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江蘇省将于4月25日0點起
正式啟用全國統一式樣
《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
進一步統籌做好貨運物流
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
切實維護人民群衆正常生産生活秩序
《通行證》适用範圍
通行證由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監制,适用于省際間、省内重點物資(醫療與防控物資、生活必需品、政府儲備物資、郵政快遞等民生物資和農業、能源、原材料、重點工業品等重要生産物資、重要進出口貨物)運輸保障。
《通行證》辦理程序
車輛進出涉疫地區的收發貨單位根據重點物資類别,向所在地設區市、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交通運輸、商務、農業農村、郵政等)提出申請,需提供申請人、車輛、司乘人員、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和行程卡、貨物、線路等信息;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後,按照輕重緩急、注重時效、安全便利的原則,及時完成審核、編号和發放。跨省運輸《通行證》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省内跨設區市運輸《通行證》由設區市、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核發。
《通行證》使用
實行“一車一證一線路”,司乘人員、車輛、運輸線路應與《通行證》信息保持一緻;有效期不超過10天,有效期内車輛可多次往返,到期後自動失效;運輸起訖地均未建立《通行證》制度的,無需辦理《通行證》;國内其他地區發放的全國統一式樣《通行證》的貨運車輛,予以認可。
各防疫檢查點在貨車司乘人員體溫檢測正常,且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和行程卡符合要求的(對于持有《通行證》的貨運車輛還需查驗《通行證》),及時放行;持有《通行證》的貨運車輛,快速便捷通行;對司乘人員行程卡綠色不帶*号的運輸車輛,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礎上,各地不得随意限制通行。具體防疫查驗按有關規定執行。
通行證使用期限
4月25日零點起,我省使用的原交通運輸部統一式樣的《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停止發放,啟用全國統一式樣的《通行證》。
前期發放的《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仍在有效期内的可過渡使用至4月30日,超過期限後自動作廢。
省交通口岸防控組提醒
行程卡綠色帶*号的貨車司機,需在車輛到達目的地24小時以前,向目的地收發貨單位主動報備車牌号、計劃抵達時間以及司乘人員姓名、身份證号、手機号碼等信息(持有《通行證》的貨運車輛還需同時報備《通行證》),由收發貨單位向屬地社區(鄉鎮)報告,并向貨車司機推送當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詳細措施。
江蘇應急運輸保障電話
此前,省交通口岸防控組已向社會公布了全省各設區市應急運輸保障電話,以便及時受理和解決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通行中的相關問題。
轉自:江蘇交通
來源: 常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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