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哥,多年專注情感專欄寫作,聊情感人生,寫生活感悟,感謝關注。
#山哥情感觀點系列#
(山哥聊情感,圖片來自網絡)
|文/龐鳳山
01
“寫在前面”
奧斯本說:幸福婚姻的前提是:各自努力去滿足對方的需要。但是完全滿足是不可能的,因此也應該學會明智地承認現實。
很多時候,婚姻是很現實的一件事情,有時甚至會現實到讓人紮心。
尤其是對于那些再婚的男女,可能會更加的有過之而無不及,現實到讓你想象不到。很多時候,對于婚姻來說,一方面需要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另一方面,也要靠自身的經營能力。
如果你缺少對婚姻最起碼的把控力,尤其是自我的修煉不夠,那麼可能跟誰過都是一個樣。
其實,婚姻到最後都是在過自己,需要自己和自己和解,而不是和對方去較勁與死磕,不然到頭來痛苦的還是你自己。
好婚姻靠緣分,更要靠經營,很多婚姻到最後走不下去了,不見得是兩個人不合适了,也不是兩個人不能過了,而是壓根就不想過了,是心态出現了偏差。
人性的弱點在于,總是在擁有的時候不去好好珍惜,隻有在失去之後才會感到後悔。而且也很容易站在這山望着那山高。
我們有時往往會讓自己陷入一個誤區,覺得人活一輩子,不應該去将就一個人,去和一個人對湊的過日子,卻很少會認真的靜下心來,反思自己身上是不是有看不到的一些短闆。
要知道,人無完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弱點和缺點,當我們看到自身缺陷的時候,才能更好的去理解和包容對方,才能俯下身來去經營屬于自己的愛情和婚姻。
就像下邊這個讀者,她從第一段失敗的婚姻裡走出來之後,找了一個大自己十七歲的五十歲男人,以為委身于這樣一個成熟的男人,便會收獲想要的幸福,結果到頭來還是事與願違。
具體情形到底是怎樣的呢?讓我們看看她自己的真實傾訴就明白了:
02
“讀者咨詢”
我今年38歲,五年前與前夫離婚了。
離婚之後與一個大我17歲的男人在一起了,當初他對我承諾說每年給我生活費七萬元,可是後來卻沒有兌現。
于是,我們開始吵架打架,起初我罵他他不還口,打他也不還手,看在他對我的好我也就不再跟他提錢的事,想着好好的跟他過日子吧!
後來,我讓他在我開的一家歌廳旁邊幹個小旅館。
旅館開業後他有落腳的地方了,可是他卻又有所變化了,我們吵架的時候他開始跟我對着幹了。
每次吵架都是因為他不顧家、沒有責任心之類的瑣事吵架,明明是他的問題,他竟然開始跟我對着吵了。
最後這次吵架,他居然對我說:“愛過不過,跟你已經過夠夠的了”!
他說我總罵他,還說了我沒有為他付出過,我很傷心山哥,五年了,我為他洗洗涮涮,把他衣服褲子都弄得整整齊齊,好吃的好穿的我都給他留着,而換來的确是如此的評價。
每次吵架後,我就從他的旅館搬回我的歌廳,過了幾天他打電話墨迹我幾句,我就又原諒他了。
所以,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能徹底跟他分開?因為我的店和他的店挨着,再次請山哥給我指點迷津。
03
“山哥想說”
蘇霍姆林斯基說:你“匆匆忙忙地嫁人”,就是甘冒成為不幸者的風險。
對你而言,或許情況也是如此,當初你從第一次失敗的婚姻當中開始逃離,然後選擇嫁給了這樣一個大你許多的男人,你當時三十幾歲,而他已經年屆五十,你圖他的是什麼?
如你所說,你首先看重的,不過是他每年向你提供七萬元生活費的口頭承諾,然而人世間最不可靠的,其實就是一個人的這張嘴,就是那些所謂花言巧語的承諾。
最終,你輕信了對方的承諾,并因為對方沒有兌現自己的諾言,你開始和他吵和他鬧甚至和他打,可結果又怎樣呢?
你不過是選擇了認命,選擇了面對現實,選擇了接納。
既然你已經選擇了接納,而且也認為他對你好,那莫不如就接納到底,就沒必要總和他争争吵吵、打打鬧鬧了,更不要為當初他沒兌現你的諾言而耿耿于懷了。
當然,你說你是因為受不了他的沒有責任心和不顧家才和他這樣,我不清楚你這麼說是在給自己找借口,還是事情屬實如此,如果是後一種,我倒是能夠對你表示理解和同情。
可是無論怎樣,你在感情的選擇上已經冒了險,而且已經出現了風險,能有今天這個結果,不能光怪你對面的男人,更應該反思你自己。
事實上,你抱怨他不顧家沒責任感,這應該是你和他在一起之後才發現的吧?準确的說,也是他在對你承諾發生泡湯之後吧?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當時隻顧着他向你承諾的一年七萬生活費的事了,光盯着錢了,而根本沒花心思好好琢磨琢磨他這個人,對不對?
其實啊,現在雖然說你在他這裡錢沒得到,人也感覺不怎麼樣,但是感情上卻對他還是有依賴的,真想讓你從他身邊徹底抽離,你恐怕還是有很多不舍。
既然如此,這足以說明,你在骨子裡還是對他有需要,也或者你還沒有找到更适合自己的下家。所以,你要好好扪心自問,認真的掂量掂量,對于這個男人,究竟該是留還是舍,要遵循自己真實的内心去做選擇,這樣可能就會少一些糾結和遺憾。
-END-
作者簡介:
山哥,一個有溫度、有态度的情感專欄作者,希望以走心的文字,溫暖與陪伴每一個孤獨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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