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洛陽市住建局、建築管理
近日,一投标人因資質不符合招标文件規定被否決投标,投标人不服,向住建局提交了投訴。後經調查,住建局做出了駁回投訴的決定。
一起來看一下具體情況。
投訴人投訴事項及主張
投訴事項:
請求及主張:
被投訴人答辯
被投訴人認為,
根據相關規定,
故投訴人提供的資質不滿足本次招标活動資格要求。
住建局意見
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标準》(建市〔2014〕159号)總則中“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的規定。
評标委員會認定投标人提供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不滿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規定,否決投标人的投标并無不當。
綜上,決定駁回投訴人的投訴。
附原文:
投訴處理決定書
投訴人:洛陽龍羽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茹某波
地址:洛陽市西工區八一路23号院
被投訴人: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孫某陽
地址:鄭州市金水區經七路15号附4号
被投訴人:洛陽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民
地址:洛陽市洛龍區古城東路9号
一、基本情況
被投訴人洛陽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陽公交集團)委托被投訴人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泰富公司)代理招标的洛陽市紅山鄉公交停車場供配電工程施工(二次)項目于2022年1月24日在洛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了評标工作,評标委員會以投訴人洛陽龍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陽龍羽集團)資質不符合招标文件規定為由否決其投标。被投訴人洛陽公交集團和中金泰富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洛陽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發布了《中标候選人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28日。
投訴人洛陽龍羽集團于2022年1月26日,向被投訴人洛陽公交集團和中金泰富公司提出異議。被投訴人洛陽公交集團和中金泰富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就異議事項作出了答複。
投訴人洛陽龍羽集團對被投訴人洛陽公交集團和中金泰富公司的答複不滿意,于2022年2月7日向本局遞交投訴書。本局已依法受理。本案已處理終結。
二、投訴人的投訴事項及主張
投訴事項:洛陽市紅山鄉公交停車場供配電工程施工(二次)項目中标候選人公示中顯示評标委員會以投訴人洛陽龍羽集團企業資質不滿足招标文件規定為由否決其投标。投訴人洛陽龍羽集團認為其企業資質滿足招标文件規定,評标委員會不應将其否決投标。
請求及主張:撤銷洛陽市紅山鄉公交停車場供配電工程施工(二次)項目中标候選人公示中關于洛陽龍羽集團的否決事項,依法恢複洛陽龍羽集團合法投标的權利。
三、被投訴人答辯
被投訴人中金泰富公司認為,投訴人洛陽龍羽集團投标時提供的資質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未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标準》(建市〔2014〕159号)總則中“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的規定,總承包資質和專業承包資質不存在覆蓋關系,隻擁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不能承攬設有相應資質的專業工程。故投訴人洛陽龍羽集團提供的資質不滿足本次招标活動資格要求。
被投訴人洛陽公交集團認為,投訴人洛陽龍羽集團投标時提供的資質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未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标準》(建市〔2014〕159号)總則中“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的規定和該項目評标委員會的複議報告,故投訴人洛陽龍羽集團提供的資質不滿足本次招标活動資格要求。
四、調查認定的基本事實
經調查,洛陽市紅山鄉公交停車場供配電工程施工(二次)項目招标文件前附表1.4.1條中對投标人的資質要求為《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五級、承修五級、承試五級及以上資質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投訴人洛陽龍羽集團投标時提供的資質為《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一級、承修類一級、承試類一級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評标委員會依據招标文件前附表1.4.1條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标準》(建市〔2014〕159号)總則中“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的規定,認定投訴人洛陽龍羽集團資質不滿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否決投标。
本局認為,本項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為專業承包資質,投訴人洛陽龍羽集團投标時提供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為總承包資質。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标準》(建市〔2014〕159号)總則中“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的規定,評标委員會認定洛陽龍羽集團提供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不滿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規定,否決洛陽龍羽集團的投标并無不當。
五、處理意見
綜上,投訴人的投訴缺乏事實和法律根據。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标投标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七部委第11号令)第二十條第(一)項的規定,本局決定駁回投訴人的投訴。
當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洛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内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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