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青團這種江南風味的食品,俨然有走出江浙滬包郵區而成為“網紅”的勢頭,甚至以銷售北京地方小吃聞名的護國寺小吃店,也打起了“青團”的廣告……閑極無聊之時,或許有人會問,青團應該涼着吃還是熱着吃呢?
寒食的淵源
青團的“大本營”,自然是在太湖流域。江南人向來喜歡吃食糯米制作的糕餅類食物。大而言之,吳地以糯米及其屑粉制作的熟食可以分成團、圓、糕、粽四大類,正好是個“團圓高中”的好彩頭。其中“團子”和“圓子”,大抵是大與小、有餡與無餡的區别。傳統的青團,用艾草汁(或者鼠曲草)和入糯米一起舂合,使青汁和米粉相互融和,然後包上豆沙、棗泥等餡料,用蘆葉墊底,放入蒸籠内蒸熟。出籠後的青團色澤碧綠,香氣四溢。
按照慣例,青團一般在清明節前後“江南草長,群莺亂飛”的暮春時節上市,故而有些地方就直接叫它“清明粿”。其實,倒也不是所有青團都是正好在“清明”時吃的,比如浙江杭州就有一種用糯米拌青蒿,捏成小狗形狀的清團,俗稱“清明狗”。這“清明狗”,并不在清明節吃,而要一直等到“立夏”這天,才拿出來煮熟了給小孩吃。這樣做的目的,也許是因為狗狗不易生病,故有取其“健而賤”的含意——就跟有人給孩子起小名叫“狗兒”差不多。清代的範祖述在《杭俗遺風》裡就有記載,杭州清明節,民間要以五色米粉,捏制粉犬,俗稱“清明狗”,懸挂梁下,到立夏日蒸熟給小孩食,說是吃了能健壯如虎。可見此俗由來已久。
但要說到青團為什麼會有涼着吃這個說法,還是跟“清明節”有關。“清明”是我國的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起初并不算一個正宗的節日。但巧合的是,古代有個“寒食節”在“去冬節一百五日”,也就是冬至過後的一百零五天。根據曆法推算,寒食節應該是“在清明前二日”。宋代的《東京夢華錄》中就說,“寒食第三日即清明也”。
顧名思義,“寒食節”就是這天整天不吃熱熟食,隻吃冷熟食。這個節日由來已久,傳說是在春秋時期為紀念晉國的忠義之臣介子推而設立的。大名鼎鼎的“春秋五霸”裡的晉文公重耳,早年在國外流亡長達十九年。介子推不畏艱難追随重耳。有一次,重耳在絕糧的中患了重病。為了給重耳增加營養,介子推把自己腿上的肉割下來煮成湯給重耳喝,使其恢複健康。重耳做了國君之後,跟随他的人都得到了封賞。唯獨介子推背着年邁的母親,到家鄉綿山(今山西省介休縣東南)隐居去了。晉文公得知後,派人進山尋找他。然而介子推卻避而不見。結果,一世英明的晉文公卻想了個蠢主意,他派人火燒綿山,留出一條小道,想逼迫介子推母子出山。可是,三天三夜後,人們發現他母子被燒死了。晉文公内疚、惋惜,下令把介子推母子葬于綿山,改“綿山”為“介山”,并修建子推祠堂。晉人為了紀念他,就在放火燒山那天不舉煙火,皆進冷食。
從麥粥到青團
後來,人們又将這天定為“寒食節”,期間禁止生火做飯。比如在唐代,根據《唐六典》記載,“官戶奴婢,元日、冬至、寒食,放三日假”。說明當時寒食節的地位非常高,與“新年(春節)”和“冬至”不相上下。當時“寒食節”禁火的規定執行得十分嚴格。百姓不但要禁火三天,官府還會派人到各家各戶檢查,如有違禁,還要受罰。對于這個顯得有些奇特的習俗,日本來華的圓仁法師也留下了文字記載:唐成四年(839)二月十四、十五、十六日,此三個日是寒食日。此三日天下不出煙,吃寒食。
既然不能生火又不能餓肚子,人們就需準備一些事先做好的冷熟食,以備禁火期間食用。于是乎,這個本為禁忌的日子,不意中竟然造就了一類新類型的食品。南北朝時期的《荊楚歲時記》中記載,因為寒食節要禁火三天,所以要準備一些饴糖和“大麥粥”來充饑。北齊人杜台卿在《玉燭寶典》中補充,“今人悉為大麥粥。研杏仁為酪,引饧沃之。”以此可以推知,寒食節所吃的“大麥粥”是把粳米和大麥一起煮至漿狀,再把杏仁搗碎後和糖水一起放入,由此做成的甜粥。
這種南北朝時代的“大麥粥”當然不是如今青團的前身。唐朝大詩人白居易的《清明日送韋侍禦貶虔州》詩中也有“留饧和冷粥”一句,說明唐代“寒食節”還是在吃甜粥。直到幾百年後,北宋年間的《瑣碎錄》才出現了一個記載:“蜀人遇寒食日,采陽(楊)桐葉,細冬青染飯,色青而有光。”也就是說,北宋時期的四川人,在寒食節這天喜歡吃“青色染飯”。到了明代,郎瑛在文言筆記小說《七修類稿》裡補充,“古人寒食,采桐楊葉,染飯青色以祭,資陽氣也。今變而為青白團子,乃此義也”。這就說明,後世的青團是從原先的“青色染飯”演變而來的。也正是因為這層淵源,清朝袁學瀾在《吳郡歲華紀麗》中記載:“吳民于此時造稠,饧冷粉團、大麥粥、角粽、油馐、青團、熟藕,充寒具口實之,以享祀祖先,名曰過節”。《十二月時令山歌》也唱道,“三月清明買青團子”。而清代中期的蘇州人顧祿在《清嘉錄》對“青團”的性質有了更明确的解釋:“市上賣青團熟藕,為祀先之品,皆可冷食,猶循禁火遺風。”之所以青團“皆可冷食”,正是來自古代“寒食節”風俗的孑餘。
熱食的理由
那麼,是不是可以蓋棺論定,青團熱着吃就是“異端”了呢?這也未必。顧祿這個老江湖其實在《清嘉錄》裡還留了一個尾巴。“皆可冷食”的意思,當然就是也可以不冷食。而且顧祿緊跟着這句話接下來就繼續寫道,“然與神鬼享氣之義不合,故仍複有燒筍、烹魚以享者”。這也就是徐達源在《吳門竹枝詞》裡所說的,“熟食安能通氣臭,家家燒筍又烹鮮。”
為什麼又可以“燒筍又烹鮮”了呢?其中大概有兩個原因。其一,“寒食”本身,并不是一種良好的飲食習慣。“清明”節氣前後,長江流域以北的廣大地區尚是乍暖還寒時候。不吃熱食吃冷食過寒食節,衆多百姓裡的“老弱病殘”能夠受得了嗎?即便是青壯年男女們為了紀念介子推而連續幾天不吃熱食吃冷食,恐怕也會使腸胃“鬧革命”而“罷工”生病的。《後漢書·周舉傳》裡就有一個例子。當時,在山西太原一帶,禁火寒食的民衆已把介子推視為神靈。不禁火,就是違背了神靈的意圖,将有大的災禍。當時人們普遍迷信,自然不敢亵渎神靈,于是禁火時間長達一月,都不能吃熱食。這樣做的結果令人觸目驚心:“老小不堪。歲多死者。”三國時期的曹操就堅決反對“寒食節”的這種習俗,主張禁吃寒食,以保障健康。這位“亂世之奸雄”專門為此下令“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長半歲刑,主吏百日刑,令長奪一月俸”。以此看來,一個人“寒食”,從他的家長到本地官吏都要倒黴,也算得上是用心良苦的嚴刑峻法了。
更重要的是,按理“寒食節”本應全國上下一律禁火,人人平等。但所有人裡,有些人就是更加平等。漢唐以後,特權階級首先廢除禁令,由皇帝“賜火”。唐代詩人韓翃寫過一首相當有名的《寒食》,“春城無處不飛花,寒食東風禦柳斜。日暮漢宮傳蠟燭,輕煙散入五侯家。”這首詩的後兩句是說,寒食日天下一律禁火,唯宮中可以燃燭。“日暮漢宮傳蠟燭”,借着皇帝身邊的皇親國戚也可破例燃燭,并直接從皇宮中将燃燭向外傳送。既然可以“燃燭”,自然也就可以生火造飯了。貴戚寵臣熱酒熱菜照吃不誤,卻又假借神明旨意不許平民百姓用火,隻準吃冷食。這就顯得不公平了,據說後來甚至并州(綿山所在的介休縣)的地方官員也看不過去,特地到介子推廟祭告神靈,請求允許百姓恢複熱食,給當地百姓解除了“禁令”,從此不用在“寒食節”這天吃冷食了。
不獨中國如此,深受中國文化影響的越南最後也抛棄了寒食節“寒食”的習慣。在越南,寒食節期在農曆三月初三,清明節則在立春後45天,最遲在四月份。越南寒食節傳統食物是湯團和湯圓,都沒有冷食的習慣。在過去,湯圓和湯團為祭祖供品,隻有供奉完祖先後從三月三日後才開始食用。
其二,随着時間的推移,“寒食節”幹脆逐漸式微,而被日期相距極近的“清明節”取而代之了。“清明”因此從一個單純的農事節氣,而将“寒食節”紀念性、祭祀性的内核,融入郊遊踏青之中,成為兩者兼而有之的一個節日。從這個角度而言,雖然清明祭祖的習俗仍然與紀念介子推的傳說有一些關聯(隻不過從最初的祭奠介子推而成為全民族共同的祭奠祖先的節日),清明時“市上賣青團、焐熟藕,為居人清明祀先之物。”但畢竟已經不再是過去的“寒食節”了,因此人們也就不必勉為其難地委屈自己的肚子去适應冷食了。當代人大啖青團的時候,根本已經不需顧及陳舊的“寒食”禁忌。新鮮出爐的青團自然美味,冷後再熱的青團同樣滋味不多——隻不過需要注意“火候”,畢竟熱過了頭,糯米糊成“漿糊”,那就實在不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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