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狗最起碼的尊重?朱慧卿 作高 鴻,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養狗最起碼的尊重?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朱慧卿 作
高 鴻
好好的一個人,被狗繩絆倒而死亡,這種事發生的概率極低,但它就是發生了,可謂飛來橫禍。看到老人直挺挺摔下的那一刹那,相信所有人心裡都“咯噔”了一下,确實太慘了。
官方的最新通報稱,此事系12歲的女孩羅某将另一村民拴養在家門口的狗隻牽出來玩,中間狗隻掙脫約束繩,在奔跑中導緻悲劇發生。初步定性為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的定性讓有的網友心意難平。所謂意外,就是沒有責任人。但在此事件中,肇事的并非無人飼養的流浪狗,而是家養的寵物狗,怎麼能簡單定性為意外事件?當然,此事的主要責任人,羅姓女孩隻有12歲,尚為無責任能力人,她本人無需承擔責任,但是她的監護人應當承擔責任。而如果狗主人對女孩牽走狗的行為存在明知或默認的情況,則同樣需要承擔責任。
沒有人希望發生這樣的不幸。探讨法律責任,其實主要是為了喚醒養狗公德。這起事件中的幾個細節,其實是值得反複琢磨的:
比如,這是一隻大型犬,那麼狗主人是否盡到了約束和照管義務?
比如,12歲的孩子,通常是怕狗的。這名女孩既然敢牽狗上街,很明顯有過類似經驗。那麼,有沒有人提醒過她,這很危險,一個孩子不足以控制一隻大狗?
隻要有一定的體型和力量,任何動物都具有危險性。因此,飼養寵物必須要有責任心,以免對他人造成傷害。這種責任心,并非隻是簡單地拴個狗繩,更要有對任何潛在的危險有充分的預判。包括不随意交給他人,對狗隻進行妥善安置。
不得不說,雖然養狗的人越來越多,但養狗文明并未真正建立。有人養狗不拴繩,有人拴繩卻不牽,他們總是固執地認為,“我的狗不咬人”,但事實證明,狗即便不咬人,也能絆死人。倘若每一個養狗人都有公德心,還會發生這樣的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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