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官司要回錢,是根本目的。可是有時卻遇到層層困難,比如被執行人是公司,可是經法院查詢,該公司沒有可供執行的财産,于是依法就做出了終結本次執行的裁定。這時,根據相關規定,您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未實繳出資的股東作為被執行人,但是法院要求,如果追加的是自然人股東,您需要提供該股東的身份證信息,這時怎麼辦?有兩種方法供您參考:
第一,委托律師到市場監督管理局調取該公司的工商檔案。
有的省市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律師是開放查詢公司全部工商檔案服務的,隻要律師攜帶律所介紹信、執業證等資料,就可以調取工商檔案,裡面就有股東的身份證信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省市,比如北京,雖然也開放律師查詢公司工商檔案服務,但是想要調取檔案中股東身份信息的,需要額外提供人民法院的調查令。
第二,向法院申請調查令。
針對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為律師開放查詢股東身份信息的問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令,應提交書面的《人民法院調查令申請書》,申請書中應明确申請調查的事項,明确到哪裡去調取,并寫明事實和理由。這樣,律師拿着調查令,到市場監督管理局就能将被執行人的股東身份信息調取出來,您也就能向法院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作為被執行人了。
綜上,如果被執行人是公司,以上方法您要知道,增加打赢官司要回錢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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