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遇事找法綜合新聞晨報、互聯網整理
對于離婚要解決的不僅僅是财産的分割及孩子的撫養問題,還有戶口的問題。離婚後戶口怎麼辦呢?
離婚後,戶口有這幾種處理方式:
1.遷回原籍
離婚後的戶口遷移,女方往往是遷出的一方,這并不妨礙戶口遷移手續的進行。關于離婚戶口遷移,我國《戶口登記條例》中第10條、第13條和第19條都作了相關規定。公民可以根據當地戶籍的有關規定,原戶口所在地同意遷回的,可以就回遷回結婚前原戶籍所在地。
2.另立門戶
由于戶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戶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
通常情況下,是需要有獨立的房産作為條件的,并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在我國,離婚方式會對戶口遷移手續的辦理産生影響。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相應地,法律也規定了不同地戶口遷移手續。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3.再婚後再遷
離婚後再婚,需要遷移戶口的,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需要遷入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一般是轄區派出所)咨詢,了解戶口遷入申請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然後提出戶口遷入申請。一定要在提交申請的時候按要求提供各種證件和材料,如再婚的結婚證等。
4.不遷出
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戶口并不是一定要遷出,而還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這是因為,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在戶口簿上加蓋“離婚”公章。當然,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有判決書裁決或調解書要求等情況,則女方必須遷出。
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怎麼辦?
夫妻離婚後,房産過戶時,存在放棄房屋産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情況,如何處理,需區别對待,具體如下:
(一)訴訟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對于訴訟離婚來講,隻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産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産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産過戶。
(二)協議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上約定房子歸一方,但是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後,放棄房屋産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對于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産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碰到這種情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離婚協議為由向法院起訴。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
2、離婚時,到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為了防止出現離婚後,一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可以在辦理離婚時,将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将房産過戶。
準備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如果覺得雙方協議離婚不夠安全時,可以采用公證協議書的辦法或者直接起訴到法院,以調解的方式結案,拿到法院的調解書與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一樣的效力。
離婚後孩子戶口怎麼辦?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怎麼辦,有什麼手續?
一般情況下,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戶口要随着撫養權走。假如涉及到戶口遷出問題,就需要拿離婚證、戶口簿、孩子的出生證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然後拿着離婚證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并到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拿到之後,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最後拿着《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就可以了。
現實生活中,如果一方對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存在抵觸或拖延等情況,該怎麼辦呢?
關于這一點隻有兩個辦法:
1、協商,先和對方協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戶籍辦理機構辦理小孩戶口;
2、起訴,上法院起訴的話,可以憑法院的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起訴。
當然,各省份關于離婚戶口遷移的具體手續辦理會有不同的規定,如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辦理離婚戶口遷移手續,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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