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确保質量管理體系内審和管理評審順利進行,以确保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符合性、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
2、适用範圍
适用于質量管理體系的内部審核和管理評審工作。
3、職責
董事長負責主持管理評審,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管理評審和策劃實施内部審核,審核組負責内部審核的具體實施。體系專員協助管理者代表開展具體工作,并監督審核組和各部門的體系運行。
4、内部審核工作程序和要求
4.1成立審核組
4.1.1由管理者代表任命具有内審員資格和有能力的人員擔任内部審核員,在審核計劃中明确審核組成員和審核組長,審核員不能審核自己的工作。體系專員具體指導審核組工作,并做好過程監督和歸檔工作。
4.1.2審核組組長職責
a)組織好整個審核工作;
b)按本程序要求負責準備、實施及報告審核結果、編制審核計劃;
c)決定審核結論,編寫審核報告。
4.1.3審核組成員職責
a)編制審核表、實施審核、報告審核結果,并做好現場審核記錄。
b)發現不合格時,填寫不合格報告;
c)服從審核組組長領導,完成組長安排的工作。
4.2編制審核計劃
每年至少應進行一次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内部審核,時間間隔不大于12個月,由管理者代表編制《年度審核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後實施。年度管理評審可以和内審計劃同時列在一張表内。
4.2.1每次審核前由内審組長編制《内審實施計劃》,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後予以實施,并應在審核實施前5天通知受審核部門。編制審核計劃時考慮拟審核的過程、區域的狀況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審核的結果,審核計劃内容應包括:
a)審核目的、範圍、依據、方法;
b)審核時間安排;
c)審核部門及條款要求等。
4.2.2審核員根據内部審核計劃,負責編寫自己審核範圍的《内審檢查表》。
4.3審核的實施
4.3.1按審核計劃實施審核。
4.3.2審核組長主持召開首次會議,介紹該次審核的目的、範圍、依據、要求、人員組成。參加人員包括:董事長(必要時)、管理者代表、廠部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内審員。
4.3.3審核員通過與被審核方交談、查閱記錄、檢查現場等方式收集證據,在檢查表内記錄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4.3.4現場發現不符合項應編制《不符合項報告》。
4.3.5審核結束後,審核組進行内部溝通,通報各自審核發現。
4.3.6審核組長主持召開末次會議,再次介紹該次審核的目的、範圍、依據及審核結果。參加人員包括:董事長(必要時)、管理者代表、廠部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内審員。
4.4審核報告
4.4.1審核結束後由審核組長編寫《内審報告》,管理者代表批準後發布。分發範圍包括: 董事長、廠部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
4.4.2審核報告的内容:
a)審核依據、目的、範圍;
b)審核日期;
c)不符合項的分析及不符合項分布情況;
d)質量體系運行符合性和有效性的結論性意見等。
4.5不符合項的改進與驗證
被審部門在收到不符合項報告後應對不合格報告按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采取糾正措施,由審核組或體系專員跟蹤驗證。
4.6内部審核結束後,内部審核的全部記錄,由内審小組組長交體系專員歸檔管理,審核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5.管理評審工作程序和要求
5.1管理評審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通常可以與公司年度經營會議相結合。當出現特殊情況時可臨時進行管理評審。管理評審是否舉行以及何時舉行,由董事長決定。
5.2管理評審需涉及的内容;
5.2.1以往管理評審所采取措施的情況;
5.2.2與質量管理體系相關的内外部因素的變化;
5.2.3下列有關質量管理體系績效和有效性的信息,包括其趨勢:
1)顧客滿意和相關方的反饋;
2)質量目标的實現程度;
3)過程績效以及産品和服務的符合性;
4)不合格以及糾正措施;
5)監視和測量結果;
6)内部審核和外部認證的審核結果;
7)外部供方(含外包方)的績效。
5.2.4資源的充分性;
5.2.5應對風險和機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5.2.5改進的機會。
5.3準備工作
5.3.1提前半個月發出會議通知,各部門按5.2的要求準備資料。準備好的資料應統一交由行政科,在會議前發放到各與會人員手中。
5.3.2會議程序
a)參加會議人員簽到;
b)董事長、管理者代表、廠部總經理講話;
c)各職能部門報告;
d)評審、讨論;
e)其他事項;
f)決議、決定。
5.4管理評審報告經管理者代表審核、董事長批準後發給會議出席人員;
5.5管理評審的輸出至少應包括:
5.5.1現行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決議及改進的機會;
5.5.2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變更;
5.5.3資源需求;
5.5.4管理評審的決議、決定;
5.6由體系專員負責跟蹤、監督管理評審會議決議的落實并歸檔。管理評審報告應長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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