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要有駕駛證
這是每一位交通參與者都知道的常識
可偏偏有個别人心存僥幸
漠視交通法規
無視交通安全
還沒有拿到駕駛證
就着急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
近日,桂林市全州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在全州鎮湘鸾路路段開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動”。9時30分許,一輛車牌号為桂C5****白色小車由東向西沿湘鸾路向322國道路方向緩慢行駛,在執勤點不遠處停了下來。
随後,車上下來兩個人剛準備交換位置,民警當即上前進行檢查,發現想換位置的駕駛人是名女子。民警要求該女子出示駕駛證等相關證件,女子神色慌張,眼神躲閃,支支吾吾稱駕駛證放在家裡忘帶了。
經核查,該女子姓周,周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 。在事實證據面前,周某隻好承認自己無證駕駛的違法事實。
經了解,周某已完成科目三考試,雖然還沒拿到駕照,但自認為已具備基本的駕駛技術。當天,周某随男朋友一起開車外出,覺得自己已考過科目三,于是便抱着僥幸開車上路,想練練車技。誰知剛出門沒多久就遇到交警檢查被查獲。
執勤民警現場給周某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告知其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不能夠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周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将要面臨罰款1500元,可以并處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來源: 廣西交警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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