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非常困惑,市場上重疾險産品衆多,且網絡資訊也鋪天蓋地,都誇自己的産品好,不買好像錯過絕佳機會,買又拿不準到底值不值,而對比越多,困惑也越多。
其實,首先你要懂重疾險,才能買得好,至少知道哪些保障是重點,哪些保障是花裡胡哨,學會把錢用在刀刃上。
為了讓大家對重疾險有全貌的了解,三木把市場上常見的保障用一張腦圖歸納了。
咋一看項目很多,頭有點暈,迷糊了,不要緊,請跟着我一步步分析。
一、重疾險核心保障是什麼?基礎保障是一款重疾産品的核心,99%的産品都含有這4大項。
1、重症比什麼?
你在市面上可能見到有保128種重症的,有的隻有100種,有的110種,大家習慣認為128種優于100種,正常都這樣想,沒毛病,但是如果三木告訴你,年交保費1萬元,它就優秀了幾毛錢,且多的那幾種重症比空難的概率還低,你的想法肯定變了。
部分人還想到了兩點:
Ⅰ、理賠條件是不是很苛刻?條款專業術語讀不懂。
Ⅱ、重症數量不少,但會不會還漏掉了常見的重症?
這兩點不用擔心,保險行業協會聯合中國醫師協會把最高發的28種重症(大緻占了96%以上)統一規定了,隻要産品叫重大疾病保險,那麼就必須包含這28個病種。
知道這點之後,大家就不必糾結買128種還是100種重症的産品了,直接忽略,不作對比項。
而把重心放在以下對比内容。
腦圖上顯示,從次數和額度兩個維度比較。
維度1:賠償次數
早期重疾産品的重症都是賠1次的,後來發現重疾患者易複發且相比更容易再次患重疾,而患過一次重疾後再也無法購買商業保險了,為了彌補這個缺憾,越來越多的重疾産品設計可以賠多次。
從優到次這樣的排序:不分組賠多次>分組賠多次>賠1次。
這裡講的多次賠是指不同病種,比如被保人先患肝癌,再患腦中風後遺症可以賠,但是如果第2次是腸癌,就屬于同一病種了(惡性腫瘤),就理賠不了。
後面我會單獨講到惡性腫瘤多次賠付,這裡不詳述。
維度2:賠償額度
俗話說,買重疾就是買保額,且保費、保險金都與保額成正比。
比如,你買的重疾險保額10萬,保費1500元/年,那麼重疾保險金一般也是10萬元(100%保額)。
假如你想重疾保險金為100萬,那麼就要買100萬的保額,相應的保費也增加10倍,為15000元/年。
花同樣的保費買的保額越高越好,目前很多産品在賠償額度上也做了很多升級,下文也會詳細介紹。
2、中症和輕症比什麼?
中症和輕症是相對于重症而言,一般是重症早期狀态或其他比重症病情輕,傷害更小的疾病。
有了中症或輕症,重疾險更加容易獲得理賠,早期的産品沒有,現在幾乎變成标準配置了,因此我也把它們作為基礎保障之一。
那麼怎麼去分辨一款産品的中症或輕症是否優秀呢?
可以從下圖幾個維度去對比。
數量、賠償次數、賠償額度是中症、輕症對比的核心要素,圖中已經告訴大家如何去對比了,點擊圖放大看。
3、被保人豁免
舉個例子就很容易理解被保險人豁免功能了。
張女士買了某重疾保單100萬保額,為多次賠付産品,年交保費1.5萬元,且含有中症、輕症保障。保單剛滿3年,張女士被确診為乳腺癌早期,滿足輕症理賠條件,因此可以獲得以下權益:
Ⅰ、輕症保險金30萬元,按照30%保額給付;
Ⅱ、豁免未來17年的保費,共計25.5萬元,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可見保費豁免功能很實用,交費期越長,豁免的概率越大,多次賠付重疾險理賠重症、中症、輕症後都可以豁免保費。
我認為,以上4項保障是買重疾險的必備責任,再根據自身情況去選購附加保障。
二、附加保障該如何選?我習慣把重症、中症、輕症、被保人之外的保障叫為附加保障,基礎保障是普适性的,附加保障就是個性化設計。
三木把當前市場主流附加保障歸納為9大類,下面逐一介紹。
1、身故/全殘
身故賠償金不是賠給被保人的,是賠給受益人的,一般為直系親屬,含父母、配偶、子女,可法定也可指定,投保時選擇。
很多重疾産品是強制包含身故責任的,也許适合大部分人,畢竟成年人有撫養和贍養責任,但未成年人沒有,給孩子買重疾險真的一定要這項保障嗎?
我不想下一個要或不要的絕對結論,大家可自己思考。
習慣上把身故保險金按照100%保額賠的産品劃分為有身故責任,把身故保險金給付累計已交保費或返現金價值的重疾險稱為無身故責任,經驗判斷,前者保費要貴35%~40%左右。
如果保費預算有限,是選更高保額還是選身故責任就是個思考題。
2、重症賠多次
如果把重症隻賠1次為基礎,那麼重症賠多次就是升級保障,一般可分3種情況。
Ⅰ、不同種重症可賠多次,一類是分組賠多次,一類是不分組賠多次,後者更優。
Ⅱ、不同種重症隻賠1次,附加同一種病種(惡性腫瘤、心梗等)重複賠2次或以上。
Ⅲ、不同種重症可賠多次,附加同一種病種(惡性腫瘤、心梗等)重複賠2次或以上。
其中選擇Ⅰ和選擇Ⅱ各有優點,選擇Ⅱ更具有針對性,考慮了惡性腫瘤的易複發、轉移、難治愈的特點,畢竟惡性腫瘤和心腦血管重疾是最高發的。選擇Ⅲ當然保障最好,但保費也是最貴的。
3、重症保險金額外多賠
沒有比多賠錢更實際了,這是買重疾險最直接的初衷,一般情況下,重疾保險金都按100%保額賠,想賠更多,就花更多保費買更高保額。
但市場競争就逼保險公司們創新,因此諸如此類的福利出現了。
Ⅰ、被保人不同年齡首次患重疾,額外多賠些錢,比如被保人60歲之前首次患重疾,按照150保額賠,滿60周歲之後按100%保額賠,這樣的設計非常受歡迎。
Ⅱ、被保人如果先患輕症,再患重症,按照130保額賠。這樣的設計就體現了被保人越倒黴,賠的錢越多,也挺有想法。
這隻是其中兩種主流類型,還有其他形式的多賠。
4、惡性腫瘤多次賠
前面提到,這裡單獨分析,那是因為惡性腫瘤(癌症)是最高發的重疾,也是大家最恐懼的重症。
易複發、易轉移、難治愈、療程長、費用高等是其典型特征,臨床上習慣把治療滿5年沒複發就當治愈了。
很多重疾産品把初次确診滿3年後,複發、轉移、新發、持續4種狀況的惡性腫瘤可再賠1次或多次。
部分産品要滿5年,誠意就差很多,還有些産品把持續沒算在内也稍遜,大家如果選擇這項保障,可對比分析。
5、心腦血管重疾
高發的心腦血管重症一般包含:較重急性心肌梗死、嚴重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
由于飲食習慣等有關情況,中國人高血壓發病率非常高,因此心梗、腦梗是僅次于癌症的高發重疾,男性比女性更高。
給男性成年人買重疾險,心腦血管重疾的額外賠付也是考慮因素之一。
如果去看此項保障好不好,重點看下圖。
6、特定重疾的額外賠
男性、女性、孩子都有自身的特定重疾,部分産品把這些疾病加大賠償力度供被保人選擇。
比如,如果患的重疾是屬于這些特殊重症,可多獲得30%~100%保額的保險金。
7、少兒罕見病的額外賠
罕見病發病率低,因為群體少,醫藥公司開發出來的藥往往貴得離譜,動辄幾萬、上百萬一針,給患者家庭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絕大部分人消費不起。
給孩子買保險,雖概率低,但也有必要加上以防萬一。
8、前症/良性腫瘤
有前症的産品不多,前症比輕症要輕,保險金額度更低,目前也沒有保費豁免功能,不是主流保障,隻能算錦上添花。
同樣的良性腫瘤一般傷害不大,做完手術就康複了,花費也不高,也隻能算錦上添花的保障。
9、投保人豁免
投保人和被保人可以是同一個人也可以是不同兩個人,比如自己給自己買保險就是同一人,爸爸給孩子買保險就是不同兩人。
如果是自己給自己買保險就不存在投保人豁免一說,因為自帶了被保人豁免;如果爸爸給孩子買保險就可以考慮附加投保人豁免,爸爸身故、重症、中症、輕症也可以豁免保費。
妻子給丈夫買保險,丈夫給妻子投保也都可以加投保人豁免,隻要一方有事,可拿保險金和豁免雙方保費。
但要知道,如果要附加投保人豁免,那麼投保人也要滿足健康告知條件。如果是夫妻間的互保,也要考慮婚姻風險。
我一般會建議父母給孩子買重疾險加上投保人豁免,夫妻互保慎重考慮。
總之,不可能把所有附加責任都買上,也沒有哪個産品去這樣設計,投保人應該有所取舍,找到适合自己的。
三、就醫服務及其他
上圖為某公司的重疾産品增值服務,隻要滿足一定的保費要求,被保人就可享受上圖的就醫服務。
當然,保險公司的增值服務幾乎都是采買第三方機構的,自身并沒有這樣的團隊,如果保費和保障都差不多,增值服務就是加分項,也僅能作為加分項,切記本末倒置。
最後三木想說,市場沒有完美的重疾産品,每個産品總會強化它的優勢而回避自身的不足,投保人在選購重疾險時,按照高性價比和适合自身需求的原則去投保肯定是100%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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