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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兒女都有養老人的責任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20 13:17:47

“我最怕的,就是糊塗了之後沒人照顧。”對于老人來說,當自己不能自理,甚至糊塗了之後的生活如何度過,是一個特别現實的問題。而意定監護,就是解決問題的一劑良方。無論是否有血緣關系,老人都可以将晚年托付給他人,并受到法律的保護。

是不是兒女都有養老人的責任(養老未必隻靠子女)1

選擇一個自己信得過的人

“您好……”位于珠市口東大街的首善為老服務中心,一位頭發花白的老人輕輕推開了門,卻遲遲不敢進來。眼看老人有訴求,中心的調解員趙萌趕忙引導老人到咨詢台前坐下,給老人倒上了一杯溫水。

“别着急,您慢慢說。”在趙萌的安撫下,老人似乎下定了決心,将自己的遭遇傾訴了出來。老人姓吳,今年已經83歲,對遺囑沒什麼概念的他,前些年将自己名下的兩套房産分别過戶給了兩個兒子。得到房子之後,兩個兒子對自己的态度卻天差地别。大兒子依然孝順,平時也跟父親一起住,照顧父親的生活起居。可小兒子卻像變了一個人,幾乎沒有再來看望過父親,偶爾打來電話,甚至還會出言不遜。

“我現在的願望,就是把我的晚年托付給老大……”老人擔心将來自己糊塗了,在如何照護這件事上,小兒子從中作梗,大兒子因此做不了主。說到這裡,老人忍不住哽咽起來。

像這樣的場景,趙萌經常都會見到。她深知,每一個來中心的老人,說出自己的故事都要鼓起很大的勇氣。有時,老人會“唠叨”兩三個小時,但趙萌依然會耐心地傾聽,并不時給予老人鼓勵。從吳老的講述中,趙萌判斷出,“意定監護”非常适合老人當下的情況。它指的是成年人在自己意識清醒的時候,選擇一個自己信得過的人,指定對方做自己失能之後的監護人。意定監護的效力優于法定監護,大兒子可以負責父親失能之後的就醫療養、财産管理等事宜,小兒子無權幹涉。

聽到自己的訴求能夠解決,老人不禁激動起來,緊緊握住趙萌的手表示感謝。幾天之後,老人和大兒子一同來到了中心。這次,老人的狀态明顯“陽光”了許多,在公證員的見證之下,成功跟大兒子一起簽署了意定監護協議,自己的晚年終于有了明确的保障。

意定監護人不一定是親屬

“對于自己的财産如何分配,有些老人會想到立遺囑。但遺囑管的是‘身後事’,如果老人想把晚年生活也管起來,就需要意定監護來幫忙。”首善為老服務中心主任曾慶傑,曾為多名老人辦理過意定監護。有的老人沒有子女,有的子女不在身邊,還有的甚至和子女已經不相往來。他們在了解意定監護之前,自己的生活總是伴随着孤獨。

“咱說的嚴重點,萬一您哪天要去醫院做個手術,誰能來給您簽字呢?”面對這個問題,老人們往往隻能搖搖頭,用沉默回應。

在尋找意定監護人的時候,老人們首先想到的都是自己的親戚,但如果親戚之間也往來較少怎麼辦?其實,意定監護人并不一定要和老人有血緣關系。隻要是老人信得過、能夠托付的人,對方也願意,就可以擔任意定監護人。

“之前,我們給一對沒有孩子的老夫妻辦了意定監護,他們就選了家裡的保姆當意定監護人。”保姆小孫已經照顧老兩口十多年了。平時,老大爺的生活還能夠自理,意識也較為清醒。老太太因為身體患病,隻能卧床,小孫每天都要給老人翻身、擦拭、清理排洩物,十分辛苦。

多年的照顧,老兩口早已把小孫當成了女兒。小孫在老家也有一個患病的母親。當母親病情嚴重,小孫不得不回家幾天時,為了不耽誤對老兩口的照顧,小孫甚至會讓在北京上學的女兒來老人家裡幫忙。而小孫的女兒,也被老人當作親孫女看待。

長期的生活和細緻的照料,讓老兩口最終下定了決心。除了選擇小孫當意定監護人,老人還和小孫簽訂了遺贈撫養協議,自己的晚年生活由小孫照顧,等到去世之後,名下的财産都會歸小孫所有。

人選有問題提前發現勸阻

意定監護意味着将晚年托付給他人,因此找到一個合适的人選十分重要。有時,老人也會被小恩小惠所蒙蔽,差點犯下大錯。

曾慶傑還記得,前段時間有位老人找上門,點名就說想辦意定監護。一般很少有老人會清楚地了解意定監護這一概念,這也讓曾慶傑警惕了起來。

和老人一同前來的是一個姓劉的中年人,是從外地來北京的,開了一家診所,平時經常會給附近老人瞧病。因為服務态度好,老人逐漸和劉醫生熟絡了起來。老人沒有子女,聽說劉醫生還在租房住,就把他請到了家裡來。

長期以來保持的良好醫患關系,讓老人對劉醫生産生了一些依賴。但這種依賴是否能發展到托付終生的關系呢?在後續與老人的單獨交流中,曾慶傑了解到,劉醫生不止一次向老人提出“以後我給你養老”這樣的請求,似乎十分迫切。

出于職業經驗,曾慶傑對于劉醫生的目的已經産生了懷疑。果然,劉醫生在承諾擔任老人的意定監護人之時,還“順嘴”提出了請求,希望能賣掉老人現有的房子,在郊區買一個面積更大的,供自己和老人一起居住。如果新房要貼錢,劉醫生表示可以掏一部分,但房子要寫上自己的名字。

看到其中隐含的巨大風險,曾慶傑趕忙叫停了意定監護的辦理,并告知老人,如果一定要讓劉醫生當意定監護人,最好的辦法是不要賣房,而且要簽訂附加的遺贈撫養協議,約定好醫生對老人的照護職責。與此同時,中心作為第三方機構,後續也會對意定監護人是否履行協議開展監管,發現意定監護人有提前将财産據為己有的意圖,中心會代老人進行起訴。

一聽到“監管”兩字,劉醫生知道自己碰到了“硬茬兒”,思考一番之後,竟然找了個理由,不願意再擔任老人的意定監護人了。老人這時才回過神,知道自己差點受了騙。

“這件事情,說明了第三方監管的必要性。”曾慶傑表示,老人失能之後,基本失去了制約意定監護人的手段。此時更需要有專人來監督意定監護人是否履行了照護職責。為此,中心的工作人員經常會去已經辦理意定監護的老人家中探訪,而且不會提前打招呼,為的是了解到最真實的情況。

“我們上門時還要帶好錄音錄像設備,如果發現問題,第一時間收集證據。”目前,包括保姆小孫在内,中心監管的意定監護人都在認真履行着自己的照護職責,“那些有問題的,一般在辦理之前就被我們勸阻回去了。”

市面缺機構代管老人晚年

在中心接待的老人中,有些人即使找遍身邊的關系,也找不到一個願意照顧自己晚年的意定監護人。在《民法典》中規定,除了個人以外,社會組織也可以擔任意定監護人。但目前,北京并沒有這樣專門從事意定監護的社會組織存在。

“有的老人會說去找養老院當監護人,但據我們了解,一般的養老院隻願意提供服務,不願意承擔監護的責任。”還有老人表示,有的養老院願意擔當監護人,但要求老人賣掉自己的房産,并且簽協議将遺産贈予養老院,這是老人無法接受的。

“如果政府能夠成立一個機構,專門做意定監護的業務,将會解決很多老人的問題。”對于機構的運轉,曾慶傑建議,一方面可以采用政府補貼的形式,一方面也可以用支付報酬的形式。老人在失能之後,每月向機構付一定金額的監護費,由機構來負責老人的生活照料。“這種照料不一定由機構自己來做,也可以是機構為老人挑選合适的保姆或護工,或者是幫老人選一個養老院。有的養老院因為怕麻煩,都不願意收沒有監護人的老人。如果有機構能擔任監護人,養老院的顧慮也會少一些。”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莫凡、制圖:宋溪

流程編輯:嚴聖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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