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貿易實踐發展過程中,國際貿易術語發揮着十分關鍵的作用。通過國際貿易術語的使用,可以對進出口雙方的責任、風險和費用劃分等問題進行進一步的明确與細化規定。因此,在實際貿易操作過程中,選擇不同的國際貿易術語,參與貿易的雙方在處理進出口後續相關工作時所需要承擔的義務和風險也不盡相同。在衆多中國際貿易術語中,以FOB和CIF這兩種貿易術語出現頻率較高,在實際貿易操作中使用也較為頻繁。雖然這兩種國際貿易術語有着一定的相同之處,單頁有着很多不同之處,為此,小編總結了兩個國際貿易術語的不同之處。
FOB和CIF是衆多國際貿易術語中的兩種,我們既然想要對這兩種國際貿易術語探索一番,那麼我們就得首先來對“國際貿易術語”這個大的概念有所了解。國際貿易術語,用國際稱呼來講及“Trade Terms”,亦可以稱之為“價格術語”,即所謂的“Price Terms”。這些國際貿易術語是一種國際貿易實踐中的專門用語,它主要形成并發展于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主要是對成交的價格構成和交貨條件進行表示,從而對參與貿易的雙方所需要承擔的風險、運費劃分和責任等因素進行明确化的約定。而FOB和CIF顯然是國際貿易術語中重要組成成員。下面就讓我們來對兩種術語的基本含義了解一番。
首先是FOB。FOB全稱為“Free on Board”,指的是在裝運港船上交貨,即指定裝運港。在這個國際貿易術語的約束下,買賣雙方所需要承擔的基本義務也有所不同。對于賣方而言,需要承擔四點義務:其一,賣方要在合同規定的裝貨期限内完成貨物的裝運,同時還要将裝船的消息通知給買家;其二,賣家需要負責辦理貨物出口許可證以及其他的官方批準證件,同時還要負責清關的相關事宜;其三,以指定港口貨物裝運船的船舷為界,賣家需要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其四,賣家需要自費辦理并給買家提供貨物已交至船上的一系列單據證明。對于買房而言,也需要承擔以下五點義務:其一,買方需要自掏腰包負責進口許可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的辦理,總之對于負責進口以及過境等一系列手續的辦理以及費用的支付,都是由買家來進行;其二,對于貨物運輸所需要的租船訂艙任務以及運輸費用的支付,也是由買方來負責;其三,當貨物越過指定轉運港口的船隻的船舷後,風險點轉移到買方身上;其四,接收由賣方提供的相關貨物裝船通知、到貨通知,并支付相關運輸費用和貨物費用;其五,保險的辦理和相關費用的支付也是由買家來承擔。
其次是CIF。CIF的全稱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指的是成本、運費加保險費用,即指定目的港口。在該國際貿易術語的約束下,買賣雙方在風險和義務的承擔等内容上也有所不同。對于賣方而言,主要承擔以下六點點義務,其一,賣方要在合同規定的裝貨期限内完成貨物的裝運,同時還要将裝船的消息通知給買家;其二,賣家需要負責辦理貨物出口手續并取得允許貨物出口的相關證件;其三,需要負責租船訂艙以及支付海運運費;其四,承擔貨物越過指定港口貨物轉運船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其五,賣方需要負責保險的辦理以及保險費用的支付;其六,需要向買家提供商業發票、保險單以及已裝船的相關必要單據證明。對于買方而言,主要需要承擔以下四點義務:其一,向賣家支付貨物購買費用;其二,辦理相關進口手續;其三,承擔貨物越過指定港口貨物轉運船船舷之後的一切風險;其四,收取貨物并接受賣家提供的相關單據證明。
在了解了FOB和CIF相關基本内涵後,讓我們來對比一下兩者的不同和相同之處,并總結了如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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