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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曆史人物故事重點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9 15:08:22

之前我在拙稿《也說〈李訓墓志〉中的“朝臣”》(澎湃新聞·私家曆史2020.1.8。下面簡稱“也說朝臣”)中,主要從日本史的角度,在王瑞來教授《“朝臣”解》(澎湃新聞·私家曆史2020.1.2)的基礎上,對“朝臣”做了若幹補正,重點闡述了在古代日本的氏姓制度之下,日本人姓名中的“氏”、“姓”、“名”三要素及其關系,指出日本“氏”、“姓”一體,“姓”須置于“氏”之後,可以省略“姓”,但不會省略“氏”的情況。以為“朝臣”既然是古代日本的“姓”之一,如果由當時的日本人在正式的文書等上署名的話,自然應該是遵循日本的規範。

拙稿“也說朝臣”乃一匆匆寫就的劄記,回頭來看有不少未盡之言。當時由于考慮到在媒體的曆史欄目刊文,篇幅宜短不宜長,因而與所述主題相關的另一個重要問題—關于兩唐書等中國史籍中出現的諸如“朝臣真人”、“朝臣仲滿”等記載問題,僅在前稿最後一段指出此問題當與唐人以及其後的曆代中國人對于日本情況的認知程度以及誤解有關,同時提示了涉及此問題的前出拙著以及我關于這一問題的基本思路。表示以後有機會再加以申說,而未及深入展開。爾後被指“最核心的日本人入華後姓名變化問題,石文留下了一整組問号,卻并未做任何解釋”(閻焰《就〈李巡墓志〉中的“朝臣備”之名的思索》,澎湃新聞·私家曆史2020.1.13)。有鑒于此,我感到似仍有進一步申說之必要,遂續草本稿,祈請方家不吝賜正。

關于日本遣隋使、遣唐使及其随行人員的姓名在中日兩國史籍中的表記問題,曆來已有不少研究,僅就二十世紀以降來看,至少杉本直治郎《阿倍仲麻呂傳研究—朝衡傳考》(育芳社1940年)、東野治之《遣唐使船》(朝日新聞社1999年)、王勇《唐から見た遣唐使》第1章第2節(講談社1998年)、鈴木靖民《遣唐留學生井真成とその出自》(《遣唐使の見た中國と日本》60-79頁,朝日新聞社2005年)、河内春人《東アジア交流史のなかの遣唐使》第5章(汲古書院2013年)、以及最近森公章《阿倍仲麻呂》(吉川弘文館2019年)等論著都不同程度地讨論或涉及過這一問題。這篇小稿即在先行諸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我對此問題的考察與思考,略說隋唐史籍中日本人名的表記問題,同時兼涉對《李訓墓志》中的“朝臣備”之稱的一些看法。

(一)

先看隋代的情況。由于篇幅關系,下面僅舉出與日本遣隋使有關的例子(引文内的重點線由筆者所加,以下同此)。

《隋書》卷81《倭國傳》雲:

開皇二十年,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北孤,号阿輩雞彌,遣使詣阙。(中略)王妻号雞彌,後宮有女六七百人,名太子為利歌彌多弗利。

大業三年,其王多利思北孤遣使朝貢。使者曰:聞海西菩薩天子重興佛法,故遣朝拜,兼沙門數十人來學佛法。(下略)

在上面的記載中提到的“阿每”、“多利思北孤”、“阿輩雞彌”、“雞彌”、“利歌彌多弗利”等究竟何指,曆來有各種解釋。因事涉繁瑣考證,此處不予涉及。但在這裡至少可以指出兩點學界共識:一是上述這些稱呼當為隋朝負責接待的官員根據日本遣隋使的自述而記下來的對音,二是所謂“姓”、“字”、“号”乃出自于隋朝的理解,與日本的實際情況并不吻合。

此外,在《隋書》為首的中方史籍中雖然沒有出現其使者的名字,但據《日本書紀》卷22記載,大業三年(607)日本遣隋使叫“小野臣妹子”( 推古天皇十五年七月條。石按:小野=氏(Uji)、臣= 姓(Kabane)、妹子=名),而“唐國号妹子臣曰蘇因高”(推古天皇十六年四月條。石按:720年成書的《日本書紀》對隋朝亦稱為“唐”或“唐國”)。

關于隋為何将“小野臣妹子”即小野妹子稱作“蘇因高”,目前一般的解釋是沿襲20世紀初飯田武鄉《日本書紀通釋》之說,将此視為“小妹子”的對音。即推測其是從作為“氏(Uji)”的“小野”中取一字“小”作為姓,省略作為“姓(Kabane)”的“臣(Omi)”,漢語對音作“蘇”;而用“因高”來表記“妹子(imoko)”的漢語對音。也就是說,“蘇因高”三字隻是分别取自于氏(Uji)和名,沒有涉及“姓(Kabane)”。從上文史料來分析,其雖說隋朝稱其為“蘇因高”,但從各種情況來分析,隋朝此稱呼來自于小野妹子自稱的可能性則很大。

由上述幾個事例我們可以知道,隋代對于日本人名的表記形式,都是采取音譯的方式,這與從漢魏時期以來對于來自日本列島的使者名字的一貫處理方式是一緻的,《三國志》卷30《東夷傳/倭人》中提及的“難升米”、“都市牛利”等使者名就都是音譯。同時,我們也可以據此了解到,隋朝對于當時日本人名構成的三要素似乎并不清楚。

隋唐曆史人物故事重點(略說隋唐史籍中的日本人姓名表記)1

《隋書》卷81《倭國傳》書影(百衲本)

(二)

接着再看看唐代的情況。首先要舉出來的便是兩唐書的記載。《舊唐書》卷199上〈東夷傳/倭國條〉即通稱《舊唐書·倭國傳》載:“其王姓阿每氏,(中略)貞觀五年,遣使獻方物。”顯然與隋代同樣,沿襲音譯傳統,隻記載王,不提使者的姓名。但在其後的〈東夷傳/日本國條》即通稱的《舊唐書·日本國傳》(按匆匆而就的前拙稿“也說朝臣”誤指王瑞來先生文此處誤記,謹緻歉意)中,卻出現了使者的姓名,其雲:

長安三年,其大臣朝臣真人來貢方物。朝臣真人者,猶中國戶部尚書。(下略)

其偏使朝臣仲滿,慕中國之風,因留不去。改姓名為朝衡,仕曆左補阙、儀王友。(下略)

同一内容在《新唐書》卷220《東夷傳/日本》即通稱《新唐書·日本傳》中也有記載,其曰:

長安元年,其王文武立,改元曰太寶,遣朝臣真人粟田貢方物。朝臣真人者,猶唐尚書也。

開元初。粟田複朝,(中略)其副朝臣仲滿慕華不肯去,易姓名曰朝衡,曆左補阙、儀王友。(下略)

在上引史料中,分别出現了“朝臣真人”、“朝臣真人粟田”、“粟田”、“朝臣仲滿”、“朝衡”等姓名記載。其實不僅兩唐書,在《唐會要》卷100《日本國條》、《通典》卷185《邊防/倭條》以及《太平禦覽》卷782《東夷/日本條》等文獻中也都有類似記載。關于其所指何人,正如大家所熟知的那樣,根據迄今為止的研究,一般認為前三種稱呼(朝臣真人、朝臣真人粟田、粟田)是指經過日本經過七世紀後半期的内政改革之後,702年向唐朝派出的第一批遣唐使的執節使粟田朝臣真人,即通常所說的粟田真人;而後兩種稱呼(朝臣仲滿、朝衡)則是指跟随717年來華的遣唐留學生阿倍朝臣仲麻呂,即人們熟知的阿倍仲麻呂。

隋唐曆史人物故事重點(略說隋唐史籍中的日本人姓名表記)2

《舊唐書·日本國傳》書影(百衲本)

隋唐曆史人物故事重點(略說隋唐史籍中的日本人姓名表記)3

《新唐書·日本傳》書影(百衲本)

在這裡,至少下面幾點問題值得我們注意:

其一是須注意到上面各種稱呼都源自于唐代史籍,換言之都是中國史書中的說法,其實際并不符合日本表記姓名的規範。關于這一點,我在拙稿“也說朝臣”裡已有所論列,可以一并參照。此外,上述兩唐書的記載還将随行的青年留學生阿倍仲麻呂(一般認為其入唐時19歲,一說16歲)誤認為是遣唐使的“偏使”即副使,可見其誤解還頗深。

其二是在以兩唐書為首的隋唐史籍中,記述上述日本使者及其随行留學生的姓名時,顯然并沒有采用之前的隋代以及唐初所習用的音譯形式,而是直接從其姓名中取出一部分來加以稱呼。這種轉變是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為什麼會突然有這種變化?其背景如何?是偶然現象還是常态?對于這些問題,管見所及,目前似乎還沒有見到很有說服力的解釋。

其三是唐朝官員否知道他們的全名是由“氏”“姓”“名”三要素構成的?就我的考察結論而言,以粟田真人為例,從唐代史籍中同時出現的“朝臣真人”、“朝臣真人粟田”、“粟田”這三種稱呼以及其後直呼其“粟田真人”(《宋史》卷491《外國七/日本國》)的情況來看,可以基本斷定,唐人應該是知道其全名叫做“粟田朝臣真人”,通稱“粟田真人”的。這一點從兩唐書中對日本遣唐使的其他人名的表記也可以得到佐證。例如收載于《朝野群載》卷20的唐憲宗元和元年正月廿八日的《高階真人遠成告身》中記載給“日本國使判官正五品上兼行鎮西府大監高階真人遠成”授予唐朝官職“中大夫試太子中允”時,就明确記載了其包括“氏”=高階、“姓”=真人、“名”=遠成在内的三要素,而在《新唐書·日本傳》中則隻稱其廣義上的姓“高階真人”。

上述三點是我們考慮這一時期日本人名表記的一個重要前提或背景,因篇幅所限,在這篇短文不能一一展開讨論,下面僅圍繞第一個問題做一初步觀察。

關于隋唐史籍中對于日本人名等的種種誤解,其實很早就已經有人指出。江戶時代前期文人松下見林(1637-1713)以三十餘年之功,彙集并考訂中國以及朝鮮史籍中的日本記事,撰成的名著《異稱日本傳》就是其顯例。該書在抄錄了上述兩唐書有關“朝臣真人”的記事之後認為其失實,松下見林批評道:

今按:……,大失事實,姓粟田朝臣,名真人,官民部尚書也。此官姓名人為入唐使。……粟田複朝,亦非也。……今不據國史正之,則千古之間,淄渑不分,孰為夫子矣。(卷上1)

今按:朝臣真人,粟田朝臣真人也。見新書。……又按,阿倍仲滿者,我朝先覺,事迹粗見文苑英華下。(卷上2)

對于上述中國文獻中的這些記載以及誤解,後來日本也陸續有人嘗試作出解釋。譬如比江戶時代中期國學者山岡浚明(1726-1780)在其編纂的《類聚名物考》卷34中,就明确推斷阿倍仲麻呂在唐被稱為“朝臣仲滿”、“朝衡”當來自于日本的“朝臣”之姓(近藤活版所1903年版546-547頁)。

進入二十世紀,前面提到的杉本直治郎(1890-1973)的名著《阿倍仲麻呂傳研究——朝衡傳考》(育芳社1940年,勉誠出版2006年手澤補訂本),在之前各種研究的基礎上,對阿倍仲麻呂進行了全方位集大成的研究。其僅圍繞阿倍仲麻呂在唐改名的問題,就花費了數十頁的篇幅,旁征博引中日雙方史籍,從語音語源等各個方面詳盡地梳理并考證了相關史料。歸納杉本氏所論要點,大緻如下:

杉本氏認為,就“阿倍朝臣仲麻呂”這一名字而言,固然“阿倍”是氏、“朝臣”是姓,但也可以說姓“阿倍朝臣”。然而四個字的姓在中國顯然太長了,需要簡化。可是“阿倍”日語發音Abe,這一發音用漢字表示時,也可以寫成 “安倍”、“安部”、“阿部”等,容易引起混亂,故用“朝臣”做姓,因為“朝臣”在漢語中是作為普通名詞經常使用的詞彙,唐人容易理解。另外,對于唐人難以理解的“麻呂”(按日本漢字亦将二字合一作“麿”),則根據其發音(maro)而選擇了音近的“滿”字,加之日本史籍中對于“仲麻呂”也可以表記為“仲滿”,例如“藤原仲麻呂”又被寫作“藤原仲滿”(《續日本紀》卷29神護景雲二年六月庚子條、卷34寶龜八年八月丁酉條),于是便形成了“朝臣仲滿”這一名字。至于“朝衡”,“朝”當來自于“朝臣”,“衡”則來自于“仲”,進而推測或也可能是“朝臣阿衡”之略,即取自殷商名臣阿衡之意,反映了阿倍仲麻呂的慕華思想。總而言之。是阿倍仲麻呂到唐朝時自己改了名字(詳參同書166-184頁)。

對于杉本氏上述見解,尤其是“朝”來自于“朝臣”的看法,我沒有異議,但略有疑慮。我的疑問主要在于,上述改名的主體究竟是阿倍仲麻呂,還是唐朝方面?之所以這樣說,首先是因為在12世紀初藤原仲實編纂的《古今和歌集目錄》的《安倍朝臣仲麻呂一首》之後有如下記載:

國史雲,本名仲麿。唐朝賜姓朝氏,名衡,字仲滿。性聰敏,好讀書。靈龜二年,以選為入唐留學問生,時年十有六。(下略)

上面史料中所說的“國史”究竟何指,雖有不同意見,但屬于12世紀初藤原仲實編纂的《古今和歌集目錄》以前的日本史籍則無疑問,可信度很高。長野正氏認為其當是《日本後紀》中散佚的延曆二十二年三月六日條的引文(茂在寅男、西島定生等編《遣唐使研究と史料》279頁,東海大學出版會1987年),對此我表示贊同。從上述史料來看,阿倍仲麻呂的唐名顯然來自唐朝所“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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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和歌集目錄》的《安倍朝臣仲麻呂一首》書影(群書類從本)

結合唐朝給“蕃将”尤其是“入朝蕃将”賜姓賜名的背景及情況(參見馬馳《唐代蕃将》第3章,三秦出版社1990年)來看,我十分贊同河内春人先生的意見,即一介留學生在唐朝自己随便改名的可能性極低,阿倍仲麻呂改名的主體應該在于唐朝方面,其契機或者說其前提則是由于阿倍仲麻呂将要擔任唐朝的官職,才由“唐朝賜姓朝氏,名衡,字仲滿。”(參見河内春人《東アジア交流史のなかの遣唐使》167-168頁,汲古書院2013年)。

若再聯系到其後的752年日本遣唐大使“藤原朝臣清河”被唐朝改名—“清河”被改成了“河清”( 《日本紀略》延曆二十二年三月丁巳條的“唐改河清”,以及《續日本紀》天平寶字五年八月甲子條引唐肅宗“内史宣敕曰,特進秘書監藤原河清”)的事例來看,盡管目前尚缺乏直接史料的支持,但我們可以注意到一點,即若要說起“朝臣”、“河清”這兩個名字有什麼共同之處的話,則在于不僅兩者都可以作為普通漢語名詞來加以理解,而且也都非常吻合唐人(中國人)的心理及思維方式。“朝臣”在漢語中的意思自不待言,正如東漢蔡邕《獨斷》所雲:“公卿、侍中、尚書,衣帛而朝,曰朝臣。諸營校尉、将、大夫以下,亦為朝臣。”簡單說來就是朝廷官員之意;而至于“河清”,則是隻有生活在黃河流域的古代中國人才會具有的一種想法。根據以上情況,說包括前述粟田真人被稱作“朝臣真人”在内,其“朝臣”、“河清”等唐名均來自于唐朝所賜,應該沒有什麼問題。

在此基礎上進而言之,我們還可以注意到一個現象或者說規律,即上述被唐朝賜名的日本人也都同時被唐朝授予了相應的官職。例如:

1.在兩唐書中被稱作“朝臣真人”,長安二年(702)入唐的遣唐執節使“粟田朝臣真人”,被武則天“授司膳卿,放還本國”(《舊唐書·日本國傳》,《新唐書·日本傳》、《唐會要》同)。

2.而同年入唐,被唐代史書稱為“朝臣大父”的副使“巨勢朝臣祖父”則被授予太子率更寺的“率更令”(唐林寶撰、岑仲勉校記《元和姓纂》卷五“日本國使臣朝臣真人,長安中拜司膳卿同正;朝臣大父,拜率更令同正。……[岑校]朝臣大父 羅校雲:辯證引作‘副使朝臣大父’,今本奪‘副使’二字,當據補。”)。

3.開元五年(717)作為留學生入唐的阿倍朝臣仲麻呂,兩唐書記載其“仕曆左補阙、儀王友。”(《舊唐書·日本國傳》,《新唐書·日本傳》、同)。根據杉本直治郎的研究,其至少還擔任過左春坊司經局校書、左拾遺、衛尉少卿、秘書監、左散騎常侍、鎮南都護、潞州大都督等唐朝官職。

4.天寶十一年(752)入唐,被唐人改名為“藤原河清”的“藤原朝臣清河”,被唐授予“特進”(《日本高僧傳要文抄》第三引唐僧思讬《延曆僧錄》之《勝寶感神聖武皇帝菩薩傳》,大日本佛教全書本74頁)或“特進秘書監”(《續日本紀》天平寶字五年八月甲子條引唐肅宗敕)。

5.貞元二十年(804)入唐的日本遣唐使判官“高階真人遠成”(石按:通稱“高階遠成”),于元和元年(806)正月廿八日被唐朝授予“中大夫試太子中允”(《朝野群載》卷20載《高階真人遠成告身》)。

在上述可以确認的五個賜姓改名的事例中,四人是日本遣唐使官員(執節使、大使、副使、判官),隻有阿倍仲麻呂是留學生。四名遣唐使官員均是名義上的授官,隻有阿倍仲麻呂是實授。但不管是虛授還是實授,結果是都被授予了唐朝官職。而同時這幾個人也都被唐朝賜姓改名,兩者應該不是偶然的巧合。其之所以被賜姓改名,恐怕正是是因為唐朝要授予其官職。阿倍仲麻呂作為一個年輕留學生,之所以與遣唐使官員等人同列,被唐朝賜姓改名,其根本原因恐怕也正在于此。

(三)

讓我們再次回到“朝臣備”的問題上。

如上所述,我之所以對“朝臣備”之稱抱有疑問,認為其難以成立,主要就是覺得這一稱謂缺乏令人信服的合理性解釋。在上文讨論的基礎上,下面将我的疑慮與主要看法簡單總結如下:

其一,其不符合日本氏姓制度下的姓名署名規範。理由詳見前出拙稿“也說朝臣”,這裡不再重複。

其二,從唐代入華日本人姓名表記的角度而言,如上所述,遣唐使以及随行留學生應該自己是不能擅自改姓名的,其唐名當來自于唐朝方面。但是,從史籍中的實際事例來看,凡是受到唐王朝賜姓改名者,無論是将其日本的“姓(Kabane)”=“朝臣”作為中國的姓,還是給其改名“河清”,或是将其人在日本的廣義“姓(Sei)”如“高階真人”作為中國的名字,其至少都有兩個特點是一緻的。一是對象都是日本遣唐使官員(唯一的例外隻有阿倍仲麻呂一人);二是包括虛授和實授在内,無一例外所有人都被唐王朝授予了官職。在上述這兩個條件中,最重要的條件顯然是第二點,即其是否被授予唐朝官職。

在此前提之下,如果說“朝臣備”就是日本遣唐留學生“下道朝臣真備”的話,那麼就會有很多問題難以解釋。

從學界迄今為止對于“下道朝臣真備”=下道真備,即後來的吉備朝臣真備=吉備真備的研究來看,一般認為其生于695年,717年入唐時已經滿23歲(宮田俊彥《吉備真備》1-20頁,吉川弘文館1961年),早已超過了唐國子監14-19歲的入學年齡限制,況且其出身于日本下層武官(其父“右衛士少尉下道朝臣國勝”)家庭,也不符合唐國子監有關對學生父祖官階要求的所謂“門蔭”入學的規定。這一點與同期入唐的阿倍仲麻呂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石按:阿倍入唐時19歲,一說16歲,其父乃是“中務大輔正五位上船守”,即相當于唐朝的五品官員)。因而對于下道真備究竟是否進入國子監學習,不少研究者都表示懷疑。從下道真備在唐留學長達十九年之久來看,我贊同王勇教授的意見,從開元七年(719)唐玄宗發布敕令,放寬對國子監管轄的四門學的入學限制,并增加八百名額的情況來看,下道真備應該進入了國子監學習(參見王勇《曆代正史日本傳考注/隋唐卷》176-180頁,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16年)。

但是,鑒于下道真備在唐漫長的留學期間的狀況,不僅唐代史籍,而且在日本史籍中也沒有任何史料提及(石按:日本史籍中所見到的記載,都是他733年回日本以後,尤其是746年改名“吉備朝臣真備”以後的内容),因此,我們可以斷定,下道真備在唐朝留學期間沒有被唐廷授予過任何官職。既然如此,從前述事例來看,唐朝自然也就不會給其賜姓“朝臣”了。(石按:據《日本高僧傳要文抄》第三引唐僧思讬《延曆僧錄》之《勝寶感神聖武皇帝菩薩傳》雲,下道真備在變成“吉備真備”,并于天寶十一年(752)作為遣唐使副使再度入唐以後,也曾與前述藤原清河一起,被唐朝授予“銀青光祿大夫秘書監衛尉卿”的官職。但這乃是其留學結束回日本十八年之後的事情,與我們現在所說的時期無關。)

其三,根據傳世文獻史料來看,717年與下道真備同期入唐的留學生除了阿倍仲麻呂之外,還有一位名叫“大倭忌寸小東人”,後來改名為“大和宿彌長岡”=大和長岡。此外再加上2004年公布的《井真成墓志》中的“井真成”。就現有史料來看,至少上述四個人有名有姓,同期在長安留學。那麼其他幾個人在唐期間的姓名情況如何呢?

關于“大倭忌寸小東人”=“大和宿彌長岡”(大和=氏、宿彌=姓、長岡=名),通稱“大和長岡”的情況,我們知道的很少。根據日本史籍的記載來看,其生卒年代為689年—769年,717年随遣唐使作為“請益生(短期留學生)”入唐時已經28歲,估計為此行留學生中年齡最大的一個人。史籍中隻記載了他何時入唐,卻沒有記載他何時回到日本的。有關其在唐留學期間的情況,不僅在唐代文獻中沒有留下隻字片語,在日本史籍中也沒有任何記錄,隻有其曾精通律令的記載(《續日本紀》神護景雲三年十月癸亥條),因而推測其在唐主要學習律學,期間姓名無考。

至于井真成,盡管還有不少謎團尚未解開,學界意見也不盡一緻。總的來說,大多數意見認為其乃是717年與阿倍仲麻呂、下道真備、大和長岡同時入唐留學,開元二十二年(734)正月36歲時病逝于長安。因此一般推測其出生于698年,與阿倍仲麻呂同齡,比下道真備小4歲,估計也應該進入了唐國子監學習。

關于“井真成”之名,則是日本史學界熱議的一個話題。雖有各種解釋,但共同都認為這個名字應是一個唐名。關于其原名為何,目前主要有兩種意見:一是認為其應該是由“葛井連真成”(葛井=氏、連=姓、真成=名)而來,即從“葛井”中取出“井”字作姓(東野治之說);另一種意見主張當是來自“井上忌寸真成”(井上=氏、忌寸=姓、真成=名),由“井上”的首字作姓(鈴木靖民說)。詳細可以參見《遣唐使の見た中國と日本―新発見「井真成墓誌」から何がわかるか》(朝日新聞社2005年)一書中收錄的兩位教授的論文。

無論“葛井”或“井上”,兩者都是當時活躍于今大阪中南部地區的渡來人氏族,兩說都有可能,這裡我們對此姑置不議。這裡隻想提請大家注意一點,即無論哪一種說法,都是主張取自于其“氏(UJi)”=(“葛井”或“井上”),而不是從其“姓(Kabane)”(“ 連”或“忌寸”)中取一字來做唐姓。這顯然與前述阿倍仲麻呂被“唐朝賜姓朝氏,名衡,字仲滿”的做法很不一樣。其原因究竟為何,因無史料佐證不得而知,然倘若容我大膽推測的話,竊以為其或許與井真成生前不曾得到唐朝授予官職,但卻在去世後被唐朝廷追贈“尚衣奉禦”這一官職有一定關系。

那麼,下道真備在唐留學期間使用的姓名究竟是什麼呢?根據《續日本紀》景雲元年條、寶龜元年條、延曆十年條、以及《日本紀略》、《公卿補任》以及正倉院文書等各種日本史料的記載來看,下道真備的原名并不叫“真備”,而是叫“真吉備(Makibi)”,即其全名為“下道朝臣真吉備”,通稱“下道真吉備”。因而一般推測其717年入唐以後,将其名減少一字,由“真吉備”改成了“真備”,而日語發音不變,仍作Makibi,換言之也就是說,“真備”已經是其唐名(參見前揭宮田俊彥《吉備真備》2-3頁)。

由于在唐代史籍中,沒有關于下道真備姓名的任何記載,所以我們目前不能得出肯定性的結論。但僅就上述諸點——(A)下道真備并非遣唐使官員、(B)其在唐留學期間不曾得到唐朝授予的任何官職、(C)下道真備的同期同學阿倍仲麻呂已因被唐朝授官而被賜姓“朝臣”、(D)下道真備的同期同學井真成之名的“井”姓,來自于其在日本的“氏” — 等情況來綜合考慮的話,我們似乎至少可以說,下道真備在唐以“朝臣備”之名行世的可能性應該很小。

關于這一點,其實從其後的事例也可以得到一些證明。例如746年下道真備改名吉備真備,752年作為遣唐使副使再度入唐以後,在唐人筆下,明确被稱作“吉備朝臣真備”(《日本高僧傳要文抄》第三引唐僧思讬《延曆僧錄》三《勝寶感神聖武皇帝菩薩傳》,大日本佛教全書本74頁)。但另一方面,在貞元二十年(804)跟随日本遣唐使入華的留學生中,留下姓名者隻有一位,即在日本史籍中稱作“橘朝臣逸勢”(橘=氏、朝臣=姓、逸勢=名),後來與空海、嵯峨天皇一起被譽為日本平安時代三大書法家之一的“橘逸勢”(?—842年)者。而在兩唐書中對其名卻記曰:“留學生橘免勢、學問僧空海……”(《舊唐書·日本國傳》)、“學子橘免勢、浮屠空海……”(《新唐書·日本傳》)。一般認為這裡的“橘免勢”當是“橘逸勢”之誤。也就是說,橘逸勢作為一名既非遣唐使官員,又不曾被授予唐朝官職的日本留學生來說,唐人隻稱其“氏(Uji)”=“橘”與“名”= “逸勢”,而不稱其“姓(Kabane)”=“朝臣”。此亦可作為一個旁證。

(己亥歲末初稿,庚子立春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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