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包子鋪、中午快餐店、晚上燒烤攤”,在城市的街頭巷尾,時常可以看到這樣的共享店鋪。這種歇人不歇店的租賃方式,能為經營者節約多少成本呢?
歇人不歇店早餐店老闆一月省下幾萬元租金
早上6點,位于北京朝陽區的某家餐飲店内,專門從事早餐工作的芳姐已開始了一天的忙碌。來自安徽的她,5年前租下了這家店面的“早間”使用權,她告訴記者,在這樣人流密集的地段,同樣大小的面積,一個月租金大概在4-5萬元,現在隻租早上時段的租金是1.3萬元,成本比過去節省了将近四分之三。除此之外,不用辦理其他相關手續,也非常“省事”。
“分時”租賃早餐店經營者芳姐告訴記者,因為租全天肯定貴,但是如果隻租賃一早上,十點她們就撤了,不耽誤下面的午餐。
在這種共享店鋪的經營模式裡,由于大部分店面早間時段無法有效利用,所以早餐租賃最為常見。記者了解發現,僅在同一條街相隔不到二十米的距離,早餐租賃經營戶就有三四家,而更有甚者把早中晚三個時段分别承租給不同的經營戶,“歇人不歇店”,讓店鋪得到充分利用,使店鋪利益最大化。
随後,記者走訪了附近的幾家房屋租賃門店,中介人員表示“分時”租賃的店鋪房源特别緊俏,基本上每周都有兩三波客戶來咨詢。房屋中介表示,這種資源很稀缺,都不需要他們貼房源信息,今天貼上,明天就能租出去 。
而大多數消費者對于店鋪的“分時”經營也習以為常,并不在意。認為隻要吃得方便,健康新鮮就好。
涉嫌違規!食品經營需“一地一證”
雖然很多消費者表示,對這種“分時”租賃的方式已經習以為常,甚至還帶來不少便利。但是如果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這種經營方式又存在什麼風險呢?
記者以租賃為由聯系了一家位于北京建國門附近的店面,店主表示可以“分時”租賃,但是早餐已經分租出去了,可以把晚餐時間再分租出去。當詢問是否需要相關證照時,店主給出了明确的答複。
“分時”租賃店主:基本不用辦證,有人查也沒關系。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而且食品經營許可證不能夠僞造、塗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如果分别從事三餐的經營者共用同一不可分割的經營場所,甚至“共用”同一營業執照,則違反了生産經營“一地一證”的原則。面對這樣的規定,不少租賃者顯得有些不明就裡。
記者:如果“分時”租賃,還需要辦《食品經營許可證》嗎?
“分時”租賃烤串店店長:暫時沒有規定,我們都是用同一個證。
記者:需要再單獨辦(《食品經營許可證》)嗎?
“分時”租賃早餐店經營者:不需要,我們都有那個證。
記者:不是“一地一證”嗎?
“分時”租賃早餐店經營者:其實說是租他們的店,其實也跟一家差不多。
對于“分時”租賃這種經營方式,很多從業者并不知道自己違反了行政法規。而在實際執法過程中,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據,不好界定是否違反“一地一證”原則,如果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會誘發更多法律糾紛。
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嶽屾山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承擔責任的應該是餐飲服務許可證上面所登記的提供者,如果是早餐造成的,但他不是早餐的提供者,他可能還要再去找早餐這一家進行追償。
專家表示,相關部門應盡快出台規範,将“分時”租賃餐飲店鋪的情況細化融入食品安全的法規中,使其不遊離于監管之外。
中國社科院财經院服務經濟與餐飲産業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趙京橋:如果以後把“分時”共享這種模式納入到監管體系中,通過信息披露讓消費者知道,我認為當前監管可以快速跟上。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盧曉川 題圖來源:圖蟲 圖片編輯:蘇唯
來源:作者:央視财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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