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先生9月26日訊,日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通知,重申直播平台必須持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機構和個人不能從事直播業務。
2016年,是直播平台爆發年,直播市場迎來“百團大戰”,巨頭、熱錢紛紛入場競賽。作為行業比制度先行的又一産業,近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關于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機構依法開展直播服務。
截至今年5月31日,總局共頒發588張許可證。這些持證機構大多為新聞出版、企事業單位、大型視頻網站等。在直播領域,目前綜合性網絡視頻平台與旗下直播平台共用同一個《許可證》。在專業直播平台中,隻有少數具備《許可證》,且根據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持證機構名單》顯示,這些專業直播網站宣稱所持的許可證并非直接指向其網站域名,而是指向其母公司官網等。
《通知》要求,不符合條件的機構及個人,包括開設互聯網直播間以個人網絡演藝形式開展直播業務但不持有《許可證》的機構,不得利用網絡直播平台(直播間)開辦新聞、綜藝、體育、訪談、評論等各類視聽節目,不得開辦視聽節目直播頻道。未經批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使用“電視台”、“廣播電台”、“電台”、“TV”等廣播電視專有名稱開展業務。
僅看名稱,熊貓TV、鬥魚TV、虎牙TV和戰旗TV已然在列,但最重要的還是對《視聽證》的要求,畢竟《視聽證》即代表平台能否繼續正常運營。
事實上,有關部門對直播行業監管力度的逐步深入并非無迹可尋。文化部于4月下發了第25批違法違規互聯網文化活動查處名單,幾乎同時,20多家直播平台共同發布了《北京網絡直播行業自律公約》,“網絡主播黑名單”制度進入公衆視野。今年7月,文化部出台《文化部關于加強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對一批網絡表演平台的查處結果,鬥魚等26個網絡表演平台被查,16881名違規網絡表演者被處理。
國家對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或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活動實行許可制度而辦理的一項許可證。凡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或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活動均應當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電商 直播”的模式就頗受互聯網行業青睐。直播可以解決傳統電商場景中,用戶不能直接體驗、互動社交屬性較弱等痛點,目前,天貓、京東、蘇甯易購等電商平台均已經或計劃上線直播,直播平台也成為電商網站流量的重要入口。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