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晚上8時30分左右,椒江公安分局洪家派出所值班室來了一位群衆。他跟民警說,自己在路邊撿到了一隻“鴨子”,懷疑可能是受保護的野生動物,遂送到派出所交給民警。
民警馬上與台州灣野生動物園取得了聯系,并于當晚10時許将這隻“鴨子”送到了動物園,交給動物園的管理人員處理。
羅 紋 鴨
後經确認,這隻“鴨子”的品種為羅紋鴨,是國家保護動物。民警說,近年來因發現野生動物向警方報案或咨詢的群衆越來越多,主要以貓頭鷹、蛇、鹦鹉等為主。
近年來,椒江警方聯合相關部門不定期開展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活動,并鼓勵發動群衆積極向警方提供相關線索,進一步提高群衆保護野生動物意識,為轄區生态文明建設營造了良好的環境。
警 方 提 醒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發現或者遇到野生動物,千萬不要私自處理,因為有些可能是國家級的保護動物,請及時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交給專業人員處理。
通訊員丨何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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