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查亡夫賬戶被告知結婚證無效#
近日,有媒體報道,一女子因丈夫去世,持結婚證去銀行查詢丈夫銀行賬戶餘額被拒!那麼我們應該怎麼查詢、提取逝者的銀行存款呢?下面貼出相關規定,需者自取!
查詢規定
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與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查詢業務。查詢範圍包括存款餘額、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發行或管理的非存款類金融資産的餘額。銀行業金融機構經形式審查符合要求後,應書面告知申請人餘額。
提取規定
1、小額,1萬元以内或1—5萬元。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關于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規定: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銀行的賬戶餘額合計不超過1萬元(含1萬元)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無需辦理繼承公證,可直接向銀行申請辦理提取業務。鼓勵銀行在1萬元至5萬元之間具體确定免公證提取限額。存款未結利息可不計入該限額。
2、超過小額标準,金額較大的。依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幹規定》(銀發〔1993〕7号),以及《中國人民銀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于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80〕銀儲字第18号)規定:繼承人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須提交由公證機構出具的繼承公證書,銀行憑此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存款的繼承權存在糾紛時,由人民法院判處,銀行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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