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東縣什麼時候變區? 來安縣隋末時屬于清流縣,于唐初景龍三年(709年),從清流縣中分離出來獨立成縣——永陽縣,二百年後改名來安縣,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陽東縣什麼時候變區?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來安縣隋末時屬于清流縣,于唐初景龍三年(709年),從清流縣中分離出來獨立成縣——永陽縣,二百年後改名來安縣。
《來安縣志》載稱,永陽改來安始于五代南唐中興元年(958年),此說值得商榷。筆者考證,改縣名當始自五代南唐昇元二年(938年)。辨考論文刊載在第十四期《人文滁州》上(2018年11月),現恭呈于下:
永陽縣改名來安縣起于何時辨考
周 元 桂
衆所周知,來安縣是由永陽縣改名而來。但改名起于何時,則知之者甚少。明人魏大用在《來安縣志》的《序》中明确地說:“自南唐中興之歲首作原邑,以著始也”。進而又指出:“或又以中興元年戊午當之”。連貫釋其意即:“永陽”改“來安”起于南唐中主李璟為帝時的“中興”元年正月(後周顯德五年,公元958年)。魏大用于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任來安縣令。他曾主持編纂了來安縣第一部縣志。因而他的說法,後人都笃信無疑,且都因循引用之。筆者竊以為,魏大用之說隻是一家之言,值得探讨。
首先對“中興”究考一下。李璟首用年号為“保大”(用了十五年),依魏說,應是在958年正月改“保大”為“中興”。但該年年初改元之事,新、舊《五代史》以及《南唐書》都說正月改元“交泰”,且交泰年五月,李璟已向後周獻出江淮十四州六十縣,随之便禅位隐退。說明“中興”是不存在的。查範文瀾《中國通史簡編》才提到“中興”。其時段是在958年(中興元年,顯德五年)正、二兩個月(從三月至五月又稱“交泰”)。下面便據此進行辨考。
一、“中興”之前,滁州已被後周占領,南唐對滁已失去管轄權,談不上有改縣名之事(其時永陽隸屬滁州)。
《新五代史》如是說:“交泰元年(958年)正月,大赦改元……是時揚、滁、和、壽、濠、泗、楚、光、海等州,已為周得,景遂獻廬、舒、蕲、黃、劃江以為界。五月,景下令去帝号,稱國主,奉周正朔(用周顯德年号),時顯德五年也”。史書明文記述,南唐已被後周占領的州中,隻有楚州、海州、泰州和靜海(南通),而滁州不在其列,它應是于958年(中興或交泰元年,顯德五年)五月之前被後周攻占的(據《新五代史》),其餘滁、和等幾個州,都失守于南唐“中興”之前,即958年之前。可見,“中興”時李景隻能望滁興歎,談何改“永陽”為“來安”。值得一提的是滁、和、光三洲,史書上沒有被攻占的明文表述,但用排除推斷法便顯知。因為它們既非958年初被後周攻占的,又非李璟求和時被迫獻出的州。推究得知,滁州在956年之前就已屬于後周領地。《來安縣志》在“建置沿革”欄目中考曰:“案周于揚州設淮南節度使,始自顯德三年,時有節度使向訓請并力攻壽春,滁州守将亦棄城引兵趨壽春,當為所領”。考文是說:顯德三年(956年)時,後周便在揚州設節度使級的域治,滁州是屬于其(淮南郡或路)管轄的州。如此,則滁屬後周領地為時更早。
二、來安縣志明以前的史料奇缺,決定了魏大用“中興”改縣名之說蒼白無力。
試想,由于來安縣位于江淮之間,在從南唐戊午至明嘉靖戊午這六百年的漫長時間内,動蕩連連,歸屬不定,時而稱縣,時而為鎮,時而并入其它縣(全椒、清流)。吏治難典範,史料難完整、連續。《來安縣志》對明以前的記錄史料寥若晨星。再者,曆史上來安曾兩次并入清流縣,然後又從中析出(南宋初、明初),史料難免會散佚、缺失。魏大用沒有見過,或見到的是史據不足或訛傳的史料肯定會有的。例如:由滁州市地情人文研究會主辦的《人文滁州》第四期(2011年8月)上,載有王浩遠先生的《宋代滁州方志考略》一文,對幾種散佚不全的古州志之間的時序,史情、内容概要等,進行了比較,辨推和究析,很使人信服。文中第五項提到一本古州志,因時距較久遠而亡其原名,被後來史家稱為《舊經》。但此志卻内有清晰的三條記述。其中有一條有關來安的記述很直白:“來安縣。望。……《舊經》雲:‘南唐昇元二年,改為來安縣’”。浩遠先生還推斷說:該志“似應是北宋前期的圖經(志書)”。北宋前期,距五代南唐時距很近。其記述很使人有鑿鑿之信。這和上述的滁州(自初唐建制以來,永陽→來安一直隸屬之)早在“中興”之前已域屬後周的推論,恰好不謀而合,相互契證。這比在五百多年之後的魏大用之言,要可靠得多。
三、由古人重避諱,做一點與本文相關的推究以佐證。
稍有史知者都知道,古人是很重視避諱的,其事例很多。這裡隻舉幾例與本文有關的唐、五代時期的故事:唐人為避唐太宗李世民諱,用“人”代替“民”(此乃避國諱);晚唐詩人李賀父名“晉肅”,因“晉”與“進”同音,李賀則終身不能考進士(避家諱);後晉為避晉高祖石敬瑭諱,姓“敬”的不敢再姓敬而把“敬”一分為二,姓“苟”或姓“文”。此外,大壞人(如王莽、安祿山之類)的名字屬“憎諱”。安祿山叛亂把唐朝攪得天翻地覆,推朝換帝,國家元氣大傷,使唐由盛變衰。之後,“安”字不安,成了唐人的大憎諱。于是,當時全國帶有“安”字的縣名改掉三十多個。南唐先主李昪原名“徐知诰”,他于937年代吳稱帝,開始定國号為“齊”。939年恢複“李”姓(唐憲宗李純之五世孫),改名“李昪”才改國号為“唐”(史稱“南唐”)。立唐高祖(李淵)、唐太宗(李世民)之廟為家廟(據《新五代史》)。李璟臣服後周之後,尚須避周諱(周太祖郭威的祖父名“郭璟作”)而改“璟”為“景”,何況作為大唐王朝的後續之南唐三代君王,更必須避先唐的憎諱“安”字。怎麼可能将原沒有“安”字的縣名(永陽)改成帶有“安”字的“來安”呢?
四、州志《舊經》關于來安的一條記述可信之推理
上文提及的《舊經》關于“南唐昇元二年改為來安縣”的記述,筆者誠然置信。其信據有兩點。其一:南唐昇元二年,即公元938年,恰在徐知诰初建立的“齊”時段(937-939年)内。由于在真正的(南)唐時段(939-975年)内,因須避憎諱“安”字而不能改“永陽”為“來安”,但在徐知诰未認祖歸宗的“齊”時,是可以改的。那麼,改縣名為何是在938年呢?讓我們據當時具體情況,進而考究之。其二:徐知诰于937年10月廢吳而稱帝,到年底隻有兩個月,建國初的破舊立新之忙(百廢俱興,百端待舉),應無暇無精力去改一個縣名;史載,939年開始的三個月裡,徐知诰忙着認祖歸宗、改姓、立祖廟以及一切求得正統的事務,也當是無改縣名之暇。這樣就隻剩下一種可能,即改“永陽”為“來安”發生在938年(南唐昇元二年),從而有力地映證了《舊經》之記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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