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湘西訊 “在山裡搞了一個麂子。”7月28日,永順男子袁某波在自己個人短視頻平台賬号上,曬出了一則短視頻,視頻中袁某波與其他幾名男子在一塊案闆上切肉。這則短視頻被點贊、評論、轉發者達300餘次,引起永順縣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指派民警展開調查。
經民警調查,袁某波視頻中曬出的并非麂子肉,而是朋友劉某武家的狗肉,7月27日,袁某波、劉某武等人在烤煙生産過程中,将劉某武家的狗屠宰食用,袁某波在屠宰過程中拍攝短視頻稱:在山裡搞了個麂子。
辦案民警先後在荒地、廁所内找到丢棄的狗腸、狗頭,證實視頻中被屠宰的不是麂子。經過批評教育,袁某波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言行,并發布視頻就此事公開緻歉。
目前,公安機關将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法作出處理。
據記者了解,麂俗稱麂子,鹿科哺乳動物。在我國主要分布有3種,其中以黑麂數量最少,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赤麂和小麂也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潇湘晨報記者陳詩娴實習生唐倩陶夢霞通訊員陳瑞秦冬梅
【來源:潇湘晨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緻敬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