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事業面臨的問題?光明網訊“《網絡安全法》不僅規範了我國網絡空間多元主體的責任和義務,也為我國維護網絡主權、國家安全提供了最主要的法律依據,成為‘對接’世界網絡立法體系、開展法律服務交流的橋梁”在《網絡安全法》實施五周年之際,由中國網絡空間安全協會、中國安全防範産品行業協會、北京網絡空間安全協會、天津市網絡空間安全協會和光明網共同舉辦的《網絡安全法》實施五周年座談會于5月31日在線上舉行奇安信科技集團副總裁劉勇發言并結合自身工作實踐分享體會,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網信事業面臨的問題?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光明網訊“《網絡安全法》不僅規範了我國網絡空間多元主體的責任和義務,也為我國維護網絡主權、國家安全提供了最主要的法律依據,成為‘對接’世界網絡立法體系、開展法律服務交流的橋梁。”在《網絡安全法》實施五周年之際,由中國網絡空間安全協會、中國安全防範産品行業協會、北京網絡空間安全協會、天津市網絡空間安全協會和光明網共同舉辦的《網絡安全法》實施五周年座談會于5月31日在線上舉行。奇安信科技集團副總裁劉勇發言并結合自身工作實踐分享體會。
劉勇表示,《網絡安全法》為構建網絡空間的依法治國體系提供了基本遵循,代表着我國在建設網絡強國的制度保障領域邁出了堅實的步伐,使得已有的網絡安全實踐上升為制度,也意味着建設網絡強國維護和保障我國網絡安全戰略任務正在轉化成為一種可執行、可操作的制度性安排。
“《網絡安全法》為國家網絡保障體系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也給網絡安全領域産學研用的快速發展帶來了契機。”劉勇認為,《網絡安全法》不僅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者指明了安全防護的方向和具體要求,還推動了國内網絡安全産業的快速發展。
事實證明,以《網絡安全法》作為後盾,讓企業面對網絡安全态勢快速變化和發展,可以運用中國實踐來進行實戰化的檢驗。比如,今年奇安信作為北京2022年冬奧會官方贊助商,承擔端到端的網絡安全責任。“冬奧網絡安全的零事故記錄,是我國以法治網的優勢體現”。
面對網絡安全态勢快速變化,劉勇認為,《網絡安全法》也需要以“動态清零”理念随時跟進,通過“中國實踐”來進行演進完善。
他介紹,網絡安全挑戰不僅有發展伴随而來的技術濫用、不法交易等,還有來自外部國家級網絡安全的攻防對抗、信息武器化等各類風險;此外,近年來,網絡安全領域出現的各類新變化、新熱點,也給依法開展網絡安全治理帶來新的挑戰。
對此,劉勇建議,《網絡安全法》在後續增補修訂時可以采取拓領域、補缺口、預處理的方式,研究對我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攻擊造成損失的行為,進行授權反制、損失追索等,并将海外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納入法律保護的框架,為充分捍衛我國網絡空間主權和安全提供法律依據。(王一涵、李政葳)
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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