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讀到的舊約聖經,是一本完整的書,是不能删減的。然而,舊約聖經的形成,是有一段漫長曆史的。
舊約聖經經過多個世紀,流傳到不同的地方,經過長時間的編修、搜集、抄寫和翻譯的過程。舊約文獻有20個或以上的作者,涉及的時代,有千多年之久,并由敬虔但會犯錯的人傳遞下來。
那麼,我們不禁要問:聖經作者用什麼語言交談和寫作呢?現時的聖經與原本的文獻有沒有差異?
語言
舊約用了兩種語言:希伯來文及亞蘭文。 希伯來文及亞蘭文 都是閃族語系的兩個分枝。挪亞兒子的名字閃,是閃族一詞的字源。最初的閃族人可能由阿拉伯半島遷來。其中有無數移民遷往米所波大米、叙利亞、巴勒斯坦,及非洲部份地區,漸漸發展出不同但又相關的語言。
舊約本身已經說明希伯來文和迦南文有密切的關系,舊約其中一個形容希伯來文的名稱,字面意義就是“迦南的嘴唇”(賽十九18)。創世記的族長故事顯示亞伯拉罕的家人是用亞蘭語的,族長及其後代定居迦南時似乎學會了一種迦南方言。雅各用希伯來文及一支石柱命名(創三十一47),而拉班用亞蘭文談話。在希伯來獨立王朝期間(主前十到六世紀),有很多腓尼基的碑文、摩押石版,以及在北叙利亞沿岸Ras Shamra找到的烏加列泥版,都對了解希伯來語言,有很大的幫助。其中的摩押石版更說明了希伯來文與摩押文的親密關系。在文字發展方面,烏加列文的楔形文字雖尤較腓尼基及摩押文遠離希伯來文;不過,由于烏加列文的文學,無論量與質都勝過其他古文,所以更能幫助我們了解希伯來文和舊約時代的日常生活。況且,與舊約同時代的希伯來著作極之稀少,就更令其他相近語言的作品顯得重要了。
最早的希伯來文抄本,無疑是用腓尼基文書寫,保存在腓尼基及摩押的碑文上面。這些碑文大多是用主前二百年那種方形字體寫成:另外,在死海古卷中,亦有少部份是以古體文字寫的,尤其是神的名字“耶和華”最早的手抄本沒有母音,至于怎樣發音的問題,就要由讀者自己負責了。
現在那些希伯來文聖經,上面已有母音音标,這些音标是在主後五百年,由一群馬所拉學者加上的:他們是猶太學者,以他們的理解寫下音标,目的是穩定希伯來聖經的發音。不過,舊約的古譯文,以及聖經之外的證據(如亞瑪拿書簡中的迦南字眼),都有以下的提示:馬所拉學者的發音,與原本的聖經發音,有很多地方是不相同的。我們照事論事,聖經中的希伯來文,已存在着不同的方言,而馬所拉學者統一發音的嘗試,可能已把分歧的地方隐藏了。
希伯來文與其他閃系語言一樣,每個字以三個字音為字根。加上不同的母音、字首、字尾,就決定那個字的意思。例如以mlk作字根的,有君王(melek)、皇後(malka)、治權(malkut)、統治(malak),及王國(mamlaka。)
希伯來文的動詞與相同語系的言語有些不同。例如,希伯來文隻有兩種時态,代表兩類動作(完成及未完成),而不是用時間先後劃分(希伯來文的時間性,由上文下理來決定)。
希伯來文的文法直接又簡單,尤其是句子結構,隻有簡單的連接詞,很少有如英文造句法中的從屬句子。
希伯來文與希伯來人的思想方式有什麼關系呢?這是個十分複雜的問題,不同語言學家有不同的看法。一個民族的語言是否影響他的世界觀?聖經的真理能否用其他語言表達呢?如果我們說,必須要對希伯來文有若幹認識,否則不能準确認識舊約信息:這講法似乎就過份了一點。如果說,神完全沒有特别理由來選擇希伯來文記錄啟示,也是不對的,因為聖經所描寫的神,是絕不會偶然作事的。
亞述帝國在八世紀向中部伸展,那時在外交和商業上應用的官方語言, 就是亞蘭文。在波斯興起時(大約五○○年),亞蘭文是近東到埃及一帶的日常用語(或者是第二語言)。亞曆山大入主的時候,實行希臘化政策,推行希臘文,但我們從新約可知,希 臘文隻能逐漸和局部地代替當地的亞蘭文。
雖然亞蘭文比較遲流行,也要經過一段長時間,才成為近東的主要語文,但其實,它早已存在;因此’當代的學者不敢再因為某段經文有亞蘭文,就輕易視之為後期作品。一些學者發現,聖經的一首最古老的底波拉之歌(大約——五○),裡面竟有一個亞蘭文(士五 11:述說)。
創世記的内容,見證希伯來人與說亞蘭語的人是彼此相熟的(例如創三十一47)。在譴責猶太人拜偶像的說話中,耶利米也加插了一段以亞蘭文寫成的判語,指出假神必受審判:
“你們要對他們如此說,不是那創造天地的神,必從地上 從天下被除滅。”(耶十11)
耶利米用亞蘭文宣告對外邦神明的審判,可能是希望此宣告更具地區性的意義。
希西家王與亞述軍官拉伯沙基是用亞蘭文交談的(約于七○一年;王下十八17一37),所以猶大的朝廷官員應該在被擄之前已懂得亞蘭文,但要到被擄期及以後,亞蘭文才成為猶太平民日用語。以斯拉記及但以理書,有冗長的亞蘭文句子,但作者都不覺得有需要翻譯成希伯來文:因為當時亞蘭文已經非常普及了。
經文
聖經學者其中一個主要責任,就是确定最接近原着的聖經内文。聖經經過無數次抄寫,有時甚至經過編修,因此會令字眼、短句,甚至段落有所改變和調換,又可能會有一些輕微的删節和附加字句,還有錯字和排錯的詞語。抄寫聖經的文士,極少胡亂抄寫,但他們都是人,就算加倍小心,亦有可能出錯。低等批判或版本批判,責任就是找出這些錯誤,令到希伯來文及亞蘭文的經文,盡可能接近原有的作品。
在舊約時代,保存聖經的标準方法就是用羊皮卷。死海古卷是一個好例子,它讓我們明白羊皮卷的抄寫及收藏方法。羊皮卷由精制的羊皮,小心一片片地裁剪和縫合而成:以以賽亞書(IQISa)為例,它有二十四尺長,由十七片皮革縫合。文士們很辛苦地填上橫線和直線(參耶三十六32),以确保每一行寫出來都整整齊齊。
然而,最早的聖經文獻,很可能是寫在蒲草紙上。埃及早在主前三千年已經利用蒲草紙,此法并于——○○年之前傳入腓尼基的地區。蒲草紙的做法是撕開葦草,然後将一層縱橫地放在另一層之上。葦草的天然膠質會把兩層黏合一起,把蒲紙連結起來便成為一卷卷了。文士隻會在其中一面書寫,并以橫紋作行線。雖然,哈裡斯蒲草卷(Harris PaPyrus)長達一百二十尺,但通常長過三十尺的經卷,已經是極難制成又難以攜帶的了,也許因為難做難帶,舊約一些書卷都會有特别的長度限制。
比較重要的文件會寫在蒲草紙上,但有些簡短的信息則會寫在木闆、臘片、泥版,和瓦片上面。在埃及,天氣比較乾燥,蒲草卷可能得以留存:不過在以色列和約但,天氣因為太潮濕,所以我們根本找不到古代的蒲草卷。由蒲草卷轉為皮革,大概是在基督降生之前那段日子,而由書卷改為一頁一頁的書本形式,則要到主後第一世紀左右。以書本形式記錄,令聖經更易流傳開去,因為這時聖經已頭一次可以全數收集在一冊比較容易攜帶及處理的書本之中。
古代書寫工具有很多變化,通常決定于文字的種類。楔形文字是用鑿刀刻在石上(作為永久的官式文件),又或者用尖筆寫在泥版之上。以色列慣用的書寫工具則是葦草筆及筆刀,刀子是用來削尖草筆的。耶利米曾用一支有鑽石嘴的鐵筆(十七1),可能這類筆是用來在硬物上寫字。那時草筆所用的墨水,是由橄攬油燈的燈灰造成的,後來則用各種金屬粉造成;昆蘭古卷(甚至更早的拉吉書簡Lachish Letters)所用的非金屬墨水,其持久性簡直令人難以置信。
舊約的古譯本及死海古卷的經文差異,顯示在基督降生之前,文士抄寫及重抄經文時,是有若幹的個人自由。無論古腓尼基文及方形的字母,都有些字十分相似,所以很容易引起混亂。有時,有些文士的視線由一句跳到另一行的相同位置,便溜掉了其中的文字:這種錯誤稱為homoioteleuton 希臘文,意即「類似的結尾」)。其他常見錯誤是:文士們重複了字母或字句(稱為ditto-graPhy),或者在該重複的地方沒有重複(haplography)。當時手抄本的字與字之間并沒有空間或記号,文士們隻能夠用肉眼分辨:另外,希伯來字母的yodh,waw及he漸漸加入作為母音的指标,因此抄錯的機會便大大加增。
有時候(如耶利米書,參考三十一章),會有兩段或以上的獨立經文同時存在。有些文士在旁邊加上的注釋,可能被另一個人抄在正文之内:又有些文士在行與行之間或頁旁加上漏抄的正文,下一個抄寫的人,卻當作附注而把它們省略。神學的偏見,也會令文士改寫少部份經文,例如撒母耳記的一些專有名詞,用boset(羞恥)代替 ba'al(巴力或主)。其他可能出錯的是口傳傳統。有部份段落,可能因為口頭傳誦而與寫下來的經文有别。另外,亦有兩個或以上的口傳經文被寫下來而産生了不同的版本。
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猶太人失去聖殿之後,沒有了集中地,而且地中海沿岸的地區,基督徒成為了他們的「對手」;在這些壓力下,猶太人積極地将經文統一,作為研習及崇拜之用。散居的猶太人多年來都喜歡用七十士譯本,但自基督徒也采用之後,七十士譯本受到猶太人抵制,令猶太人更忠心于希伯來文聖經的每一個字句。到了主後第二世紀,一個大型的版本批判運動開始,結果不單聖經統一了,連其他猶太文獻都被統一起來,最顯着的是米示拿(Mishnah,聖經之外的律法)及他勒目(Talmuds,上述律法所附之拉比的注釋)。幾次猶太人革命失敗後,羅馬對猶太人加強鎮壓,很多猶太人逃到巴比倫去,并努力鑽研文法及研究經文。主後七世紀回教徒占領巴勒斯坦,文士及拉比開始移到加利利的提比哩亞海聚集,到十世紀,這裡便成為猶太人的學習中心。
拉比阿基巴(Rabbi Akiba,主後一三五年卒),是一個嚴謹的希伯來聖經學者,他極力反對基督教,大力推動統一經文的運動。他的工作成果有多大,已難以考據,但他很可能定立了一個經文版本,經過少許修改而流傳到今天。
文士編輯及傳遞聖經,而馬所拉學者則小心保存這些經文。到主後五百年,他們開始了一個研經「習作」,将一些有關的注腳寫在抄卷的頁邊——每卷書的字數、字母及章節數目,都被小心計算,然後在每卷書的結尾注明;并且在最後定立一些計算方法,以便每一次重抄時,都能确保新抄本準确無誤。現在希伯來聖經有鄉音音标,就是因為這群馬所拉學者,發明了一套音标,把傳統的發音保存下來。
十世紀期間,亞設之子(ben Asher)的希伯來文聖經,是印行聖經的基本版本,當時在提比利亞十分流行。我們要感謝千多年的統一經文工作,因為統一之後,現存抄本沒有很大差異(包括昆蘭古卷在内),就算有一些差異也不足影響舊約的神學教訓。
有幾項舊約的研究,與版本批評同樣都需要學者作進一步的研究。新約抄本衆多,而且日期也接近原典,但是,舊約對比起來,就出現更多有關的難題了。
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如何跨越統一了的經文,去追尋早期的版本。然而,在死海古卷被發現之前,最早的希伯來文舊約全書抄本,日期竟是主後十世紀;所以要追尋古代版本,是一項極之困難的工作。除了古卷稀少之外,早期的翻譯(希臘文、叙利亞文,及拉丁文),常常令希伯來原文的字句更加難以明白。當然,古譯文對追尋古代希伯來經文很有助益,但很可惜,有時最需要弄清楚的字句,譯本也是同樣模糊。換句話說,古譯文有時與一些現代譯本亦一樣「糊塗」。
古譯文有分歧,而馬所拉的希伯來文聖經又有些地方十分隐晦,面對這些困難,評經學者怎樣「發掘」古代的希伯來經文呢?近代學者于是接納了一些概括的工作原則:「除非某字句全無意思,或者有極多證據指出另一版本更确實,否則必先依據馬所拉抄本。」無論任何一句經文,都先假設作者原本的寫法是有意義的;倘若我們用過所有工具去了解馬所拉版本,仍未能掌握它的意思的話,才能參考其他古卷或古譯本。然而,不是每一個版本都有同樣的參考價值。有些稱為「子女」版本的,是從另一個抄本出來的,所以不及原來的那個抄本具權威性。同時,每一個版本亦有其經文問題:它的部份經文可能有更準确的翻譯,或根據更可靠的希伯來抄本。如果面對幾本都堪稱可靠的古卷,學者會有以下原則:第一,更艱深的就可能是更古的經文,因為翻譯者常會将艱深的地方簡化:第二,短一些的句子可能更可靠,因為抄寫時,文士不太可能删去一些經文,但卻可能加上一些經文以外的附注;第三,是最重要的原則一一那一版本最能解釋其他的,就應被視為最真确的版本:隻有到了各抄本都不能作準時,學者才可以嘗試測度經文的意義。到此一步,我們得承認,這是一十分試驗性的行動。不過我們值得慶幸的是,聖經學者已經很少作輕率的修改;大家都小心謹慎地采用已有的經文,任何修正的情況,都經過小心的語文及經文分析之後才作決定。
我們有必要說一句保證的話。舊約的基本教訓,是從未出現過問題的。對各種希伯來文抄本及古譯文,讀者一樣能聽見神的話并作出反應,一如現代人讀現代的譯本一樣。有時,一些意思比較含糊的詞句(有數百個希伯來字眼很難清楚地下定義,因為他們在聖經隻出現一兩次),另外有很多段落,亦難以有确實且一緻的版本;不過,聖經學者已能将大部份艱深的地方,确立了一些可能的解釋;事實上,舊約每一段經文,大都是清楚明白的。神保存了舊約,因此我們大可以認定它在各方面,都是神真确無僞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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