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2022年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20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報時間,錯峰完成申報!
制圖 劉耘
4月申報要點
1
4月申報: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納稅人退還留抵稅額
3月,财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加大小微企業以及“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産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态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留抵退稅力度,将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并一次性退還其存量留抵稅額。
而後,稅務總局又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4号),對納稅人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業務的具體征管細則做了明确。 增量留抵: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納稅人,均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存量留抵: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2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一季度部分稅費
為支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财政部聯合發布《國家稅務總局 财政部關于延續實施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号),明确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繼續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的有關事項。
3
申報注意: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更進一步
《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規定,2022年1月1日起,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4
中小微企業新購設備稅前扣除不再受500萬元限制
《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号)規定,中小微企業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願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餘50%按規定在剩餘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
5
4月申報,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注意适用新規
《财務部 稅務總局發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再生資源,可以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從事特定項目的納稅人,可适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選擇适用免征增值稅政策。
特别提醒
受疫情影響,部分地區申報納稅期延長,例如上海,對按月、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将申報納稅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9日。4月各地申報納稅期限截止時間以當地稅務機關通知為準。
來源:中國稅務報
責任編輯:于燕 、宋淑娟(010)619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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