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森林防火條例?森林防火倡議書全省各單位、社會各界、各族人民群衆:,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雲南森林防火條例?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森林防火倡議書
全省各單位、社會各界、各族人民群衆:
“草木蔓發,春山可望。”目前正值春耕備耕時期,清明節将至,林緣勞作、入林春遊、祭祖掃墓等活動大量增加,我省森林防火形勢日趨嚴峻。為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共同建設生态雲南、美麗雲南,保護好綠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産安全。我們倡議:
一、謹記防火規定。全省森林防火期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森林高火險期為3月1日至4月30日。森林防火區、森林高火險區由縣級以上政府确定,并向社會公布。在森林高火險期内,森林防火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發現火情,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2119報警。
二、提倡移風易俗。請大家按照省民政廳印發《關于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通過網絡祭掃、遠程視頻、代理祭掃、鮮花祭祀、植樹祭祀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緬懷親人。建立親屬微信群、微視頻,講先人故事、書寫寄語、制作思念卡等簡約方式,由實地實物祭掃轉移到情感表達、家風傳承上來,“無煙上墳”、“文明祭祖”,能大大減少因祭祀引發山火可能,請大家予以支持配合。
三、牢記森林防火“十不準”。請遵守《雲南省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不準放野火燒山、趕獸、驅蜂;不準在林區燒火取暖、烘烤食物和做飯;不準在林區吸煙和亂丢煙頭;不準在林區燒香、燒紙、放鞭炮;不準在林區熏鼠洞、蛇洞、獸洞;不準在山邊燒地坎、田埂;不準在山内玩火;不準放野火墾荒、燒牧場和柴場;不準在夜間用火把照明走山路;不準在山邊林内燒木炭、燒灰積肥。
四、切實做到遵紀守法。違反上述規定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将送往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黨員幹部做好表率。廣大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要做“告别陋習,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帶頭人,自覺以文明安全形式進行祭掃,減少人員流動,嚴控紮堆聚集,把對先人的報答之意、思念之情,化做建設家鄉的工作動力、奉獻社會的實際行動,積極宣傳森林防火知識、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帶頭踐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社會倡導。
慎終追遠,民德歸厚!守護好先人留下的綠水青山是對先輩的敬重,也是對子孫後代負責任的态度。請像保護我們的眼睛一樣保護生态環境,像對待我們的生命一樣愛護綠色森林!讓我們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講文明、樹新風,文明祭祀,共同打造美麗雲南!
省應急管理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森林消防總隊應急管理部南方航空護林總站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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