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孩子都應該被寵愛,他們是我們的未來。”
每一起虐童事件的發生,都給孩子的心靈留下揮之不去的陰影。每一個受害未成年人的眼淚,都牽動着每一個檢察人的心。
虐童事件零容忍 鼓樓檢察在行動
1月22日上午,由鼓樓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虐待被看護人案公開審理,現場邀請了人大代表、部分幼師進行旁聽,該案也是鼓樓區首例“從業禁止”案件。
鼓樓區法院判決方某某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同時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從業禁止量刑建議,禁止方某某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五年内從事教育類相關職業。
案情簡介
被告人方某某在福州某幼兒園擔任教師期間,于2018年至2019年6月間多次對多名幼兒實施毆打和體罰,嚴重侵害了幼兒的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
2019年6月13日,被告人方某某在福州某幼兒園内帶領小朋友上籃球課時,因被害人林某在隊列中亂動,被告人方某某便對其實施掐脖子、推肩膀等粗暴行為并将其趕出隊列。
2019年6月17日,被告人方某某在福州某幼兒園午餐時段,因認為被害人丁某、葉某、吳某、趙某等四人吃飯較慢,遂在其四人還未吃完飯時,粗暴地拉拽、推搡上述四被害人至過道進行罰站,後被告人方某某未讓四人繼續用餐。
2019年6月20日,被告人方某某在福州某幼兒園形體教室内,因被害人陳某、林某和邱某等人在隊列中不聽指揮,遂對被害人陳某等人實施甩巴掌的掌掴行為,造成被害人陳某當場流鼻血的後果,後又要求被害人陳某自己将流在地闆上的鼻血擦幹淨……
被告人方某某施虐的手深深傷害孩子們幼小的身心,其行為嚴重違背師德,後于2019年7月10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在審查階段,鼓樓區檢察院切實發揮主導作用,自行補充偵查,查明被告人方某某在福州某幼兒園擔任教師期間違背職業道德和看護職責,對多名幼童進行傷害,已構成虐待被看護人,依法應予懲處。
庭審現場,公訴人指控被告人方某某身為幼兒園教師,多次對其監護、管理的多名幼兒實施虐待行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應當以虐待被看護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并根據方某某的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檢察機關認為其不宜繼續從事教育職業,首次提出“從業禁止”的量刑建議,建議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内從事幼兒教育及相關職業。
被告人方某某表示認罪悔罪,合議庭采納本院量刑建議,該案當庭宣判,鼓樓區法院以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方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内從事幼兒教育及相關職業。
判了!方某某虐待被看護人一案公開宣判
最高檢“一号檢察建議”發出後,鼓樓區檢察院持續推進“一号檢察建議”,将未成年保護工作延伸至起訴之前和裁判之後,針對該幼兒園幼師虐童事件,向該幼兒園發出檢察建議,根據該幼兒園在兒童保護和園區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建議, 從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到嚴把教師入口關,檢校聯手共同築起一道堅固的防火牆。
鼓樓區檢察院依法運用“從業禁止”量刑建議,切實發揮檢察法律監督職能,給教育機構及從教人員敲響了警鐘,嚴把從教人員“法治關”“安全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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