。“食品安全問題責任重大,這批原料我們不敢用了,萬一出了什麼事就麻煩了!”
批發商老闆承認自己有一定過錯,但表示他們也不知道這批原料是這種情況:“具體情況我們也不清楚。是員工失誤也好,自己失誤也好,沒什麼好說的。”但他表示,退貨隻能退已經過期的産品或者沒有生産日期的産品,有正常生産日期的産品是不能退貨的。如果李先生一定要退,那需要先拿去權威機構進行鑒定。如果鑒定表明貨品有問題,他們才能退貨。
在現場檢查中,執法人員并沒有在該批發商店内發現過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劑。但是,有一些咖啡豆,批發商無法提供進貨票據。帶隊負責人表示:對于該批發商銷售給李先生的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劑過期,以及其他産品包裝不完整、标簽不完整的情況,繼續進行調查并依法進行處罰。
李先生表示:他雖是小本經營,但食品行業責任重大,就算維權沒有好結果他也不會把這批問題原料投入生産。甯願自己虧點錢,也不能昧着良心拿來“坑”消費者。
(編輯|焦賢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