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主要來聊一聊有關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問題,今年關于養老保險的第一個大動作那肯定就是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了,很多人可能都不懂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是什麼意思,其實就是将全國各地的養老金統一支取,統一調配,以前養老金都是由各個地區自己管理的,因為我國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都有差别,養老金的收支更是不平衡,有的地區繳納社保的人比領取養老金的人多很多,養老基金自然就有結餘,而有的經濟發展較差的地區,留不住年輕人,基本上都是已經退休的中老年人,每年養老基金都入不敷出,每個月給退休人員發養老金都發不出來。
養老保險統籌後,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統一由國家調配,上面我們所說的問題就不再是問題了,即使是有些地區發不出來養老金,國家也能馬上将養老金補充進去,其實早在2018年,國家就制定了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就是為了解決各地區養老基金不平衡的問題,所以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并不是一點征兆都沒有,也是經過了一步步發展的,養老保險統籌之後,經濟跟不上的地區也不用時刻擔心自己發不出養老金了,國家調配養老基金就更加方便了,但是有關養老金的問題不止這一個,還有三個。
第一個就是城鄉差别,我國除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外,還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大多數農村居民繳納的都是這種養老保險,有的甚至都沒有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差的可不是一星半點,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老人,退休後每個月可能隻有一兩百元,而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每個月養老金至少在一兩千,這種差異即使是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成,也不能很好的去解決,主要還是和自己的經濟能力有關系。
第二個問題就是地域差異,由于各地區發展不一樣,養老金水平也不一樣,也許同樣的條件下,在經濟發展較好的地區退休,養老金就會多一些,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誰讓每個地區的物價水平,平均工資都水平都不一樣呢,如果拿四五線城市的物價水平為标準去計算一二線城市的養老金待遇, 也是非常不合理的,總而言之,像養老金這樣的地域差别,是很難消除的。
第三個差别就是内外差别,也就是體制内工作和體制外工作的差别,體制外的工作還是占大多數,從業人員範圍比較廣,而且為社會創造财富的大多還是體制外的工作人員,但是福利、保障都不如體制内的,像事業機關這種單位,國家給他們繳納的養老金基數都非常高,完全可以保障他們退休後的生活,而體制外的人有些都沒有社保,像他們這樣的不平等待遇也是急需解決的。
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隻是第一步,目前為止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也隻是剛開始實施,等完全結束也需要一兩年的時間,像現在養老中存在的這些問題,以後也會慢慢得到改善和解決,大家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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