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關西是《水浒傳》中出現的第二個反面人物,但很明顯這哥們是個龍套,為襯托魯達而來。那麼鎮關西是襯托了魯達什麼呢?英雄主義?打抱不平?俠義心腸?咱要看原著的話,并非如此。鎮關西襯托下的魯達,那可比鎮關西“鎮關西”多了
故事情節大家很熟悉了,我印象中《魯提轄拳打鎮關西》還選入過課本。假如有學生黨點開本文,現在可以關掉了,否則關于這課的練習題就得不了分,我實在解讀不出英雄氣概來。
且說這位鎮關西,姓鄭,我們可以叫他鄭某。但是他還有很多其他的稱呼,比如江湖上叫他鎮關西,老百姓叫他鄭大官人,當官的叫他鄭屠。職業是殺豬賣肉的屠夫,但又不是一般的屠夫。
放在古代,屠夫其實是社會底層。擺攤的嘛,你懂的,稍有不慎,攤子就被踹飛了。比如曆史上我們很熟悉的屠夫樊哙,擺個小攤不容易,遇上劉亭長來吃肉,都不敢要錢。
但是這位鄭屠不一樣,他是個有點社會地位的屠夫,因為他是有背景的。他背後的保護傘是當地最大的官小種經略相公,也就是魯達的上司。
背後有人,鄭屠就能堂而皇之的變身鄭大官人,當了渭州城西關一帶的惡霸,所以被稱為鎮關西。
鄭屠是個壞人啊,在小說中,他霸占了金翠蓮。後來鄭夫人把金翠蓮趕走,鄭屠索要三千貫的分手費。
這故事大家都知道,但是大家可能沒想過,這個故事有水分。因為這是金老二口述的,金老二是個藝人,估計會說書,他講故事肯定撿對自己有利的說。不過金老二口述的故事,還有些奇怪的信息傳來。
比如,鄭屠和金翠蓮的關系,到底是不是強行霸占?如果是,那麼無法無天的鄭屠找他們要三千貫分手費,并不需要什麼文書。另外,明知道他們沒有三千貫,而且猴年馬月也湊不夠三千貫,鄭屠這是何必呢?
再比如,所謂三千貫的文書,金老二簽字了沒?如果沒簽字,那麼這是廢紙一張,鄭屠耍流氓就可以了,沒必要還搞得這麼講法律。那如果是金老二簽字了,那就說明這三千貫他拿到了,不拿錢就簽字?金老二瘋了還是鄭屠逼迫的?這點存疑。不過,根據金老二逃出渭州後,從再次把女兒嫁給了财主當妾的行為來看,金老二拿賣閨女當生意幹是完全有可能的。
而金翠蓮為何三個月被鄭大娘子趕出來?這裡面一定有故事。你琢磨下,假如鄭大娘子這麼厲害,鄭屠當初會把金翠蓮安排到外宅。既然鄭屠敢把金翠蓮接回家,說明他老婆這關是過得去的。
後來的三個月發生了什麼,那就不曉得了。
所以我們不要認為金翠蓮一定是受害者,作者在這裡其實留了伏筆。潘家酒肆裡,金翠蓮跟魯達訴冤情。合起來,正好是“潘金蓮”三個字。可以說,這是作者給我們的暗示。
至于金翠蓮和鄭屠的恩恩怨怨并不是重點,到底情況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故事給魯達帶來的反應。
我們可以看得出來,魯達是比鎮關西更恐怖的人物。喝着酒,聽見隔壁有人哭,就氣得摔碟子砸碗的。這麼橫的大佬,那絕對比鎮關西可怕。那麼魯達為啥這麼憤怒?因為正義感爆棚?完全不是,主要是這哥們今天宴請史進、李忠這兩個初次見面的朋友,不橫起來沒面子。
也因此,魯達聽完金老二的故事,号稱當場就要打死鄭屠。那意思是,在渭州地面上,自己的勢力可比什麼鎮關西大多了。
那麼魯達真的比鄭屠勢力大嗎?真不見得,估計經略府裡的提轄滿園都是,但經略府下屬的肉鋪在渭州就一個。
所以呢,魯達給了金家錢,幫他們跑路,而自己去找鄭屠晦氣的時候,從不說自己要怎麼着鄭屠,而是打着小種經略相公的旗号消遣鄭屠。當鄭屠知道不是小種經略相公派魯達來的之後,馬上收起恭順,拔刀就要弄死魯達。當然了,打不過魯達那是他晦氣。魯達也沒想打死他,完全是失手造成的。
為了面子打架的魯達,不幸成了通緝犯,從此逃難江湖。
這件事說白了,其實就是小種經略相公的家奴内讧,魯達失手廢了鄭屠。魯達壓根不會去調查金翠蓮案的真相,對他來說沒意義,他隻想揍一頓那個外号叫鎮關西的屠夫,僅此而已。
可惜,命運無常。魯達也沒想到,自己為了面子打了一架,居然讓自己成了逃犯,讓鄭屠成了死屍,讓金家絕地逆襲。
魯達的悲劇,因為他為了面子沖動了。其實鄭屠的悲劇,也是因為面子沖動了。他肯定打不過魯達,之所以這哥們敢拿刀子上,是因為自己手下還有十幾個小弟撐場面。但是他沒想到,自己的小弟沒有不懼怕魯達的,誰也不敢來幫忙,最多密切關注,内心強烈譴責。
為什麼呢?都是小種經略相公的家奴,明顯都不是幾個家奴的家奴能惹得起的。地方官不敢奈何鄭屠,所以他是鎮關西。同樣,地方官也不敢奈何魯達。
其實魯達根本不用跑,小種經略相公的人,屬于特權階層,殺個人算個屁事。
比如魯達殺人後,官府去找小種經略相公商量,抓還是不抓?那廢話,小種經略相公當然不能明着護短。但他的内心獨白是:魯達殺人不能護短,得教他抵賴。(原文:這魯達雖好武藝,隻見性格粗鹵。今番做出人命事,俺如何護得短?……須教他推問使得。)
然後,小種經略相公告訴知府:這貨是我爹的人,得依法辦事。必須是他招供後,才能商量定罪。另外,這事得請示我爹才能判決。
知府當然明白這是啥意思,他保證先抓人,後請示老種經略再做決斷。
這就是官場的黑話,假如小種經略相公不想保魯達,一定是說:你依法辦事,不用問我。
各行各業都有黑話,唯獨這官場的黑話每個字你都懂,就是連一塊意思跟大家想的不一樣。
可問題是魯達跑了,知府怎麼辦?
知府辦案真是絕了,他抓了魯達的鄰居和房東,關了起來。又派人抓了鄭屠的鄰居,判決了他們不見義勇為罪,打了闆子。然後,以渭州府的名義發下海捕文書,結案。
這就是魯提轄三拳打死鎮關西的始末,也是魯提轄真實性格的體現。真要是打抱不平,以他的地位,或者可以找鄭屠盤盤道,或者可以打出小種經略相公的旗号找知府走司法程序。
但是,在這個故事中,行俠仗義從來都不是魯提轄要考慮的,純屬脾氣上來了,要揍鄭屠一頓解氣。至于鄭屠和金翠蓮的那點事,無論是魯提轄還是施耐庵,其實都不關心。
對于鄭屠來說,這事純屬意外。為了三千貫,稀裡糊塗的丢了性命,見了閻王也得喊冤。
鄭屠雖然是個反派,在渭州城未必會比魯提轄可怕。鄭屠怎麼說也是個做生意的,即便是個惡霸,也就是稱霸西關一帶。魯提轄可不一樣,喝茶不給錢,吃飯不給錢,借錢不還。聽說鄭大官人欺負人并沒有激起同情心,但聽說鄭大官人是鄭屠後,恨不得馬上去打死鄭屠。而他放走金家父女,更多是為了惡心鄭屠。第一次見李忠就借錢,人家賣狗皮膏藥換點錢也不容易,給他二兩還嫌人家給的少。
我記得有人分析過,說李忠掏錢的時候,用了個“摸”字,說明他吝啬。好像課本也是這麼說的,但我們不能這麼雙标。因為同樣是這段文字,往前倒幾句,魯提轄掏錢的時候,也是摸出了五兩銀子,怎麼魯提轄就不是吝啬了?
抛開先入為主的概念,我們看這些官面上的人,那有什麼好人。連路人甲觀摩下李忠的膏藥,都要被魯提轄威脅,我實在看不出這是個什麼好人。生活中遇到這種人,一定要敬而遠之,除非你戰鬥力爆棚,他才會高看你一眼。
魯達這種性格,其實像極了《三國演義》裡的張飛,也就是所謂的“敬君子不屑小人”,這裡的君子指的是有社會地位的人,小人指的是普通老百姓。比如普通的店小二、茶博士、路人甲等,隻要不是武師或者達官顯貴,魯達都不放在眼裡。
鄭屠的結局會讓大家普遍覺得大快人心,惡人就該是這個下場。其實如果在現代社會,惡人不該是這個下場。因為鄭屠被制裁的前提是倒黴催的惹了魯提轄,而不是他作惡多端被明正典刑。這一點非常重要,也是我們這個時代非常需要轉變的思路。
制裁犯罪不是唯一目的,杜絕犯罪才是終極目的。以鄭屠為例,他死了,可能會有下一個屠夫繼續欺男霸女。鄭屠的死,不會讓他對作惡有任何的影響。他接受的教訓就是别惹當官的,欺負老百姓沒事。讓切寸金軟骨,切就完了。
魯達在渭州的故事到此為止,鄭屠這種小反派自然隻是《水浒傳》的過客,接下來要說的小反派也不重要,但是能讓我們更容易看到人性的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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