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國外研究? 一、國外内部控制簡述 1985年成立的COSO委員會對内部控制的定義為:公司的董事會、管理層及其他人士為實現公司運營的效益和效率、财務報告的可靠性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規而實施額程序,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内部控制國外研究?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國外内部控制簡述
1985年成立的COSO委員會對内部控制的定義為:公司的董事會、管理層及其他人士為實現公司運營的效益和效率、财務報告的可靠性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規而實施額程序。
同時COSO委員會還指出内部控制的特點是:
1.内部控制是一個實現目标的程序和方法,而其本身并非目标;
2.内部控制隻提供合理保證,而非絕對保證;
3.内部控制要由企業各級人員實施與配合;
1992年9月,COSO委員會提出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經過1994年、2003年和2013年的增補和修訂,形成了COSO内部控制框架。
該框架提出了内部控制的三個目标和五大要素,其中三個目标為:經營的效率和有效性,确保财務報告的可靠性,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規;
五大要素為: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
COSO内部控制框架被稱之為最廣泛認可的關于内部控制框架的國際标準。
二、我國内部控制規範體系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制定并印發《企業内部控制規範》(以下簡稱《基本規範》);其規定了内部控制的目标、要素、原則和總體要素,是我國内部控制的總體框架,在内部控制标準體系中起統領作用。
《基本規範》要求企業在建立内部控制體系時結合國際COSO委員會内部控制整合報告為代表的國際内部控制框架和中國國情,其應符合的目标為:
1.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産安全、财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
2.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
3.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
要求企業所建立與實施的内部控制,應包括五個要素:
1.内部環境;
2.風險評估;
3.控制活動;
4.信息預溝通;
5.内部監督。
2014年4月26日,财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發布了《企業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其中包括18項《企業内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内部控制評價指引》、《企業内部控制審計指引》。其中:《企業内部控制應用指引》是對企業按照内部控制原則和内部控制五要素建立健全本企業内部控制所提供的指引,在整個内部控制體系中占據主導地位。
《企業内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内部控制審計指引》是對企業按照内部控制原則和内部控制五要素建立健全本企業“事後控制”的指引,是對企業貫徹基本規範和應用指引效果的評價與檢查。
上述基本規範、應用指引、評價和審計指引三個類别構成一個相輔相成的整體,标志着适應我國企業實際情況,融合國際先進經驗的中國企業内部控制規範體系基本建成。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