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以為要相愛的兩個人分手,至少要有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比如說第三者,比如說絕症,但其實不用,不安、忙碌、疲乏,就夠了。
2、或許,我們都是膽小鬼。喜歡愛情的悸動,偏愛上盔甲,貪戀胸膛的溫暖,又像刺猬一樣防備。怕期望帶來失望的惡性循環,怕愛上一個人到不了天荒地老。
3、傷害你的不是對方的絕情,而是你心存幻想的堅持。感情最折磨的不是别離,而是感動的回憶讓人很容易站在原地,以為還回得去。
4、曾經以為時間可以忘記一切,以為不停找事做可以忘記傷痛,可這些都沒用,當停下時更痛,内心最深處的傷,别人永遠無法看清;痛隻有自己知道,那瞬間的愛,遺忘卻是一生。
5、這南牆我是撞了,丢了的自己是撿不回來了,我摔得最慘的地方就是我重新開始的位置,這是我的感情,我自己收拾。
6、多少人,明明分手了,卻還愛着。有多少人,明明還愛着,卻說放下了,有多少人,明明難過,卻還微笑着說我很好。
7、我終于知道為什麼你會選擇離開,一切的原因都隻是,你不是那個能陪我走一生的另一半。
8、其實沒有誰非誰不可,對待感情最好的态度就是:有你很好,沒你也行。
9、明明自己也過得很陰暗,卻還要假裝太陽去照亮别人。
10、不把所有的東西丢掉,就不知道什麼東西你最需要。不把所有的事情忘掉,就不明白什麼事情你最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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