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濫用知識産權案例?本報訊(湛璐霜 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唐子晴)2月23日,記者從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期,攀枝花市東華市場監督管理所在保護奧林匹克标志的專項檢查中,立案查處了一起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标志知識産權案,這也是攀枝花市查處的首例擅自使用2022年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的知識産權案,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雲南濫用知識産權案例?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本報訊(湛璐霜 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唐子晴)2月23日,記者從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期,攀枝花市東華市場監督管理所在保護奧林匹克标志的專項檢查中,立案查處了一起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标志知識産權案,這也是攀枝花市查處的首例擅自使用2022年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的知識産權案。
21日上午,攀枝花市東華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在接到群衆舉報後,立即前往現場檢查。檢查中發現,經營者利用抖音平台宣傳經營業務時,使用了“攀枝花改色膜#攀枝花汽車保養#攀枝花車衣#冰墩墩”等字樣,同時分别在車輛頭部和兩扇車門上,粘貼了3張“冰墩墩”形象的車貼。執法人員在現場調取了上述證據後予以立案調查。
調查中發現,經營者僅利用上述圖片進行商業宣傳,實際并沒有開展張貼“冰墩墩”在車身上的汽車美容經營行為。
根據《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十二條的相關規定,該經營者未經奧林匹克标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吉祥物“冰墩墩”的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目前該案件正在辦理當中。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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