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繳納物業電費以外,竟還有一項特約物業費,且每家店鋪所繳納的費用不一,數次投訴都無人處理。”11月29日,在寶雞高新星鑽國際商業街開店近3年的馮女士向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反映自己這件糟心事,希望能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
據向星鑽國際商業街多位業主了解得知,部分店主已經在這條街上開店數年,之前電費還是1塊多的時候交的是公共設施維護費,今年突然收據上就成了特約物業費,且每次交電費時都是一次打兩張票,一張是電費收據,一張是特約物業費,店主光交電費不交特約物業費是不行的。多位店主表示交的電費多,特約物業費就多,每家店鋪所交的特約物業費費用不一,物業公司也從未公示過收費标準,所以每次繳費都是一頭霧水。
“物業公司說是公共設施的公攤費用,但是為何公攤費用每家還不一樣?且現在商用電費都是6毛多,現在劃下來每個月電費倒還是1塊多。”店家馮女士告訴記者。
随後記者聯系到星鑽國際物業公司,一工作人員表示領導不在,回公司後将回電表明情況,但截至11月29日晚11點并未接到來電。
華商報記者 王培民 編輯 楊玉婷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