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徽宗的好官?1.慶曆新政(昙花一現),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北宋徽宗的好官?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1.慶曆新政(昙花一現)
北宋中期,官僚隊伍不斷膨脹,緻使行政效率低下、吏治日益腐敗,積貧積弱。
宋仁宗慶曆年間,部分士大夫針對日益嚴重的統治危機,發起一次政治改革。
慶曆三年(1043)範仲淹拜參知政事,韓琦、富弼拜樞密副使,歐陽修等任谏官。範仲淹奏《答手诏條陳十事》,提出具體改革方案,着手付諸實施。
改革方案分為“十事”,内容一為明黜陟,二為抑僥幸,三為精貢舉,四為擇官長,五為均公田,六為厚農桑,七為修戎備,八為減徭役,九為覃恩信,十為重命令。前五事有關吏治,後三事論富強,最後兩事系前八事之運用。具體思想是欲強國先富民,欲富民先澄清吏治,澄清吏治則先裁冗濫,繼任賢才。
因第一、二、四項推行引起震動,其餘未實施。
明黜陟——針對磨勘制度,磨勘指官員升遷官階的考核手續。
北宋官階分為京朝官、幕職州縣官兩大部分。
幕職州縣官升階為京朝官須經改官磨勘,朝官内升級須經轉官磨勘。
京朝官屬于官僚上層,隻占官僚少數但分階細密,北宋前期共有40餘階。轉官磨勘手續較為簡易,通常到規定期限(文職三年,武職五年)即予轉階,甚至雙轉、超轉。
實際上是因循苟且之風在人事制度上的表現,反過來更進一步助長因循苟且之風。範仲淹在“十事”疏中批評轉官磨勘“不限内外、不問勞逸,賢不肖并進”,提出對磨勘進行嚴格管理,按政績升遷,改變論資排輩、魚貫而升之弊。
抑僥幸——針對恩蔭制度。北宋恩蔭稱“任子”,指為現任中高級官員子孫及親屬提供出仕機會,級别愈高、蔭親愈多。每年由恩蔭入仕官員子弟數量龐大,下級官員多出于此途。宋朝恩蔭之濫,是統治者優待官僚士大夫、擴大統治基礎的表現,成為冗官現象的主要原因。範仲淹提出限制官員恩蔭人數,加以考試,合格者授官。
擇官長——委各路監司官員更大權力,兼按察使、轉運使,精選其人甄别州縣官吏,罷黜不任事者。此舉加強地方責任,改變人事權力過分集中于中央的呆闆狀況。
上述三項改革措施出台遭到反對派激烈攻擊,慶曆四年六月範仲淹自請出外巡邊,改革集團其他人物紛紛被貶逐出朝。
2.王安石變法
1.開始
嘉祐八年(1063)仁宗無子病死,英宗趙曙承繼宗祧。
治平四年(1067)英宗病死,神宗趙顼繼位,決心變法圖強。
熙甯元年(106)召王安石入開封,開始主持變法工作。
熙甯二年,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設‘制置三司條例司’主持變法。
起用呂惠卿、章惇、曾布等人作為變法骨幹。
以富國強兵為目的,富國強兵以理财為先務,首重開源、其次節流。
2.内容
(1)富國類(農業):
青苗法:政府每年兩次放貸給主戶,以抑制兼并、減輕高利貸盤剝。
募役法:政府出錢募人應役,以免除農民苛刻的差役,增加農業生産勞動力。
農田水利法:州縣各地由民衆與政府合力修建水利工程,推動農業發展。
方田均稅法:丈量清查土地,以解決賦稅負擔不均,保證國家财政收入。
(2)富國類(商業):
均輸法:設發運使根據各地情況進行調節,減少國家開支,限制富商的投機行為。
市易法:設市易務收購滞銷商品,等需要時進行販賣。
打擊市場壟斷、平抑物價,促進商品經濟發展,導緻王安石第一次罷相。
免行法:免去各行商鋪承擔供應官府需求的任務,改為交納“免行錢”,由官府用以購買所需物品和雇傭人工,杜絕了官吏勒索漁利,增加朝廷收入。
(3)強兵類:
置将法:改更戍法,劃分禁軍由固定将官進行訓練,加強了邊防力量。
保甲法:編制農戶,十家一保、五保一大保、十大保一都保,加強對農民的控制。
保馬法、設軍器監。
(4)培養人才類:
改革科舉:頒布“貢舉新制”規定,廢除明經諸科,隻以進士科取士,應舉者不再考試詩賦、貼經、墨義,以《三經新義》為應試标準,考經義、策論。
整頓學校:廣泛興建學校,在太學實行“三舍法”(外舍生→内舍生→上舍生)。
頒行《三經新義》作為統一教材,對《詩》、《書》、《禮》三部儒家經典重新注釋,剝奪保守派對儒家學說的壟斷權。
3.結果
王安石變法一定程度上扭轉了積貧積弱的局勢,但由于觸動了大官僚、大貴族、大地主集團的既得利益,加上新法本身弊端及變法派内部矛盾紛争不斷,最終失敗。
熙甯九年(1076)王安石眼看政治抱負難以實現,加上獨子王雱病死,遂辭相回鄉,再不問政事。
附上王安石退居鐘山時所作的《梅花》:
牆角數枝梅,淩寒獨自開。遙知不是雪,為有暗香來。
3.元豐改制
元豐年間神宗為獲得對遼夏戰争的勝利,在中央機構中改革政治制度,改變此前官、職、差遣分離的狀況,按照《唐六典》記載重新恢複唐朝三省六部的職官體系,使機構、官員名符其實,皆有定編、定員及固定職責。
元豐八年(1085)神宗因接連兩次對西夏戰争失敗,憂忿而死。
4.元佑更化與晚期黨争
1.元祐更化
宋哲宗趙煦繼位,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在太皇太後高氏支持下全部廢除新法。
2.哲宗紹述
元佑八年(1093)哲宗親政,重新起用變法派章惇、曾布恢複新法,貶元祐臣僚。
3.黨争形成
(1)舊派内部之争:蜀(蘇轼、呂陶)洛(程頤)朔(劉摯、劉安世)黨争
(2)新舊之争:
紹聖初年哲宗親政,重用新派章惇、曾布、蔡卞、蔡京等人。諸人報複舊派形成鬥争,後新派内讧。
宋徽宗時刻元祐黨籍碑,任用蔡京、童貫、梁師成、朱勔、王黻、李彥(六賊)和高俅再次推行新法。
5.宋徽宗腐朽及農民起兵
(1)腐朽:設造作局、應奉局、西城括田所(為彌補财政缺欠,設置“西城括田所”,用楊戬、李彥主管。)大修道觀。賣官鬻爵。
(2)農民起義:
宣和元年(1119)山東宋江起義。
宣和二年(1120)方臘以摩尼教在浙江起兵,自稱‘聖公’,建元‘永樂’。
宣和五年(1123)河北路張迪、高托山起義。
6.靖康之難(北宋滅亡)
宣和七年(1125)金軍兵分兩路,東路由完顔宗望(斡離不)率領,西路由完顔宗翰(粘罕)率領。東路軍由平州出發,連占檀州、薊州,燕山府守将郭藥師投降,金軍長驅直入逼近開封;西路軍從雲中出發,進攻太原,童貫遁還京師,太原守将王禀領導軍民抗金,擊退金軍。
宋徽宗急忙傳位宋欽宗趙桓,次年改元靖康。
宋欽宗啟用李綱,積極防禦、布置城防,各地勤王軍紛紛開赴開封。
靖康元年(1126)金軍再次南侵,九月西路軍完顔宗翰克太原,軍民餓死者十有八九,守将王禀投汾水而死;東路軍攻打真定,真定軍民堅守四月有餘,不敵城破。
十一月金軍圍開封,宋欽宗罷李綱、主動解除開封防禦體系、遣返各地勤王軍隊以示誠意,并且以割地為條件與金軍和談。派遣割地專使勸說當地百姓投降金軍,绛州人民殺專使聶昌及金國使臣,其餘專使四散逃亡。
宋欽宗迷信六甲神兵,擅開宣化門,緻使金軍不戰而克城門。
開封軍民死于守城戰者無數,城内軍民積極巷戰抵抗,宋欽宗親身前往金營獻表乞降。
十二月,開封城陷,金軍大肆搜刮擄掠。
靖康二年二月,廢徽欽二宗,北宋滅亡。
三月扶植張邦昌建立僞楚政權。
四月虜徽欽二宗及後妃、宗室三千餘人和大量金銀财寶北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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