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妻子出軌,男方應該怎麼辦?這個案件中男方的做法顯然是不可取的。
雲南省普洱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公布了一份與婚姻矛盾有關的刑事起訴書,本案中的女方慕容小姐(妻子化名,下同)因不滿包辦婚姻,且跟丈夫在日後的實際生活中感情不和,與丈夫産生諸多矛盾。這樣一件原本可以通過協商處理的事情,卻因為他們各自不恰當的做法,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引發刑事犯罪,令人深思。
當同床異夢,就應當思考以後該怎麼辦
董尋歡(丈夫化名,下同)與妻子慕容小姐的婚姻屬于包辦婚姻,主要是媒婆牽線,沒有過多的交往,就在雙方父母的的安排下,按照當地風俗,辦了喜酒,算是結了婚。但是他們的婚姻并不符合婚姻法規定,因為兩人結婚時都為年滿二十周歲,隻能算是事實婚姻關系。
這種事實婚姻在一些偏遠農村和一些少數民族居住區非常普遍,雖然不完全具備婚姻法的各項條件,但卻是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存在。
然而按照當地風俗,在村裡擺了酒席,親朋好友做個見證,就算正式成了夫妻。
婚後,也許是沒有感情基礎的原因,也許是性格不和的原因,兩人日常經常争吵,更讓慕容小姐生氣的是有時候董尋歡還會動手打自己,但凡男人動手,女人一般會灰心絕望。盡管在一起生活了6年時間,育有一個兒子,但慕容小姐越來越想擺脫董尋歡,尋找新的生活。
這段糟心的婚姻讓慕容小姐覺得很疲憊,她越來越後悔自己那麼早聽家裡安排結婚。于是有一天趁着董尋歡心情不錯,試探地提出:反正當初我們也沒有領結婚證,日子過成這樣,對誰都不好,還不如早點分開。但董尋歡卻不同意,立即拒絕了慕容小姐的提議。
但是顯然慕容小姐早已厭倦了這種生活,她變得越來越反感董尋歡,也越來越向往外面的世界。
于是有一天,慕容小姐下定了決心。她跑去縣城裡面找了一份在超市的工作,在超市不遠處租了房子住,也不回家了。算是基本上擺脫了家的束縛,也暫時擺脫了董尋歡。
不回家就不回家吧,反正日子該怎麼過還怎麼過。
但是時間一長,村裡人都傳董尋歡的老婆跟别人跑了。這時候董尋歡臉上慢慢挂不住了,覺得丢臉丢到家了。他先後好幾次去找慕容小姐,請求她把工作辭了,回家幹活帶孩子。慕容小姐當然不肯,自己好不容易邁出了這一步,而且自己的城市生活慢慢進入正軌。董尋歡退而求其次說自己也搬到縣裡來和慕容小姐同住,也找個工作。奈何慕容小姐早已厭煩她,這個提議當然同樣遭到堅決拒絕。
因為慕容小姐對自己的态度越來越冷淡,加上一些風言風語的傳播,慢慢地,董尋歡開始懷疑慕容小姐也許真的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懷疑的種子一旦種下,就會快速地生根發芽,快速生長。
為了驗證自己的猜測,他多次蹲守在慕容小姐所在超市附近觀察。功夫不負有心人,終于讓他發現了蛛絲馬迹。
有一次慕容小姐下班後沒回住處,而是上了一輛車。開車的是個男子,看起來兩人認識,董尋歡立刻就想跟蹤,不料自己人生地不熟,一會就跟丢了。自以為掌握了初步證據的他不甘心,竟想出了個腦洞大開的主意。
2020年4月的一天,董尋歡告訴慕容小姐自己要跟老鄉到外地去找工作,可能出去幾天,約定等他回來再談兩人婚姻的問題。慕容小姐一聽如釋重負,恨不得董尋歡立馬消失,立刻就說那你去吧,這麼幹脆爽快不帶感情的回答,看起來她對董尋歡離開是很歡喜的态度,董尋歡心裡自然默默地罵了慕容小姐幾句,但想着自己的捉奸計劃,也就默默地忍受了。
他知道第二天慕容小姐休假,心想自己一走,慕容小姐肯定會把情人叫到家裡來。于是當天董尋歡假裝拖着個行李箱離開,實際上卻在附近找了個賓館睡了一晚,次日便早早地跑到慕容小姐的住處看情況。
可是透過窗戶看了半天,卻沒有發現屋子裡有人。他猜想慕容小姐可能一大早就出門去跟情人約會了,或者昨天晚上就沒回家。
越想越生氣,心想一定要當面抓住兩人的奸情,就索性從窗戶處爬進屋裡躲起來,準備抓個現行。
慕容小姐租住的屋子不大,能藏人的地方不多。衣櫃比較小,而且又塞了一堆衣物,藏在裡面很勉強,安全系數不高,容易被發現。研究了半天,董尋歡覺得藏在床底下錯,一來自己相對比較舒服,二來不容易被發現。于是就藏到了床底下。但他轉念一想,萬一自己睡着了,那就不能第一時間發現慕容小姐回來,于是爬出去将廚房的水龍頭給擰松,把地面弄得髒兮兮,心想這樣慕容小姐進門肯定會打掃衛生弄出聲音來,就算他睡着了也會被驚醒。
果然,事情的發展如同董尋歡的想法一模一樣。
自認為“萬事俱備”的董尋歡吃了點東西就躲在床下,一會就像個死豬一樣睡過去了,中間迷迷糊糊醒過來幾次,但是都沒聽見屋子中有啥動靜,董尋歡有點灰心,但是又不死心,心想一定要查明真相。迷迷糊糊地又睡過去了。
直到晚上8點多他忽然被驚醒了。那聲音顯然不是他預先想的打掃衛生,而是從他的頭頂傳來的,和慕容姑娘做了6年夫妻,來自妻子的這種動靜自己是再熟悉不過來了,隻不過是和另一個人。
當自己懷疑了千百次的畫面呈現在自己的頭頂,董尋歡一個轱辘從床底下竄出,怒視着床上的兩人。
慕容姑娘顯然沒想到董尋歡會從床底下鑽出來,七魂八魄被吓飛了一大半,隻剩下連聲驚叫。她身邊的男子張五峰(被害人化名,下同)更被吓得目瞪口呆,手腳不能動彈。
他顯然不知道這個突然出現的人是誰,但當面對董尋歡揮舞過來的拳頭時,他自然不敢束手就擒,兩人扭打過程中董尋歡随手摸過桌上的挎包、水果籃狠狠砸向張五峰腦袋,都被擋住了,能用的工具都用上了,也沒怎麼傷到對方,氣急敗壞的董尋歡順手将水果刀也拿來,連續捅刺了張五峰好幾下。
張五峰眼見大事不妙,對方像是瘋了一樣,自己要想保住小命就得趕緊逃跑,于是尋找機會捂着傷口東倒西歪地跑了出去,一旁被吓呆的慕容姑娘這回不再尖叫,終于回過神來,趕緊下床攔住了董尋歡,而瘋狂的董尋歡此刻也回歸人間,冷靜了下來,覺得自己已經給了張五峰教訓,便不再追,就留在屋子裡教訓起了慕容姑娘,問這件事該怎麼辦,他義正言辭地要求慕容姑娘跟自己回家去,雖然慕容姑娘心裡吓得不輕,但是還是不同意跟董尋歡回家。
夫妻倆還在糾纏中,警方卻找上門來。
原來張五峰情深命淺,因為受傷太重,搶救無效死亡了。而董尋歡因為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拘。經調查,官方認定本案中慕容小姐和董尋歡雖然不屬于婚姻法中的法定婚姻情節,但按當地風俗及實際生活情況認定屬于事實婚姻關系。慕容小姐提出分手但董尋歡不同意,就在兩人鬧矛盾期間慕容小姐認識了張五峰,張五峰在不清楚慕容小姐家庭狀況的情況下和她成為男女朋友,被董尋歡撞見後遭其捅刺身亡。
董尋歡未能妥善處理家庭矛盾,并且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導緻一人死亡,雖然到案後的認罪态度較好,但造成的後果畢竟非常嚴重,綜合考慮案件情節後,法院一審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另需賠償張五峰家人經濟損失4萬7千餘元。
客觀來看,本案中慕容小姐和董尋歡的所作所為都有不當之處,共同造成了犯罪惡果的發生。慕容小姐在沒有和董尋歡徹底分開的情況下便和其他男子交往,這一行為事實上極大地激化了已存在的夫妻矛盾;而董尋歡采取極端方式解決問題,是造成犯罪釀成慘案的主要原因。
二人對待婚姻的态度都作出了壞的榜樣,但最終受苦受難的還是他們共同的無辜的孩子。如果真的沒了感情,不能繼續共同生活下去,那就态度明确,好好協商分開,藕斷絲連或者婚内出現其他不能容忍的越軌行為,都不是解決矛盾的良策,而在涉及感情方面的糾紛,時間拖得越久,出現突發暴力事件的情況就越多。比如本案,就留給我們太多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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