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對于學生來說是頭等大事,很多人以為坐在教室的學生,不用考慮生活的壓力,是最輕松的一類人。實際上現在的中小學生,面臨的學習壓力也不小。
就算是小學生,放學後可能也要忙着奔走于各種輔導班和興趣班,忙得不可開交。中學生面對中考和高考,就更難有放松的時間了。
為了保證成績,校外補習已經成為很多學生的選擇,同時也帶來了不少弊端。為了有效遏制這種現象,相關規定的出台,令很多校外學科輔導機構得到規範。
而除了培訓機構,在校教師也是深受關注的對象。如果老師參與了校外有償補習,對其他學生可能無法保證公平。為了進一步防止這類情況,某區公布新規。
為防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某區規定:舉報屬實者可獲1萬元
嚴格控制校外補習時間,防止在職教師違規補課的政策下發以來,各地都在積極響應。在有效的管理之下,确實得到了很好的改善。
有些地區屬于力度比較大的,比如河南某市就會讓學生寫一份承諾書,保證自己不會在規定的時間範圍之外,參加學科補習。
有的地方則把重點工作放在教師身上,我們來看一下這個區關于校外補習的新規定。首先是對教培機構和私人輔導教師做出要求。
如果在不合适的時間補課,或者沒有教學資質,将受到嚴肅處理;對這類情況的舉報者,經過核實後将得到1千元。
對學校在職教師就更為嚴格了,如果在校教師在校外輔導機構參與了補課,或者以個人形式向學生進行有償的補習,都将受到處理。根據該區公布的規定,舉報屬實者可獲得高達1萬元的獎勵。
舉報違規補課可獲獎勵,引起家長和老師的熱議,這樣是否有必要?
對于在校教師私下補課的行為,絕大多數家長并不認同,所以對于限制校外補課,大家表示非常支持。教師的職責是做好在校的教學工作。
如果校外加入了其他的輔導機構,在精力有限的情況下,很難保證學校工作中的課堂質量。特别是當校外教培機構開出的課時費比較高時,教師可能會更重視校外“副業”。
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将影響學校的教學質量和學生的聽課效果。如果老師私下輔導少數學生,可能更難确保對全班同學一視同仁。
所以,家長們普遍覺得,為防止教師有償補課,加大力度是有必要的。這樣的話,可以減少“僥幸心理”,讓他們更重視規範自己的行為。
不過,有的老師也說出了不同的想法。當看到舉報可以獲得這麼多獎勵的時候,可能有的家長會有意進行引導,或者沒有足夠的證明就去反饋問題。
這樣的話可能會接到更多缺乏根據的反饋,核查的過程也需要耗費很多精力;比如之前就有一位小學生的父親,因為對老師有偏見,反複去當地投訴。
結果工作人員發現,家長所講的問題并不符合事實。比如,當老師向學生推薦某練習冊時,他認為老師在為書店做推銷。實際上學生們是自由購買。
雖然最後還給老師清白,不會做出什麼處理,但是這個過程也會耽誤老師的時間、影響老師的工作積極性。所以有人覺得,獎勵金額不宜太高。
家長與老師關系不好,對學生也沒有好處,沒有弄清事實不要随意舉報
教師作為教育事業的參與者,對學生起着标杆的作用,如果自己不嚴格遵守教師行業的規範,管理學生的時候又怎樣建立自己的威嚴呢。
所以,廣大老師需要遵守規則,如果選在在學校任教,就不要再到其他培訓機構講課,也不要私自給班裡的學生進行有償補習。
而家長對老師也不能天然地抱着一種“質疑”,有很多優秀的老師,就是在家長的懷疑中,逐漸減少了工作熱情。這樣的話對學生又有什麼好處呢?
在沒有弄清楚事實之前,家長不要沖動地随意去舉報,很多問題原本是可以用更平和的方式解決的。如果冤枉了老師,最難過的可能還是學生。
今日話題:你如何評價該區這個規定呢?(圖片來自網絡,不代表具體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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