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笛響起
就意味着有人等待救援
阻擋救援車輛
鳴笛不管
還如此淡定
這到底是什麼情況呢?
2022年7月7日8時42分,黔東南凱裡市消防救援大隊凱棉路特勤站在出警途中,被一輛車牌号為貴H·Qxxxx寶馬轎車惡意占用行駛通道,多次鳴笛提醒,這輛黑色轎車司機仍不為所動,時間長達1分鐘,緻使消防車不能第一時間到達災害現場,延誤救援時機。事後,消防站聯系到凱裡市交警大隊,并把視頻交由交警部門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最終,當地交警找到該車司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對違法駕駛人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警示案例
近日,廣西桂平,消防車出警途中,遭一輛摩托車惡意阻擋。鳴笛、拉警報、喊話均被無視。在經過其身邊時,摩托車車主竟惡狠狠沖消防車吐口水。最終,當地交警找到該名男子,對其做出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法律明确規定,不避讓要受罰!
因避讓特種車輛而違章,可申請撤銷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标志燈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号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如果這個時候司機為了避讓而不得已壓線 、掉頭、逆行等違章,都可以申請撤銷。
不避讓,将受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則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等車輛通行的,可以處警告或罰款,乃至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提醒
遇到出警消防車,我們該怎麼做?
一分鐘甚至一秒鐘的耽誤
火勢都會有不同的發展
希望各位開車時遇到消防車輛
務必要及時讓行
您讓的不是路
是救命通道!
(百姓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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