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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梯安裝結束,取得質量技術安全監督部門發給的電梯準用證後,方可投入運行。
2.物業公司的電梯工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培訓,并取得電梯操作員資格後(年審有效期内),方可上崗操作。
3.電梯按規定的時間運行。在保證服務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資源。
4.電梯日常維保按《電梯巡檢記錄表》項目展開工作,保證最佳外觀狀态和使用效果。
5.電梯管理應按《電梯維修保養安全操作規範》操作,以達到安全舒适的運行要求。
6.電梯實行客貨分開,大堂保安應引導搬運貨物的乘客使用專用貨梯,禁止使用客梯載運貨物,乘客搬運貨物時應避免損壞電梯,乘客若搬運大量貨物需專梯服務時,可通知電梯工現場配合,保潔人員運送垃圾嚴禁使用客梯。
7.電梯出現困人、水浸等緊急故障,電梯工應快速到達現場(上班時間内電梯工 10 分鐘内;外委公司 30 分鐘内)采取救援辦法,及時安全地把人救出。
8.電梯機房按《電梯機房管理制度》進行管理,以符合設備正常運行的需要。
9.物業公司電梯工檢查、監督外委工作的執行,其評估結果作為付費和續約憑證。
10.電梯大、中維保後,3 天之内将記錄表整理成冊存檔,長期保存。
11.相關記錄:《電梯巡視記錄表》
二、電梯工崗位職責1.負責電梯開梯、放梯、收梯工作。
2.負責對電梯、扶梯一切設備、器材的巡視檢查, 并填寫每日巡視記錄。
3.負責将電梯、扶梯發現的一切不正常現象和隐患及時通知電梯維保公司進行處理。
4.負責電梯、扶梯根據情況的需要停或用的管理工作。
5.負責電梯機房的管理工作。
6.負責因電梯故障、停電拉閘、緊急情況導緻困人的處理解救工作。
7.負責保管好電梯、扶梯機房門、電梯門、電氣盤箱門專用鑰匙以及機房消防器材。
8.負責監督檢查電梯、扶梯維修公司是否按标準(合同中)、按計劃進行維保工作。
9.負責對電梯、扶梯接續維保以及臨時維修質量的監督、檢查、簽證工作。
10.負責完成物業管理處站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電梯維保操作規程1. 星期一至星期五 7:30~18:30 分由電梯工負責。
1.1 7:30 分按《電梯巡檢記錄表》檢查機房設備。
1.2 7:45 分進行放梯工作,并随梯檢查轎廂内情況。
1.3 8:30 分按《電梯巡檢記錄表》的日巡檢項目巡查各設施。
1.4 18:30 分進行收梯工作,清理地毯衛生。
1.5 其餘時間,每 2 小時對轎廂及出入口保潔一次,且随時發現随時處理。
2. 星期一至星期五 18:30~7:30 分,及節假日由保安部負責。
3. 每隔一周對未使用的電梯進行輪換,并檢查電梯的主要設備機械的可靠性和
工作的正确性,并進行必要的修正和潤滑。
4. 電梯的大中型修理由外委完成。
4.1 每月由電梯維保公司對重要機械和電氣設備進行細緻的檢查。
4.2 每 3 個月對電梯各部分進行檢查、清潔、潤滑(着重對安全裝置可靠性檢查)。
4.3 每年對大廈内所有電梯進行一次全面綜合性檢查、清洗、潤滑、修理、調整
和測試,并及時更換零部件。

1. 發生水浸事故的處置
1.1 電梯工發現或接到發生水浸事故将會危及電梯運行時應立刻通知中控室,中
控室當值人員通知當值保安員請業主從最近的樓層離開受影響的電梯。
1.2 當底坑内出現少量進水或浸水時,應将電梯停在二層以上,斷開電梯總電源。
1.3 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将轎廂停于進水層站的上一層,
斷開電梯總電源。
1.4 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較多時,應立即停梯,斷開電梯電源總開關。
1.5 發生浸水時,應迅速阻斷漏水源。
1.6 對浸水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如用幹抹布擦拭、熱風吹幹(溫度不能太高)、
自然通風(或用鼓風機)、更換管線等。确認濕水已消除,各絕緣電阻達到要求
并且試梯運行無異常後,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1.7 事故發生時,即刻将情況報告物業管理處站長和電梯承包公司。
2. 發生火災的處置:
2.1 樓層發生火災時,中控室值班人員應立即擊碎玻璃按動“消防開關”使電梯
進入消防運行狀态,電梯運行到基站後,電梯工應迅速解救乘客迅速離開轎廂。
2.2 井道内或轎廂發生火災時,電梯工應立刻停梯,疏導乘客迅速離開轎廂,切
斷電源。用幹粉和 1211 滅火器滅火控制火勢蔓延。
2.3 事故發生時,即刻将情況報告物業管理處站長和電梯承包公司。
2.4 對于上述情況,中控室值班人員應及時通知電梯工,并按《火災應急處理程
序》處置。
3. 巡查中發現電梯異常
3.1 電梯工巡查中發現電梯運行異常,如鋼纜有毛刺、斷股,控制櫃有異聲、異
味,轎廂升降異常等将危及電梯安全運行的現象發生,應立刻将故障電梯關閉,
并通知中控室。
3.2 中控室當值人員通知當值保安員請業主從最近的樓層離開故障電梯。
3.3 故障發生時,即刻将情況報告物業管理處站長和電梯承包公司。
4. 電梯困人救援标準作業程序
4.1 當發生電梯困人事故時,電梯工打開井道照明及轎頂檢修燈,便于救援操作,
并且通過電梯對講機或喊話與被困人員取得聯系,務必使其保持鎮靜,不要驚慌,
靜心等待救援人員的救援;告訴被困人員不可将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轎廂外。如果
轎廂門處于半開閉狀态,電梯工應設法将轎廂門完全關閉。
4.2 根據指層燈、PC 顯示打開廳門觀察判斷轎廂所在位置。
4.2.1 轎廂門距廳門 0.5 米左右(高于或低于)位置時的救援。
a)拉下電梯電源開關。
b)用專用廳門鑰匙開啟廳門。
c)在層站用人力開啟轎廂門。
d)協助乘客離開轎廂。
e)重新關好廳門。
4.2.2 轎廂停于距離廳門 0.5 米以外位置的救援方法。
a)進入機房切斷電梯電源。
b)擰開電動機尾軸罩蓋,安上旋座及旋盤。
c)救援人員之一把住旋盤,另一救援人員手持釋放杆,輕輕撬開制動器閘瓦,根
據曳 7 引繩的記号判斷轎廂位置,慢慢轉動旋盤上(或下)利用轎廂自重向正方向
移動。為了避免轎廂移動太快發生危險,操作時應一撬一放,将轎廂逐步移動,
直至最接近廳門(0.5 米左右)為止。
d)當轎廂門距廳門 0.5 米元左右位置時,其救援方法按第 4.2.1 條進行。
5.遇有其他複雜情況,應請電梯承包公司幫助救援。
6.困人救援工作完畢後,電梯工應将情況完整、規範地記錄在《電梯巡視記錄表》内。
7. 通知受影響用戶事件發生後,物業管理處站長認為 4 小時内可修複的應通過緊急廣播知會受影響用戶,超過 4 小時才能修複的由管理處書面通知受影響用戶。
五、電梯機房管理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機房,若需要進入,須經站長同意,并在值班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機房。
2.機房内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險品,機房内應配備消防器材,并放于門口或便于取用的地方,禁止吸煙。
3.每周打掃一次機房的衛生,做到地面、牆壁、天花、門窗、設備設施表面無積塵、無鏽蝕、無油漬無污物,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4.機房應當光線足夠、門窗開啟靈活,并配備應急燈。
5.機房通風良好,風口有防雨措施, 機房内懸挂溫度計,溫度不超過 40 攝氏度。
6.機房應當做到随時上鎖,鑰匙由電梯工保管,不得私配鑰匙。
7.随時注意機房無異味,如有必須查找到後,排除。
8.電梯困人救援措施和本規定及各種警示牌應清晰并挂于顯眼處。
六、乘梯須知1.用手按鈕,嚴禁撞擊。
2.不許吸煙,勿靠廂門。
3.運行之時,擠門危險。
4.危險物品,禁止進梯。
5.保持清潔,勿吐勿丢。
6.若遇意外,請按警鈴。
7.超載鈴響,後進退出。
8.兒童乘梯,成人陪同。
9.樓内火警,切勿乘梯。
七、電梯維保安全操作規範1. 維修保養前的安全準備工作:
1.1 在電梯基站門口處放置“檢修停用”标牌;
1.2 關好廳門,不能關廳門時,用合适的護栅擋住入口處,防止無關人員進入電
梯轎廂或進入電梯井道;
1.3 有人在轎頂上做檢修工作時,必須按下轎頂檢修箱上的檢修開關,關好廳門。
2. 檢修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2.1 給轉動部位加油、清洗或觀察鋼絲繩的磨損情況時必須停閉電梯;
2.2 人在轎頂上工作時,站立之處應有選擇,腳下不得有油污,否則應打掃幹淨,
以防滑倒;
2.3 人在轎頂上準備開動電梯以觀察有關電梯部件的工作情況時,并應注意整個
身體置于轎廂外框尺寸之内,防止被其他部件碰傷。需要由轎内檢修人員開電梯
時,要交代和配合好,未經許可不準開動電梯;
2.4 禁止在井道内和轎頂上吸煙;
2.5 檢修電器部件時應盡可能避免帶電作業,必須帶電操作或難以在完全切斷電
源的情況下操作時,應預防觸電,并應有監護人、必備的工具和材料,特别應注
意電梯突然啟動運行;
2.6 使用的手燈必須采用帶護罩的、電壓為 36V 以下的安全燈。最好使用手電筒。
2.7 嚴禁維修人員站在井沿處向井道内探身,嚴禁維修人員兩隻腳分别站在轎廂
頂與廳門上坎之間進行長時間的檢修操作;
2.8 底坑深度超過 1.5M 的,應使用梯子上下,禁止攀附随行電纜和轎底其他部
位上下。進入底坑後,應将底坑檢視燈箱上的急停開關;
2.9 應盡量避免在井道内上下同時作業。進入井道作業人員必須戴上安全帽;
2.10 檢修未完,檢修人員需暫時離開現場時,應做到:
a)關閉所有廳門,暫時關不上的,必須設置明顯标示物,進行安全圍欄,并在該
廳門口懸挂“危險、切勿靠近”警告牌,并派人看守;
b)切斷電梯總電源開關;
c)排除熱源,如烙鐵、電焊、噴燈等;
d)應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3. 檢修保養工作結束後應做到:
3.1 将所有開關恢複到正常狀态,檢查工具、材料有無遺落在設備上;
3.2 清點工具、材料,打掃工作現場,摘除懸挂的告示牌;
3.3 送電試運行,觀察電梯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整改;
3.4 通知有關人員電梯恢複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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