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被辭退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嗎?一、被公司辭退要如何申請勞動仲裁,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無故被辭退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嗎?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一、被公司辭退要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被公司辭退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還需要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等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别、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九條 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内,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争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被辭退後多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争議仲裁期間是60天。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亦可适用中止、中斷的規定,從而使得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間得以延長。
1、中止當事人能夠證明在申請仲裁期間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原因無法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申請仲裁期間中止,從中止的原因消滅之次日起,申請仲裁期間連續計算。
2、中斷當事人能夠證明在申請仲裁期間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申請仲裁期間中斷:
(1)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
(2)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
(3)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
申請仲裁期間中斷的,從對方當事人明确拒絕履行義務,或者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或明确表示不予處理時起,申請仲裁期間重新計算。
勞動争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綜上所述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争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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