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是每個家庭必備的交通工具,那麼你知道嗎?有關電動車的法律問題很多喲,在這裡面我給大家科普一下。
電動車到底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這個問題其實是很重要的,因為如果電動車是非機動車,那麼我們騎行的時候就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騎行,如果橫過馬路或經過十字路口,就要推着前行,否則發生交通事故就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如果是機動車,我們就要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才能騎行。
那麼電動車到底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根據我國今年4月15日施行的強制性國家标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5公裡每小時,整車車重不得超過55公斤。如果超過了這個标準,就不是非機動車了,就是機動車也就屬于電動摩托車,要取得摩托車駕駛證才能駕駛,否則就是無證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就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現在很多電動車廠家生産的電動車不符合國家标準,但是在它的産品說明書中卻明确表示屬于非機動車,這在法律問題上就屬于缺陷産品,如果消費者購買了這樣的産品,在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是可以要求生産廠家或銷售企業進行賠償。這種情況被法院支持的案例很不少,比如某個人購買了這樣的電動車,他騎着電動車把人撞死了,最後賠了100多萬,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才發現自己的電動自行車有關指标超過了國家标準,被鑒定為摩托車。然後他把生産廠家給告了,獲得了法院的支持,索賠了幾十萬元。
好了,在以後的時間裡,我還會為大家介紹生活中的一些法律常識,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我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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