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多位A、B類駕駛人留言咨詢
審驗教育相關問題
如:審驗教育是否需要回核發地?
“學法減分”後記分清零
是否需要審驗?
已處理交通違法并繳納罰款
記分周期結束後
駕駛證恢複“正常”狀态
是否需要審驗?
……
類似問題頗具代表性
相信也是衆多駕駛人關心的共性話題
今日梳理網友留言
集中答疑解惑
敬請關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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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幾類駕駛人記分周期結束後,需要參加審驗教育?
按照相關規定,三類駕駛人需要參加三小時審驗教育:
1.持A、B類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有記分的;
2.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其他駕駛人;
3.校車駕駛人。
注:第2、3類駕駛人無論本記分周期是否存在記分,都需要參加審驗教育現場學習。
2.通常情況下,什麼時間申請審驗業務?
回複:需要參加審驗教育的駕駛人,應當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内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駕駛證進入換證期(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内)的,申請人應先完成審驗教育,再辦理期滿換證業務。
3.申請參加審驗教育,是否需要回駕駛證核發地?
回複:無需回駕駛證核發地。
記1-8分的,可通過“交管12123”APP網上申請、網上學習;記9-11分,需要現場學習的,同樣不受地域限制,可以異地申請辦理。
4.“學法減分”後記分清零,是否需要審驗?
回複:減分後,截至本記分周期結束記分為零的,可免予審驗(進入換證期參加“學法減分”的除外);減分後,截至本記分周期結束又有記分的,仍需按照“問題3”參加審驗教育。
5.處理完交通違法,記分周期結束後駕駛證狀态恢複“正常”,是否需要審驗?
回複:需要。
成功處理交通違法、繳納罰款後,在記分周期結束後30日内駕駛證狀态“正常”;超過30日未辦理審驗業務,駕駛證會顯示“逾期未審驗”狀态,請在30日内按規定審驗。
6.審驗教育網絡學習,隻要三天累計學滿3小時即算完成嗎?
回複:不可一概而論。
(1)申請人可一天完成、也可以連續兩天或連續三天完成學習關鍵詞為“連續”,中間不可間隔!
(2)選擇連續兩天完成的,需保證第一日有效學時在1小時以上;選擇連續三天完成的,需保證前兩日每日有效學時均在1小時以上。
關鍵詞為“1小時以上”,如果當日有效學時未達1小時,則此次學習學時無效。
7.駕駛人完成網上學習後,能否認為已辦結“審驗業務”?
回複:不可以這樣認為。
申請人完成學習後,工作人員會進行人工審核,人工審核通過的,發送完成審驗學習的短信提示(如下圖),此時并不能表明已完成審驗。
通常系統會自動提交審驗業務,審驗業務受理成功後會發送第二條短信(如下圖),此時表明已完成審驗。
申請人在1個工作日後仍未收到相關短信通知的,可打開“交管12123”,點擊首頁下方“網辦進度”查看原因,根據系統提示完成相關操作。
8.駕車時參加網絡學習涉嫌妨礙交通安全,被列入“黑名單”如何應對?
回複:對于違規事實清楚、證據确鑿的,無需申請複核,相關業務可通過現場教育即可辦理,三年後“黑名單”自動解除;如對系統認定數據有異議,可前往轄區交警大隊相關工作業務窗口查詢比對。
信息來源:石家莊車駕管在線
責編丨通通
編審丨阿楠
監制丨鈞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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