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比特币屬于什麼罪?來源:證券日報——專訪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飒,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盜竊比特币屬于什麼罪?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來源:證券日報
——專訪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飒
洗錢犯罪又現新手段。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6起懲治洗錢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利用比特币跨境洗錢案,更是引起業内廣泛關注。央行在發布此案時稱,利用虛拟币跨境兌換,将犯罪所得及收益轉換成境外法定貨币或财産,是洗錢犯罪的新手段。
一邊是比特币的“罪與罰”,另一邊卻是比特币價格的不斷飙升。今年以來,比特币價格一度沖破6萬美元關口,随後又從6萬美元巅峰跌回到5萬美元附近,其暴漲暴跌的走勢足以令很多人心驚膽戰,就連不少業内人士也紛紛大呼“看不懂!”
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比特币是否具有投資價值、潛在風險與多大,在司法實踐中又呈現出怎樣的特點?為此,《證券日報》記者專訪了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飒,從法律角度對比特币予以解析。
《證券日報》:在我國買賣、炒作比特币等虛拟币,以及買賣礦機,是否屬于違法行為?
肖飒:目前持有比特币在我國是合法的。金融監管規定、司法實踐均認可比特币是合法的“虛拟商品”,但不具有與貨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币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關于對比特币的買賣、炒币行為是否屬于合法行為,在法律實踐中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一是個人偶發行為,是合法的;二是以交換比特币為業,可能會涉嫌非法經營罪。打擊非法經營罪,保護的是市場經濟秩序。由此可見,判斷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重要前提是有沒有違反相應的經濟管理法規。一些以兌換比特币為業,賺取差價、造成客戶重大損失、引起嚴重後果的行為,不能排除按照刑法第225條第4項“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報到最高法院,最終以“個案批複”的形式确定該行為構成犯罪的可能。
對于非比特币類虛拟币,就現有案件來看,司法機關對其他一些主流币或ICO、STO而來的虛拟币,法律界的認識趨于同頻,即認定為“非财物”。也就是說,買賣非比特币類虛拟币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并不認為“該類虛拟币是财物”,也并非買賣就是違法行為,隻是不受法律保護而已。但在一些案件中,可能會被認定為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因此,投資者涉及其他虛拟币面臨的财産風險和合同風險相對會更大。
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并未禁止比特币挖礦機的買賣。杭州互聯網法院在2018年審理的國内首例比特币礦機買賣糾紛案,也确認了買賣比特币礦機合同的合法性。
《證券日報》:伴随比特币價格不斷飙升,涉及比特币的相關法律案件是否有增加趨勢?司法實踐中對該類案件普遍判決情況如何?
肖飒:從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判決情況來看,涉及比特币的相關法律案件,無論是刑事或是民事案件,都呈現逐年上升趨勢,預計未來幾年涉币案件還會繼續增加。
但從目前司法實踐來看,投資者對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虛拟币相關法律規範的認知有限,風險防控意識低,該類案件呈現維權周期長、成本高的特點。我近期處理的一個礦機失竊案例中,雖然國内已有判例,認定礦機托管合同的法律效力(如(2019)鄂0111民初3929号民事判決書),但類似案件提起民事訴訟涉及的難題仍非常多。例如,如何進行财産保全?保全後,訴訟終結前的挖礦收益放到哪裡?取回礦機後,期間收益能否主張?如能主張,可否以法定貨币支付?這些都是維權中可能涉及的問題。可以說,無論是刑事還是民事案件,在實際案例中均存在較多難點。
《證券日報》:在比特币相關案件中,盜竊類案件是否普遍存在?
肖飒:竊取比特币類案件,目前大量存在。從刑事判決情況看,竊取比特币的刑法定性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是将比特币認定為财産,符合刑法盜竊罪構成要件的,構成盜竊罪;另一種是認為比特币是一種數據,竊取比特币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涉比特币案例從2014年11月份起至2021年3月22日共發生超過2300件,刑事、民事案件的占比相當。從案由來看,在比特币涉刑案件中,盜竊罪占比過半,其他罪名包括集資詐騙罪、詐騙罪、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敲詐勒索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等,這些罪名都是公訴案件,公安機關可以立案受理。在民事案件中,最多的是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其次是投資理财合同糾紛、侵權糾紛和不當得利糾紛。
《證券日報》:比特币是否适合普通投資者投資?買賣比特币礦機,具有哪些法律風險?
肖飒:監管層一直通過各種形式提示相關投資的風險性。從法律地位來看,比特币的投資人無法像在場内交易證券一樣,得到各類金融監管機構和法律規範的保護,僅能通過《民法典》《刑法》等獲得原則性保護,而且維權成本高、周期長。如果未來《人民銀行法》修訂,對法定數字貨币與比特币的交易進行限制或禁止,比特币的投資風險可能會增加。
銷售比特币礦機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一是反洗錢風險。市場上有些礦機廠商在出售礦機時,所收取的對價并不限于人民币,比特币、以太坊(ETH)、泰達币(USDT)或其他虛拟貨币都在接受範圍内。盡管目前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中沒有規定礦機生産商必須承擔反洗錢義務,但與虛拟币相關的反洗錢問題始終在監管部門的視線範圍内。
二是專利侵權風險。礦機生産商屬于芯片制造業,因此涉及大量專利問題,若明知銷售的比特币礦機侵犯專利權卻仍然參與銷售,可能會違反《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對權利人專利權的侵犯。
三是稅務風險。一些礦機廠商在銷售礦機時會接受比特币支付,可能會引發稅務風險。比如,該怎樣計算收入、如何申報稅款?如果處理不當,就可能遭到稅收監管部門的質疑和審查。
【糾錯】【責任編輯:高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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