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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寶盜刷人臉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2-16 02:59:25

支付寶盜刷人臉?随着信息化與經濟社會的深度融合,人臉數據被濫用、個人簡曆洩露等現象屢見不鮮,被某些不法分子用來從事犯罪活動浙江省溫嶺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此案的案發,得從兩名被害人支付寶賬戶的錢莫名被轉走說起,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支付寶盜刷人臉?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支付寶盜刷人臉(人臉動圖竟然是合成的)1

支付寶盜刷人臉

随着信息化與經濟社會的深度融合,人臉數據被濫用、個人簡曆洩露等現象屢見不鮮,被某些不法分子用來從事犯罪活動。浙江省溫嶺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此案的案發,得從兩名被害人支付寶賬戶的錢莫名被轉走說起。

誰動了她們的支付寶?

2021年5月9日,江蘇南京的劉女士向當地警方報案,稱她一張儲蓄卡裡被轉走了1.13萬元。劉女士說,5月8日晚上10時,她就睡覺了,5月9日早上6時被鬧鐘叫醒,發現手機上有好幾條扣款短信。她打開一看,發現有4次轉賬記錄,時間為5月9日淩晨3時46分至3時53分,金額分别為5000元、5000元、1000元和300元。

這張儲蓄卡一直在劉女士身邊,卡裡的錢是怎麼被轉走的?劉女士發現,短信顯示有兩部手機登錄過她的支付寶。

差不多同一時間,雲南李女士的銀行卡也被盜刷2800元。李女士說,5月9日早上8時左右,她醒來後看到幾條短信,包括支付寶被他人登錄以及綁定的銀行卡轉賬記錄。當天淩晨2時31分至32分,她的銀行卡被轉賬3次,金額分别為2000元、500元和300元。

除了報警,劉女士、李女士還将上述情況向支付寶公司作了反映。5月11日,支付寶公司員工徐先生來到溫嶺報案。

徐先生稱,5月9日淩晨,他們發現兩個支付寶賬号存在異常,可能有被盜用的可能。經人工排查發現,這兩個支付寶賬号被一個陌生的手機登錄并盜刷支付寶餘額。根據被盜賬号登錄的WiFi地址,他們查出楊某有重大嫌疑,案發時此人在溫嶺。

嫌疑人被抓獲

5月11日下午,楊某被抓獲。在他的出租房内,民警查獲2台筆記本電腦、6台POS機、十餘部不同品牌的手機、3張身份證及9張銀行卡。

2021年2月至5月,楊某用在網上購買或由他人非法提供的他人身份信息、高清人像圖、支付寶賬号等,制作成人像驗證動态圖像,利用軟件等工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冒用他人身份進行支付寶賬戶信息修改和實名認證。之後,他将這些支付寶賬号提供或出售給他人,非法獲利1.1萬元。

楊某把支付寶賬号分為V1、V2、V3三種:V1賬号是他自己購買的支付寶賬号,填上身份信息加上淘寶賬号,以每個30元的價格打包賣給别人;V2賬号就是在V1賬号的基礎上上傳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或者人臉驗證,屬于實名認證的一種賬号;最高級的就是綁定銀行卡的V3賬号,轉賬額度更大。

楊某說,他将這些賬号提供給多名上家,對方通過支付寶轉賬給他錢。上家稱,這些賬戶用于幫助賭博網站收錢等。楊某清楚,通過這種方式能盜刷受害人支付寶賬号裡的錢,但他稱自己沒盜刷過。

售賬号非法獲利

5月30日,警方順藤摸瓜,抓獲了孫某。

經調查,2019年11月,孫某通過QQ群接觸到人臉技術并制作V1、V2、V3賬号,剛開始他倒賣支付寶V2賬号賺差價,後來認識了楊某。孫某知道楊某會作圖,于是和楊某合作。孫某在網上購買手機号碼,由對方提供驗證碼,接着由楊某注冊支付寶賬号,注冊成功後孫某把查到的照片及身份資料發給楊某,由楊某PS成正常的身份證正反面照片,再對原來的空白支付寶賬号進行實名認證,孫某在網上賣給有需要的人,所得款項兩人平分。

2021年5月,孫某在QQ上看到有人需要查照片,因為他加入的群有人可以查,他通過他人查到照片後賣給客戶賺差價。孫某稱,他做過代查照片信息、倒賣支付寶及閑魚賬号、幫忙代取被封賬号裡的錢等“業務”,知道賣給别人的賬号被用于違法犯罪行為。

經查,2019年11月至2021年5月,孫某在網上低價購買他人身份信息、高清人像圖、支付寶賬号等,或通過楊某修改支付寶賬戶信息進行實名認證後高價賣出,或直接将身份信息及各種賬号以高價賣給他人,共計非法獲利2.7萬餘元。

客戶資料反複賣

2021年7月19日,民警抓獲了将大量客戶信息出售給楊某等人的萬某。

2018年7月,萬某和朋友一起辦了一家網貸公司,他任法定代表人。公司做了大半年時間,因收不回貸款,最終倒閉。公司營業時,客戶在申請貸款時,需在一個App上填寫個人身份信息,包括電話号碼、身份證正反面照片、人臉照片、銀行卡号等。公司倒閉後,這些客戶的資料留了下來,萬某将資料整理後保存了起來。

後來,萬某看到有人在網上求購個人信息,就将客戶資料出售。萬某将這些客戶個人信息反複賣給不同的買家。他在QQ群和微信群裡打廣告稱“賣料子”,公開售賣客戶個人信息。

經查,2018年7月至2021年7月,萬某收集大量客戶身份資料在QQ群和微信群裡公開售賣,出售給楊某等人,從中非法獲利1.5萬餘元。

3人都被判了刑

近日,溫嶺法院審理了此案。楊某被控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孫某和萬某被控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孫某和萬某對指控事實無異議,自願認罪認罰;楊某對指控罪名提出異議。

楊某辯稱,他使用的手機系統是開源系統,即任何人都有資格對系統進行修改,網絡上也有衆多的刷機網站和軟件,而他購買手機也即擁有對手機系統進行修改的權利;他制作的人像動圖對支付寶的系統沒有修改和破壞,根本無法通過支付寶的驗證識别。楊某認為,他的行為應該構成犯罪,但不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楊某的辯護人認為,楊某主要負責支付寶注冊,但沒有進行實名認證,支付寶賬号被盜刷系他人所為。

法院審理後認為,支付寶系統屬于計算機信息系統,楊某非法獲取公民身份資料等個人信息,通過更改手機IMEI碼并冒用他人身份進行支付寶賬戶信息實名認證,并實際認證成功,屬于刑法規定的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的數據進行修改、增加的操作,被告人獲利超過5000元,屬于情節嚴重的情形,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法院認為,楊某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的數據進行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孫某與人結夥,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萬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信息,并将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給他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溫嶺法院就此案作出判決,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孫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5萬元;萬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觀察思考

網絡時代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網上有一些軟件,隻要上傳一張照片,就可以實現變臉特效,将靜态的圖片制作成動态圖片,非常簡單。

很多手機支付裡設置了人臉識别,包括通過轉動頭部或眨眼等動作來驗證。這也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隻要通過這些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做成能眨眼、張嘴的小動圖,進而通過驗證并完成支付,将他人賬戶裡的錢轉走。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頻發,也催生了大量為不法分子實施詐騙提供幫助和支持并從中獲利的黑灰産業,包括利用非法獲取的他人信息注冊支付賬戶轉賬洗錢。楊某等人出售的賬号,無疑可以為不法分子提供洗錢服務。另外,即使這些賬戶被查封,也可以通過破解人臉識别達到解封賬戶的目的。

近年來,人臉識别技術的應用日漸廣泛,為人們生活和消費提供了便捷。不過,安全始終是排在便捷之前的,希望支付公司人臉識别技術的叠代升級,可以确保認證環節安全可靠。對于廣大網友來說,要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不要輕易将個人信息、照片等提供給他人。

此外,對于個人信息的保護還有待加強。小區保安、培訓機構、招聘公司、貸款公司、銀行職員等出售個人信息的事情常有發生,有多人因此被判刑。不過,買賣個人信息的現象仍沒有從根本上得到遏制。有網友反映,仍經常接到針對性非常強的推銷廣告。

因此,必須加大對侵犯個人信息的打擊力度,保持高壓态勢,形成保護個人信息的全民共識;完善行業自律的監管機制,形成簡明、有效、合法的自我監督管理手段。個人信息不被侵犯,也就沒人能動你的“臉”了。

來源: 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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