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築分類屬于超高層建築的是?《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标準》GB50352-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民用建築分類屬于超高層建築的是?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标準》GB50352-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
3.1.2 民用建築按地上建築高度或層數進行分類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築高度不大于27.0m的住宅建築、建築高度不大于24.0m的公共建築及建築高度大于24.0m的單層公共建築為低層或多層民用建築;
2 建築高度大于27.0m的住宅建築和建築高度大于24.0m的非單層公共建築,且高度不大于100.0m的,為高層民用建築;
3 建築高度大于100.0m為超高層建築。
注:建築防火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有關建築高度和層數計算的規定。
4.5 建築高度
4.5.1 建築高度不應危害公共空間安全和公共衛生,且不宜影響景觀,下列地區應實行建築高度控制,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建築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區,建築高度應符合所在地城鄉規劃的有關規定;
2 沿城市道路的建築物,應根據道路紅線的寬度及街道空間尺度控制建築裙樓和主體的高度;
3 當建築位于機場、電台、電信、微波通信、氣象台、衛星地面站、軍事要塞工程等設施的技術作業控制區内及機場航線控制範圍内時,應按淨空要求控制建築高度及施工設備高度;
4 建築處在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曆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曆史建築和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各項建設,應按規劃控制建築高度。
注:建築高度控制尚應符合所在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專業部門的規定。
4.5.2 建築高度的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本标準第4.5.1條第3款、第4款控制區内建築,建築高度應以絕對海拔高度控制建築物室外地面至建築物和構築物最高點的高度。
2 非本标準第4.5.1條第3款、第4款控制區内建築,平屋頂建築高度應按建築物主入口場地室外設計地面至建築女兒牆頂點的高度計算,無女兒牆的建築物應計算至其屋面檐口;坡屋頂建築高度應按建築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計算;當同一座建築物有多種屋面形式時,建築高度應按上述方法分别計算後取其中最大值;下列突出物不計入建築高度内:
1)局部突出屋面的樓梯間、電梯機房、水箱間等輔助用房占屋頂平面面積不超過1/4者;
2)突出屋面的通風道、煙囪、裝飾構件、花架、通信設施等;
3)空調冷卻塔等設備。
購買商品住宅時,喜歡住多層還是高層可參照此标準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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