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下午3點,在鄭州市政府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關于市區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加強市區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結合本市道路及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和《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發布市區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現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措施
(一)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繞城高速以北、西繞城高速-鄭雲高速以東、北四環以南區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區域内連霍高速不限行),全天24小時禁止國三排放标準的柴油車(客、貨)駛入,禁止未安裝污染控制裝置或污染控制裝置不符合要求的國四排放标準的柴油車(客、貨)駛入。
(二)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繞城高速以北、西繞城高速-鄭雲高速以東、北四環以南區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區域内連霍高速不限行),總質量4.5噸以下且國四及以上排放标準的廂式貨車每天6時至22時禁止駛入,其餘各類載貨汽車(純電動輕型、微型貨車除外)、挂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全天24小時禁止駛入。
(三)北四環路以南、東四環路以西、南四環路以北、西四環路以東區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所有高架路全天24小時禁止大型載客汽車、各類載貨汽車和挂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四)北三環路以南、東三環路以西、南三環路以北、西三環路以東區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每天的7時至9時和17時30分至20時禁止純電動輕型、微型貨車駛入。
二、以下車輛不受限制
(一)軍車、警車、消防車、校車、救護車、工程救援車輛等。
(二)公安交警部門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專用車。
三、确需入市車輛
确需在禁行區域和時間内通行的車輛(柴油車需達到國四及以上排放标準),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辦理通行證件,并按照指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四、車輛繞行路線
所有不符合入市條件的車輛,請提前繞行繞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連霍高速和北四環道路通行。
五、實施時間
該通告是由鄭州市環保局、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城管局、鄭州市交運委等多個部門共同制定,本通告自2018年11月21日起實施。
限行區域
工廠:東鳳日産工廠、鄭州發動機工廠
供應商:卓達、 源易通倉庫、福耀、東升、泰新、延鋒、偉世通、宣裕、元創、江森、臼井、白木、旭硝子、康奈可CK倉庫、新明、耀華、甯江、茗鷹、井上華光、日發、風神備件庫、莆田倉庫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