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先生駕駛着今年1月份才買的寶馬1系轎車,在包茂高速上發生嚴重的單方交通事故,車輛正面撞斷了綠化樹,幾乎報廢。車内人員受傷,車輛幾乎報廢,可令人不解的是,全車四個安全氣囊均未彈出。4S店給出的解釋是,撞擊未達到安全氣囊觸發條件。
車輛幾乎報廢 安全氣囊卻未彈出
今年年初席先生購買了一輛寶馬1系轎車。10月25日上午7時許,席先生駕車載着嶽父沿西延高速前往陝北,途中發生了嚴重的交通事故。
事故責任認定書中記載,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席先生分神,導緻車輛脫離車道撞到右側山體,當事司機負全部責任。
“當時的車速在100至120公裡/小時之間,車輛失控後撞斷了綠化樹樹,車尾都騰空差點翻了個。”席先生說,他當時系着安全帶,傷得并不嚴重,但是坐在後排的嶽父受傷嚴重,頭部縫了20多針、三根肋骨骨裂。讓席先生不滿的是,發生這麼嚴重的交通事故,車内四個安全氣囊卻均未彈出,未能及時給車内司乘提供更為安全的保護。席先生介紹,保險公司評估後已經可以定性為全損車,即維修成本大于車輛市值。
華商報記者查看了事故的現場照片,寶馬轎車正前方變形嚴重,前風擋玻璃碎裂,車輛幾乎報廢。“如果說撞得是後方或側面,沒彈出氣囊我也能理解,可這撞得是正面,安全氣囊未彈出,我嚴重懷疑車輛存在質量問題,車輛無法為我提供安全保護。我要求4S店給我辦理原價退車。”席先生表示到。
4S店:車輛未達到安全氣囊觸發的條件
華商報記者了解,席先生今年1月購買的這輛寶馬1系算上購置稅、保險等總計23.8萬元。“事故後保險公司可以定為全損賠償,4S店給我把剩下的差額補足就行。”席先生說,“畢竟出了這麼嚴重的交通事故,但安全氣囊未彈出,我實在不敢再開這輛車了,這和沒有安全氣囊有啥區别。”
事故發生後席先生一直和位于西安市西三環附近的順寶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溝通,當初就是在這家4S店購車。事故車也被拖至4S店,等待雙方及保險公司确認該如何處理。“過去了整整一個月,4S店一直沒有拿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理由來解釋安全氣囊未彈出一事。”席先生說,“售後光說是撞擊力度不夠,撞擊角度不對,車都撞報廢了,這理由未免太牽強了吧。”
12月10日,華商報記者和席先生夫妻來到4S店,售後負責人稱,之前因為自己處于居家隔離期,對席先生一事處理的情況未能親自過問表示抱歉。該負責人詳細聽取了席先生的訴求并進行記錄,随後表示,将會和廠家進行溝通,承諾肯定會站在席先生的立場來處理此事。針對席先生的轎車遭遇嚴重交通事故未能彈出安全氣囊一事,該負責人稱,之前工作人員将車輛相關數據及視頻,照片發送給寶馬中國,公司技術科給出的意見是,車輛無安全質量問題。随後他向記者出示了一封公司内部針對此事的調查報告。上面寫道,“碰撞中産生的能量被前部易變性的零件所吸收,車輛未達到安全氣囊觸發的條件”。
席先生說,4S店還解釋車輛在碰撞過程中連續撞了四棵樹,動能逐漸衰退,導緻無法達到安全氣囊觸發的條件。在這份報告中也有所提及。
“安全氣囊是保護司乘人員在交通事故中的人身安全,交通事故随機性太強,如何啟動這層保護卻需要如此苛刻的條件,那麼它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席先生提出質疑。
該負責人表示,将會盡快和寶馬中國溝通,預計在下周二就如何處理給席先生一個準确答複。
律師:
如存在消費欺詐應退一賠三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認為:根據《家用汽車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18條、第20條規定,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或者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等情況,也就是說,隻要車輛存在嚴重缺陷,就能退、換車。本事件中,如果氣囊存在嚴重問題,無法彈出,那麼車主仍有權要求退車。
趙良善表示,本案中,車主與4S店針對氣囊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各執一詞,僅憑4S店對單方面所作的鑒定結論不能證明氣囊無質量問題。趙良善建議雙方共同委托一家專業鑒定機構對氣囊是否存在質量問題予以鑒定。
趙良善強調,如果4S店賣車時明知氣囊存在質量問題仍銷售給車主,則涉嫌消費欺詐,如構成消費欺詐,車主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要求4S店退一賠三。
趙良善建議,保險公司理賠後,車輛會産生殘值及車輛稅的損失,針對此類損失,4S店盡量與車主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車主可選擇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依法公正裁判,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建議雙方委托司法鑒定機構權威鑒定
中國法學會會員張允光建議,廠家鑒定屬于單方委托,如對方不認可,尚未發生法律效力。“如果4S、廠家和車主就退車一事無法協商解決,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權威司法鑒定機構,對車輛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鑒定,從而找出安全氣囊未能彈出的具體原因,劃分責任。”
張允光說,任何人購車都會考慮車輛的安全性,其中安全氣囊屬于重要指标。如果安全氣囊啟動的條件過于苛刻,從消費者的角度上講,安全氣囊反而不安全了。在這起事故中,車輛可以被定為全損車,可見其嚴重程度。但安全氣囊未及時彈出保護司乘人員,從消費者角度講,确實會對該車輛安全性能産生疑慮,從而要求退車,如果消費者的訴求并不過分,雙方是可以就消費者的訴求進行協商。如無法協商一緻,可通過司法鑒定,明确原因,再進行進一步協商。協商不成,消費者也可以根據鑒定結果決定如何處理本事件。
華商報記者 謝濤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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