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個地區假期安排力度最大
安徽:增設育兒假10天/方/年(擴大到6周歲,大部分地區是3周歲)
陝西(征求意見稿):職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産假的基礎上增加産假六十天,生育三孩的,再給予半年獎勵假,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歲期間,每年給予父母雙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兒假。(額外給予半年獎勵假,全國最長)
解析:安徽省育兒假是在子女6周歲以前,絕大部分地區均在3周歲以前,這個安徽省力度還是領先全國絕大部分地區,其次陝西省的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如果生育三孩的,在158天的基礎上再給予半年獎勵假,該獎勵假也是全國最長,但實際最終稿是否會采取征求意見稿的意見不得而知。
二、育兒假的休假周期如何計算?是否進行折算?
目前各地的答複中有兩種觀點:
1、休假周期以子女的實際年齡,即按周年計算,
天津市衛建委《三孩生育政策十問十答》 6.關于育兒假如何規定?答:休假周期以子女的實際年齡計算,舉例來說:如果孩子的出生時間是2021年12月1日,則到2022年11月30日是一個周年,在這個周年期間,雙方可以享受育兒假各10日。
北京市衛建委中也明确規定,育兒假是每年按照子女滿周歲計算,不是按照自然年計算。如何計算滿周歲,根據《民法典》的原則,我們通常理解是從孩子出生之後每年的生日就是滿周歲的時間。育兒假當年未休的,一般不再延續至下一年。
2、休假周期為自然年度,育兒假不能延續至第二年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中“育兒假”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 一、“育兒假”所指的“每年”為自然年度。 四、育兒假不能延續至第二年;三、育兒假包含節假日嗎?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中“育兒假”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 二、“育兒假” 假期為工作日,不包含節假日。
天津市衛建委《三孩生育政策十問十答》8.各種假期如何計算?答:婚假、育兒假為工作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生育假(産假)、陪産假、護理假為自然日,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婚假、生育假(産假)、陪産假一般應當連續使用;育兒假、護理假可以連續使用,也可以根據家庭實際情況分散使用。
解析:可見兩個有明确意見的地區,育兒假都是工作日,不包含法定節假日跟休息日。
四、家庭多子女的育兒假是否累加?
1、各地區觀點不一,有的地區,多個孩子育兒假可以進行累加比如天津市衛建委《三孩生育政策十問十答》6.關于育兒假如何規定? 答: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用人單位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日的育兒假。育兒假按照夫妻生育的子女數量計算,多子女家庭夫妻的假期天數累計疊加。北京市衛建委也明确規定,天數則是按照3歲以下子女數量累加,比如:
夫妻有兩個3歲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就可以各享受10個工作日育兒假;
夫妻有三個3歲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可以享受到15個工作日育兒假。
2、有的地區不可以累加《<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中“育兒假”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 四 、有多個未滿三周歲子女的夫妻,每年隻能分别累計享受十天育兒假,因為四川本身規定就是每年分别累計享受10天的育兒假,所以存在多個子女的,也隻能每年各累計享受十天的育兒假。五、婚假是如何規定的?非直系親屬死亡,是否需要給予喪假?
《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根據原勞動部的規定,婚假是1-3天,按照《安徽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婚假在國家的基礎上延長十天,所以合計十三天。
關于喪假,勞動部的規定是職工直系親屬死亡的需要給予喪假,非直系親屬死亡是否需要給予喪假并未規定,實務中,企業應當根據自身情形考慮職工非直系親屬死亡的是否需要給予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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