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帶老爸去某醫院就診,車就停在醫院停車場。我把老爸安排做上理療後就去門診樓給兒子開藥,大約半小時,回來老爸正好理療結束,正準備開車回家,卻發現左前保險杠和車燈都被刮花了,從劃痕形狀分析,應該是停在我左側的車在出車位時提前向右打輪,右後輪位置刮到我左前杠了。
但肇事車輛早已不見蹤影,隻能先去停車場調監控,用了不到五分鐘就鎖定了對方車輛,褐色suv,跟我車身劃痕顔色吻合,車牌号看的也很清楚。打114轉挪車電話,前三次對方都挂斷了,第四次接通,對方表示是外地号碼,與這台車無關,号碼登記錯誤。
無奈隻能打110報警,很快交警回電,讓我帶着監控錄像到交警隊報案。20分鐘後我趕到交警隊報案登記,然後交警開始查找車輛信息,也頗費了一番周折才聯系到對方車主,半小時後對方趕到交警隊,竟然對自己撞車一事毫無察覺。我心想你這手也太潮了吧[捂臉]。
對方态度不錯,承認錯誤,賠禮道歉,積極補償,我也不想為難對方,按實際損失賠償就好,可我這一下午時間就這麼沒了。為什麼車輛信息登記如此不準,浪費我的時間不說,也浪費警力,簡單的事情變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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