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中小型工廠普遍存在的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作為員工我們幾乎都遇到過,那麼它們有什麼區别呢?
首先必須明确: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都是國家法律許可的用工形式,當前市場上“派遣”和“外包”飽受诟病最主要的原因是部分人力資源公司未能按照《勞動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從事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服務,損害了勞動者的利益,也給這個行業帶來了不好的影響。那麼什麼是“派遣”和“外包”呢?
通俗的說,勞務外包是“大包”,是業務外包,指某企業将一部分工作、生産工序外包給勞務公司,由勞務公司出人、出設備、出技術進行生産,人力資源和生産管理都由勞務公司承擔,發包企業負責提供原料或資金和産品回收。一般情況下,企業按照項目或者産品和勞務公司結算,勞務公司按照工作時間和職工結算,比如15元/小時等。
勞務派遣是“小包”,相當于人力資源的外包,由勞務派遣公司為用人企業提供職工,企業隻負責用人。職工的人事關系、人事管理仍在勞務派遣公司,職工隻與勞務派遣公司簽定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工資發放、社保繳納等事務性工作。
對于企業而言,勞務派遣和外包是一種比較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企業把自己有限的資源和時間用到增強企業核心競争力方面,投入到激烈的市場競争中去。
對于員工來說,無論派遣工還是外包工,在勞動管理、薪資待遇、社會保障等方面,勞務公司都必須嚴格遵照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切實保障勞動者權益。目前國家《勞動法》,人力資源管理委員會制定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法律文件,還是真正傾向員工利益的。即使勞務派遣,勞務外包,如果人力資源管理公司完全按照法律條文規定來執行,待遇和正式工其實基本相同,甚至作為補償,工資待遇可能還更高。如果是大型企業和大型人力資源管理公司,一般都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操作,基本上不會有非法用工的事情發生。
現在,國家加強了對勞務派遣的管理,規定勞務派遣僅限于“三性”崗位,即臨時性、替代性、輔助性崗位,要求派遣職工與單位職工實行同工同酬。同時防止部分企業以“勞務外包”之名行“勞動派遣”之實,來降低用工成本,侵害勞動者利益。另外,所有外包,外派的人力資源管理公司,都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工資待遇不可以低于地區最低工資,必須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概念區分
1、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是指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用人單位派遣勞動人員到用工單位從事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種用工形式。用人單位與勞動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建立勞務派遣關系;勞動人員為用工單位提供勞動,用工單位監督指導派遣人員勞動。
勞務派遣中,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按勞動合同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務派遣适用《勞動合同法》。
2、勞務外包
勞務外包是指企業将公司内的部分業務或職能工作内容發包給相關的機構,由其自行安排人員按照企業的要求完成相應的業務或職能工作内容。
勞務外包中,給勞務承擔單位的員工造成損害的,勞務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勞務外包适用《合同法》,違約人除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适用民事賠償責任。
勞務派遣适用《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屬于社會法範疇,帶有一定的公法性質,更多體現對勞動者這一弱勢群體的關照,比如用工單位在具備法定退回條件時方可向勞務派遣單位退回勞動者,不得随意退回;
勞務外包适用《合同法》,更多崇尚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法無禁止即自由。
勞務派遣中的勞動者,主要由用工單位直接管理,用工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外包中,從事外包勞務的勞動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發包人不得直接對其進行管理,發包人的各種規章制度也并不适用于從事外包勞務的勞動者,否則就相當于一隻腳邁入了勞務派遣的門檻。
對勞動者管理權限的不同,是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最核心的區别,要想做到“真外包”,發包人必須切斷對從事外包勞務勞動者的直接管理,發包人的要求、指令最好直接下達給承包人在外包勞務現場指派的管理人
勞務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勞動過程,勞務派遣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結果不負責任,被派遣勞動者有可能“成事”,也可能“敗事”,成敗的風險由用工單位承擔;
勞務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發包人關注的是承包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至于承包人如何完成工作,發包人并不關心,承包人隻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約定時才能獲得相應的外包費用,從事外包勞務勞動者的勞動風險與發包人無關;
勞務派遣作為一種勞動用工方式,用工單位系勞務派遣三方法律關系中的一方主體,需承擔一定的用工風險,比如勞務派遣單位違法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務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勞動者的用工風險與發包人無關,發包人與承包人自行承擔各自的用工風險,各自的用工風險完全隔離。
勞務派遣單位必須是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設立的、獲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法人實體;
勞務外包中的承包人一般都沒有特别的經營資質要求,除非有特别法的規定。
在勞務派遣中,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納入用工單位工資總額的統計範圍,具體包括用工單位負擔的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以及各種津貼、補貼等,但不包括因使用勞務派遣人員而支付的管理費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在勞務外包活動中,承包人在發包人支付的外包費用中向從事勞務外包工作的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務外包費用不納入發包人的工資總額。
目前各地勞動監察部門都有投訴熱線,如果您認為用人單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随時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反映并要求依法查處。
最後,HR知識點友情提示:
1、不要輕易相信高薪或内部關系等幌子;
2、通過合法渠道和正規場所求職;
3、選擇專業招聘平台和人力資源公司更安全靠譜;
4、遇到詐騙嫌疑或勞務糾紛,保留證據,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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