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是一個人的标志性符号,雖然法律規定公民可以根據自身意願更改姓名,但因姓名涉及到血脈傳承和倫理秩序以及社會道德,要想更改姓名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姓名,也絕非人們想象的那樣簡單。
分手報複前男友今年30來歲的龍霞是個頗有主見的女子,和很多江南女孩一樣,走出校門後便來到城市尋找工作機會,并順利的在宿遷市宿城區一家公司找到了合适的職位,在很多人眼裡,龍霞的人生算是一帆風順。
有了工作,龍霞的婚姻就成為父母時常牽挂的大事,在父母的催促下,龍霞結識了宿城區當地男子方剛,并很快展開了戀愛關系。方剛和龍霞年齡相仿,家庭雖然不算富裕,但畢竟在城區,自己本身也有一份工作,兩個人結合的話也算是門當戶對。
我是京子光,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歡迎閱讀。
可現在的年輕人同居很普遍,卻很少願意結婚,加上雙方都沒有辦理結婚證的意識,雖然最終在雙方父母親屬的催促下根據宿遷風俗辦理了婚宴,但始終沒有結婚登記,事實上這種關系是一種同居關系。
當然,隻要雙方都已經到了法定年齡,未婚同居在一起也并不違法,隻是對雙方的婚姻的保障力度不是太大而已,總之兩人都是心照不宣,并沒有刻意的去聲明結婚證的事情。
但婚姻畢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很多具有法定婚姻關系的婚姻也不能走到終點,何況兩人并沒有任何合法婚姻手續呢。特别是在龍霞為方剛生育了一個女兒之後,雙方的關系開始發生微妙的變化。
方剛是個不願意被家庭羁絆的人,有了孩子之後,不僅要負擔更多的生活支出,更重要的是不能随便玩耍了,這對方剛來說無疑是一種折磨。而龍霞作為一名女性,最渴望的是家庭的和諧穩定,現在有了女兒,便把全部的心思放在了女兒身上,與方剛之間的愛意漸淡。
這種感情的撕裂對于婚姻家庭生活來說是十分緻命的,如果兩人能夠相互寬容和諒解倒還好說,要是不能寬容以待,隻會将感情徹底推向反面,最終分崩離析。在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冷戰之後,方剛提出了解除雙方同居關系的要求。
真是一石激起千層浪,沒想到自己為方剛荒廢青春,操持家務還生了娃,結果還慘遭無情抛棄,一開始龍霞是根本接受不了這個現實的。可感情既然已經不再,相處下去也隻能是心靈的折磨,雖然有諸多不願和不舍,最終龍霞還是接受了現實,與方剛和平分了手。
由于女兒一直是龍霞照管,兩人解除同居關系之後自然跟随龍霞共同生活,同居期間的财産按共同财産進行了分割。按照法律規定,雖然雙方系同居關系,但生育的子女還是應該享受婚生子女的權利,方剛每月支付女兒的撫養費。
一段感情就此結束,一顆心也逐漸荒蕪。但龍霞始終不甘心,認為方剛負了自己,也毀了自己。在此後很長一段時間,龍霞利用各種機會進行報複,可是這些報複也隻是共同傷害而已,最終痛苦的還是龍霞自己,對方剛始終沒有任何威懾力。
給女兒改姓引争議難道自己就這樣吃虧一輩子嗎?強烈地想讓方剛倒黴的思想讓龍霞食不甘味、夜不能寐。眼看着女兒要進入學校上學了,這時候的一件事讓龍霞突然茅塞頓開,認為這是自己的最佳報複機會,還有可能讓方剛身敗名裂。
原來龍霞和方剛同居生娃之後,由于多種原因,并沒有給女兒辦理入戶登記,在雙方解除同居關系之後,也正好有機會入戶,為女兒馬上進入學校做鋪墊。但龍霞此時卻多了個心眼,在依法為女兒入戶登記時,做了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情。
由于對前男友方剛的怨恨,龍霞決定在女兒姓名上惡心一下方剛,在登記該名時堅持使用了方剛姐夫的姓氏。沒想到這一招還真奏效,當方剛得知女兒改名之後感到十分詫異,雖然他并不反對女兒更改姓名,但沒想到龍霞竟然使用了自己姐夫的姓氏,這不是對自己的羞辱嗎?
而且最重要的是,将來如何給女兒解釋這個姓名的由來。龍霞給女兒改的姓名在方剛的親朋好友間也引發軒然大波,大家議論紛紛,一時之間方剛的姐夫家也不得安甯,更讓方家在當地難以擡頭。而龍霞得知方家的反應之後,卻不由自主的開心的笑了,覺得自己的報複計劃起到了作用,人仿佛也清爽了不少。
然而這種興奮是暫時的,沒多久,龍霞就被前男友方剛告上了法庭,指稱龍霞在解除同居關系之後,擅自選取自己姐夫姓氏為女兒辦理入戶登記,違背了公訴良俗,要求将女兒姓名改回自己方姓或龍姓。
孩子姓名不能亂改我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應當随父姓或者母姓,也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但這是有前置條件的,要将子女的姓氏改為父母之外的姓氏,隻能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或者由法定撫養人以外的人撫養而選取撫養人姓氏的,還有就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一般情況下,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緻後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緻。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即便孩子的姓氏不違反公序良俗,也應當父母雙方均同意才能進行更改,而不是父或母一方決定的。
龍霞這番操作顯然是有悖公序良俗的,方剛的姐夫既非孩子的親生父親,也不是孩子的直系長輩血親關系。從社會倫理道德來說,将孩子的姓名更改為姐夫的姓氏不符合大多數公民的實際意願和善良風俗,顯然是不恰當的。
據宿城區法院2022年5月消息,經法院審理後認為,子女随父姓或随母姓,應由夫妻雙方協商,子女有表達能力的,還應尊重子女的意見。女方在未與男方協商的情況下,單方改變女兒姓氏,沒有法律依據,且不符合公序良俗,顯系不當。考慮到孩子随龍霞共同生活,法院判決将其姓氏變更為龍姓。
一場鬧劇就此收場,受到傷害的最終還是孩子。感情是需要男女雙方苦心經營的,不能利用孩子卻要挾、傷害對方,要知道,父母和孩子是一個整體,這些事不僅對大人具有傷害性,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長也會造成一定影響。
因此,在做這些荒唐事之前,一定要考慮周全,或許你的一時意氣,毀掉的是孩子的一輩子。(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人物均為化名,請勿對号入座。)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