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裡有個常見的觀念:凡是“純天然”的産品都比“人工”的好。
大到人參、靈芝這類名貴中藥材,小到豬肉、雞蛋這類日常食材,都是如此。就連化妝品、沐浴露這些洗浴用品,也都個個宣稱自己的産品原料“100%純天然”。
說“純天然”一定比“人工”好,其實沒有什麼道理。
古人隻吃“純天然”的藥物,可靠這些藥物根本治不好肺炎、肺結核等感染類疾病。這類病在中國古代都屬于絕症,隻能靜養等死。
在今天,我們平時有點感染根本不當回事,是因為我們有了人工合成的抗生素。這說明在有些情況下,“人工”要比“純天然”更好。
這種“純天然”的情結,歸根結底來自古人對于自然規律的一種想象:認為人和自然萬物之間有一種神秘的聯系。
比如原始部落有生吃猛獸内髒、佩戴猛獸頭骨的習俗,認為自己能因此得到猛獸的力量。
這種情結直接影響到中國傳統的哲學觀。
中國古人長久以來都認為,大自然和人類之間的關系是完美的、和諧的,大自然原本的樣子最符合人的本性。因此,天然的食物就是最理想的食物。
即使今天,許多人仍持有這種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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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們錯了。
中國古代的那些學者不知道進化論,不知道人類和大自然還有一個進化的過程。
比如,我們今天吃的麥子就和它的祖先大不一樣。
原始的麥子結出來的麥粒又少又難吃,麥粒成熟以後也不像今天這樣結成沉沉的麥穗,而是會自動掉到地上。
因為隻有這樣,麥粒才可以生根發芽,繁衍出下一代。
掉到地上的麥粒很難被人類收集,所以原始人在種植麥子的時候,刻意選擇那些麥粒大又好吃、成熟後麥粒不會掉落到地上的品種,久而久之,麥子才變成了今天我們熟悉的樣子。這樣的麥子再種到野外,是沒法存活的。
再比如,豌豆和油菜的祖先是外貌普通的雜草,莴苣的祖先有毒,它們的野生狀态都沒法食用。
又比如,今天的綿羊長得很可愛吧?四肢短小,性格溫順呆萌。這樣的動物,是怎麼在遍布猛獸的大自然裡生存下來的呢?
其實在被人類馴化之前,綿羊根本不是現在的樣子。綿羊祖先的長相和現在的野生山羊差不多:有堅硬彎曲的長角,身上的毛并非白色,而是棕色,毛又短又硬,警惕性很高,奔跑能力強,勇猛好鬥,它那硬角能輕而易舉地把人頂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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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是綿羊,人類飼養的所有家禽、家畜,什麼雞啊,豬啊,狗啊,原本都兇猛狡猾。
原始人故意挑那些肉多、味美、性格溫順、長相可愛的來飼養,所以這些動物就變得越來越貪吃貪睡,缺乏警惕性,還特喜歡賣萌,如果再被放回大自然,已經無法生存了。
許多養生專家講究“追求自然”,殊不知我們今天吃到的每一種“純天然”食物,其實都是原始人類改造過的版本。
在大自然看來,這些動植物都是沒有生存能力的異類,早就是徹頭徹尾的“不自然”了。
沒有這些“不自然”的動植物,就不會有人類文明。
原始人類,譬如北京人和山頂洞人,他們的覓食方式和動物是一樣的:直接從大自然裡獲取。這種模式被人類學家稱為“采集—狩獵”模式:部落中的男性負責獵殺動物,女性和老弱者負責采集植物果實。
在現代生活中,有這樣一種現象:大部分女性的尋路能力比較差,缺乏方向感,動不動就迷路,男性正好相反。
這種性别差異就和原始人的“采集—狩獵”模式有關。
人類的男性祖先要去很遠的地方打獵,需要識别獵物逃跑的方向,還要記住回家的路,經過不斷地演化,男性有了較強的尋路能力。
女性不遠離居住點,沒有尋路的必要,因此方向感比較差。但女性為了能更好地采集果實,記住物品位置的能力特别強,所以女性比男性更善于收拾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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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原始人來說,“采集—狩獵”模式有個大問題:
食物來源太不穩定。也許今天運氣好,打到了一頭野豬,吃都吃不完,也有可能連續幾個月什麼動物都沒有獵到。這種模式嚴重影響了人類的生存。
後來,原始人發現可以種植植物和飼養動物,這種模式下食物的來源變得穩定多了。經過無數代人類的種植、飼養和篩選,最終人類選育出了容易種植的谷物、蔬菜,以及容易養活的家禽、家畜。
這個過程是人類對大自然的馴化:既馴化了動物,也馴化了植物。
直到今天,我們仍舊沒有停下馴化生物的腳步。
雜交水稻、航天飛船攜帶種子接受射線輻射、培育轉基因作物,這些都是在馴化物種。這是在人為改變種子的基因,以便篩選出更适合人類使用的後代。
馴化對于人類文明的意義非常重大。
第一大好處,是人類可以吃的食物變多了。
從本質上說,吃飯就是攝取能量。大自然中存在着各種形式的能量,其中含量最豐富、取之不竭的是太陽能。可是人類又不能直接吃太陽光,那怎麼辦呢?這就要靠動植物來做中介。
可食用的動植物對人類來說,是一種“能量轉換器”。
綠色植物把太陽能和土地中的有機肥,轉化成人類可以食用的物質,以及可以用來燃燒的燃料和用來制作衣服的纖維——衣服減少了人體熱量的散失,也就等于為人類額外提供了熱能。
食草動物則把人類不能食用的花草,變成營養豐富的脂肪和蛋白質。動物還能用來耕田、拉車,幫助人類捕獵、放哨,等于為人類額外提供了動能。
人類飼養的動物和種植的植物越多,就意味着身邊的“能量轉換器”越多,人類可以利用的能源也就越多。
火焰本質上也是在為人類提供更多的能量來源。從這個角度說,馴化動植物和學會使用火焰的意義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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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這個道理,我們就可以回答标題裡的問題了:為什麼人類不養老虎當寵物?
因為從能量的角度講,養老虎不劃算。
生物學中有個“林德曼效應”:生物A被生物B吃了,A身體裡的能量有多少能被B吸收呢?隻有10%~20%,其他的能量都被浪費掉了。
比如說有一把大米,如果我自己吃了,能得到100卡的熱量。但如果我用這些大米喂了一隻雞,我吃雞肉得到的熱量隻有10~20卡。這多浪費啊!這意味着,越是位于食物鍊上端的生物,它們浪費的能量就越多。
所以越是生産力落後的地方,人們越是多吃植物少吃肉,這樣才能最大化地攝取自然界的能量。
我們再來看老虎。
老虎位于食物鍊的頂端。能量從植物到食草動物,再到老虎嘴裡,至少浪費了兩回,浪費率達到99%。人類養老虎無論是用來吃肉還是捕獵,所浪費的能量都極為驚人,實在是得不償失。
實際上,人類馴養任何大型食肉動物都是得不償失的。
馴化生物還促使人類定居。
在“采集—狩獵”時代,人類對自然界食物是單純的索取。
人類不幫助大自然生産食物,見到什麼好吃就拿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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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當人口增加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周圍地區的食物出産數量供養不了那麼多人,人類就不得不遷徙到其他地方。人類過的是居無定所的日子。
當人類開始從事農耕和畜牧以後,就從單純的食物索取者變成了生産者。
這就意味着新增加的人口不光吃食物,還能進行勞動生産,讓土地出産更多的食物。當生産力提高到一定水平的時候,具體來說,就是一個人生産的食物超過自己所需要的,人口增加不會帶來糧食危機,反倒會帶來盈餘。這樣,人類就沒有必要到處遷移,人口增長的速度也就快多了。
定居的好處有很多。
人類在遷移中不可能攜帶龐大的設備。隻有在定居以後,人類才能建造房屋,制造大型的生産工具。母親在遷移中很難攜帶更多的幼兒。定居以後,女性可以同時養育更多的孩子,人口可以更快地增長。
馴化生物還促進了私有制的誕生。
書本對私有制常見的解釋是:“因為生産力提高,人們有了剩餘的财物,所以出現了私有制。”這個說法沒有問題,我們還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它。
前面說過,人類狩獵的突出問題是食物來源不穩定。要麼好多天都打不到獵物,一旦打到獵物呢,沒準就是一個龐大的動物,一個人根本吃不完。古代沒有冰箱,也缺少腌制技術,多餘的肉很快就會腐爛掉。
在這種情況下,人類互相分享食物比獨吞更有利——反正多餘的肉不吃也浪費了,不如分給其他暫時沒有捕到獵物的人吃。等到有一天自己餓肚子的時候,别人也能把獵物分給自己,這樣大家就都不用挨餓了。
顯然,這個模式不允許存在自私的人。
如果有人隻吃别人的東西而不與别人分享自己的,那麼整個共享體系就要崩潰了。因此在原始部落裡,人們很早就有了“無私”的道德觀,假如一個獵人捕獵後不分享自己的食物,他就會被部落的其他成員鄙視,在部落裡沒有容身之地。這就是原始社會公有制的來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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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類馴化了生物以後,情形就變了。
首先,食物來源穩定,意味着沒有繼續實行公有制的必要。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種田和畜牧是一種長期投資。種下一塊田,必須要經過幾個月的勞作才能收獲食物。
這就要求人類必須擁有“私有”的概念,否則一個人辛苦了幾個月種的糧食,最後卻被其他人收割走了,那誰還會繼續耕種啊?
到了這個階段,人類想不實行私有制都不行了。
有私有制就會産生交易,于是有了商業。
交易需要計算價值,于是産生了數學。
土地交易需要丈量土地,于是産生了幾何學。
耕種依賴天時,需要知道什麼時候播種,什麼時候收獲,因此産生了天文學和曆法學。
在遷徙的時代,人類遇到了敵對部落,打不過可以一走了之。在人類定居以後,定居點有自己辛勤耕耘的田地、建造的房屋,棄家而走的代價太大了。
因此人類面對入侵者甯可血戰,也不願意放棄家園。戰争需要組織,組織需要統一指揮,因此産生了首領,産生了統治階層。
戰争會有俘虜,俘虜可以用來役使,于是産生了奴隸。有了奴隸,就有了階級。
統治階層不需要進行生産勞動,就有多餘的時間可以鑽研知識,因此産生了舞蹈、音樂、繪畫等原始文化。
圖畫蘊含了簡單的信息,畫得多了,就慢慢變成了文字。有了文字,人類的知識就可以積累和傳承,文明才會漸進發展。
看出來馴化生物的重要性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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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馴化生物隻是人類為了追求更多食物的本能行為,但它的結果,是産生了一系列現代文明的必備要素。
人類文化從此一發而不可收,開始走向不斷自我進步的道路。
作者:林欣浩,來源:《讀者》雜志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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