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習俗之中有這樣的說法“七不出門,八不歸家”,千百年來,老一輩們也都十分重視。他們會時常教育子女們,這些禮節性的文化不可丢失。倘若女兒打算回娘家,他們都會選擇合适的時間出門,也會選擇吉日歸家。年關臨近,啟程回家的人多了起來,與此同時,有一種說法也多起來了。有人認為,老話說【七不出,八不歸】,因此,初七不能出門,初八不能回家,更有人連十七、十八、二十七、二十八都算了進去。也有人批評說這是封建迷信,是舊社會留下的糟粕。
其實這兩種說法都不對!【七不出,八不歸】,這确實是老祖宗傳下的教育人的話,但是其正确的解釋應該是下面這樣的。
【七不出】
七不出:說的是出門前,有七件事沒辦好不要出門。
這七件事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即平常我們說的開門七件事。
【八不歸】
八不歸:說的是出門後,有八件事沒做好不要回家。
這八件事是:孝、悌、忠、信、禮、義、廉、恥。這是古人的八條做人基本道德準則,違犯了任何一條,都是對不起祖宗,都無臉面對家人。
中國五千年的文明博大精深,每一句流傳下來的老話都有其深刻含義,切不可貼上封建迷信的标簽而一棒打死,忘了老祖宗的教訓。
七不出門八不歸家的說法來源于一:
禁忌文化在我國有着悠久的曆史。這種文化又因地域、民族的差異各自不同,深處内陸的土家族生産生活中的禁忌便是其中的一個縮影。土家族人在長期的生産活動中對一些不理解的自然事象和人文事象賦予了一種神秘的内涵。這種神秘的内涵便成了土家人生産生活中的禁忌。
日常生活中,土家人也有各種各樣的禁忌。按月則有:正月不見鷹打鳥,二月不見狗連裆,三月不見蛇交媾,四月不見人成雙,五月不撿下河魚,六月不撿汗衣衫。同時還有七蜂八怪九瘟之說,即八月九月怕蜜蜂來家。在土家地區,人們把七月稱為亡人(已故的人)天。由此便有七月不坐大門檻和小孩不剃頭的禁忌。坐大門檻說是會擋了“亡人”靈魂回家的路,小孩剃頭了說是會生瘡。對女性則有:孕婦(土家稱四眼人)不能看一些新生事物,因為“四眼人”的眼睛最厲害,看了之後便會遭受或這或那的麻煩。月母子未滿月是不能去别人家的,說是“空肚子”人來家運不好。婦女是不能跨男人的扁擔的,跨了說是男人會倒黴。出門外行則有七不出門,八不歸,九九出門一大堆之說。即逢七的日子不出門,逢八日子不歸家,逢九的日子出門最好。一、四、七、十月的蛇日,冬月的雞日,三、六、九、臘月的牛日在土家地區被視為“紅煞日”。在這幾個日子裡是忌出門遠行的。因為有“出門遇紅煞,定會不歸家”之說。其他方面則有:小孩不用手指月亮,說是指了,月亮會在你睡熟的時候下來割耳朵。土家族生産生活中的禁忌是生産實踐和生活實踐中産生的。
七不出門八不歸家的來源二:
“七不出,八不歸”的禁忌,是源于舊時的商人。古人經商,沒有高速,沒有飛機,也不能朝出晚歸;由于行程不便,商人外出,十天半月是常态。因此商人不像政客,家庭觀念較重。不能為了錢而毀了家,因此就有了“七不出,八不歸”的禁忌。 “七出”,又稱“七去”、“七棄”,與舊時“出妻制”相關。舊時沒有“離婚”一說,隻有休妻,即“出妻制”。男子有權強制休妻,不要妻子時,将其趕回娘家。中國古代休妻是有标準的,七條标準: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忌、惡疾。當妻子符合其中一條時,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離婚)。“七出”一詞雖然到唐代以後才正式出現,但其内容則完全源自于漢代記載于《大戴禮記》的“七棄”、“七去”。七出或七去的内容大多是以夫家整體家庭家族的利益為考量,凡是因為妻子的行為或身體狀況,不能符合于這個考量,家族或丈夫就可以解除其婚姻。因此,在民間,“七出”就漸漸訛變為“初七”與“出門”兩個含義。 “八不歸”是“七不出”的引申。男子可以休妻,女子沒有這種權力;但男人外出,女人可以給男人“戴綠帽子”,讓男人做“烏龜”。這也是商人不願意看到,卻又有可能發生的常事;這樣,“八”為王八的縮影,“歸”是龜的諧音。于是,“八不歸”又成了男人的禁忌。 “七不出,八不歸”的動機雖然有些險惡,但目的卻是為了家庭的和諧。民間的禁忌制約了人的行為,也維護了封建社會的基本穩定。
由此可見,長期以來人們對“七不出,八不歸”的說法就是一種誤解,這種禁忌文化,又因為不同的地域特征和不同民族習俗,在影響人們生産生活的同時,也被貼上了封建迷信的标簽。追溯我國五千年博大精深的華夏文明,老祖宗流傳下的每一個古訓都有着深刻的含義,但若将這些古訓當成了迷信思想而籠統概論,卻是一大妄自菲薄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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